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自考文集 https://www.jianshu.com/nb/49951494
13.论述司法审查的宪法依据与理论基础
我国宪法主要在下列三个方面为司法审查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最高法律依据:
(1)我国宪法确立了公民控告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资格和权利;
(2)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否则将被追究违法的责任;
(3)我国宪法确立了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审判主体地位。在我国,建立司法审查制度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原则上:民主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人权保障原则。
14.试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1)公共服务性
行政行为的公共服务性是民主行政的体现和要求。从法律关系上讲,行政主体的权力也是一种职责或义务,而职责或义务的履行是无偿的,行政主体实施法律所需的经费只能由国家财政负担;(2)从属法律性
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从而必须从属于法律。任何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根据,依法行政是民主和法治的基本要求。行政行为的从属法律性也是由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决定的。行政立法并不是严格意义的立法行为,它只是一种“准立法”行为,是从属性的立法行为。
(3)裁量性
由于任何法律法规,无论如何严密,都不能将行政机关的每一个行政行为的每一个细节都予以细密规定,同时,现代国家社会经济在急剧发展变化,而法律是具有相对稳定性的,一旦制定就不能随意修改,因此,立法机关在立法时就应该给行政机关留一个自由裁量的余地。
(4)单方意志性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行为。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只要是在行政组织法或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即可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而不是必须与行政相对人协商并征得相对人的同意。
(5)效力先定性
效力先定,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后,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在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宣布为违法无效或被撤销之前,对行政机关本身和相对人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都具有拘束力,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遵守和服从。
(6)强制性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实施的行为,故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行政主体行使职能的行为如遇到障碍,在没有其他途径克服障碍时,可以运用其行政权力和手段,或依法借助其他国家机关的强制手段,消除障碍,保障行政行为的实现。
15.试述行政指导在我国行政管理中的作用
(1)对强制性法律手段的补充作用;(2)对经济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3)对社会生活的协调和疏导作用;(4)对损害社会利益行为的预防和抑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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