第一章(上)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你道天下之乱,莫若三国无双,魏蜀吴三分天下,群雄逐鹿,可几人知华夏历史最大的分离应属五代十国。十国且不论,如今单看五代。
自907年唐灭亡,轮番上场定都中原的五大朝代,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和后周,你作罢方我登场。
莫欺少年穷,命运总是难以预料,砀山县的朱温像往常一样一觉睡到十二点,作为村里的狗见愁,自从死了爹,他更加肆无忌惮。平日里做些偷鸡摸狗的营生,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可他完全是个例外。朱温最擅长的就是睡醒问他娘要钱,这位苦命的女人一辈子都在给地主家洗衣服做饭,要了这么个败家子常常让她哭的肝肠寸断。
这天朱温吃完饭,蹲在村头跟隔壁老王吹牛逼,他知道村里人耻笑他,地主厌恶他,母亲不喜欢他,但只有这个老光棍待见他,跟他聊的不亦乐乎。
“老王,你说这老天爷是不是不要咱大唐了,就跟那糊表匠放弃麻布纸一样!”朱温若有所思地说道。
“饭都吃不饱,你管他大不大唐?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老王不耐烦地说道,站了起身,地上蹲太久腰疼。
太阳下班回去了,天色渐渐模糊,朱温不舍地回家睡觉,他并不知道明天等待他的是什么。
第二天,朱温还在睡觉,而昨晚远在二百里地之外的大唐复读生黄巢造反了,一夜之间投奔他的难民有十万之众,大清早朱温就被隔壁老王吵醒了。
“赶紧起来,还睡个锤子?”老王摇着他说。
“咋了先?”朱温带着不满口吻说道,放作以前,起床气发作的他动不动就砍人。
“黄巢造反了,在招兵买马,当他的兵,一月二斤包谷面,十文钱,美得很!”老王头满眼发光的说。
“走,当兵走!”朱温听着这当兵薪资待遇这么好,兴奋地说道。
这位地狱使者就这么踏上了他的军旅生涯,像一位蓝翔毕业的高材生一样,踌躇满怀地杀向北上广。
听说他要去当兵,村里人敲锣打鼓欢送他,就像过年一样,终于送走了瘟神,只有他妈一人依依不舍。嘱咐他,混不出个啥名堂就赶紧回来娶媳妇,她多拉几个鞋底子给他攒彩礼钱。
就这么跟着难民们头戴黄巾,来到了军队,一路西行,直奔长安。有些人生来就是为了当兵的,就比如朱温。去军营后,他开始戒掉睡懒觉的毛病,每天早起做俯卧撑。因为之前老是花亲娘的钱所以养成了他大手大脚的习惯,每次发工资都请兄弟们喝酒,所以他很快混到了九夫长,九个人的队长。
“猪瘟,你为什么来当兵?”长官在早操阵营前问朱温道。
“为了服从你的命令!”朱温使出吃奶劲喊道。
“这是我听过最杰出的回答,你他妈简直是个天才!”长官欣喜若狂地说。
从此朱温在黄巾军中开始暂露头角,身上的二流子习性让他打仗不要命,一双大锤使得如鱼得水,一招的“海底捞月”让他所向披靡,招里有招,变化莫测。每次两军交战,你都会看到一骑绝尘,手持双锤从天而降,风云为之变色,颇有先辈程咬金的风范,每次杀敌人得的赏金他都给手下撸串哈啤,渐渐地树立自己的威信。连大boss黄巢都开始注意到这个小兵起家的先锋官。(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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