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它们是一对矛与盾的冤家。生命要忽视死亡的存在而活着,而死亡非要置生命于死地。它们无法依附,更无法并存,只有按各自的目的和规则行事。
人,能同时在这两个领域里游走,但人又不是唯一的,能在两个领域游走的“生命”。当然还应包括动物和植物…
我们人是唯一“能说会道” 的生命。当然动物也能,只是它们的语言仅为同类相通,人是无法准确捕捉的,在此可以忽略不记。所以人能在有生命体征的时候,大谈特谈生命的意义、活着的美好。
活着的人,因为谁也没有真正体验过死去的“滋味”,既没能看到过“那里”的样子,也无法感受过“那地方”的特殊,所以任何人都没权利像歌颂活着那样去歌颂死亡。
生命健在的时候当然好,它是从小到大的绽放,从幼稚到成熟的历炼,好不容易有了“积累”,却要永远的终结。以前有的那些东西,会永久地失去,让他人重新占有。最后像“前任”那样,把“占有”过来的东西又交出去一一这就是人与物的转换法则。
当然对于只有一次的生命来说,谁都有着千般的不舍、万般的不忍,可是又奈何呢?这是“生命”无可挽回的遗憾。
生命的本性在于自私地、深刻地活着,死亡让生命失去价值,失去了守恒。
无时无刻无不在向生命发出威胁的死亡,其实离每个人都很近,也许一个转身就能“实现”。正因此,它才随时能让亲情友情随之烟消云散。生命健在时的牵挂责任和义务,也将不复存在。
死亡跟新陈代谢有关也无关。有关的是,它是自然转换的不变法则。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死亡,眼泪有的仅是过场而已;无关的是,半道夭折的死亡,就非新陈代谢所能解释的了。这种扼腕叹息的死亡,会让生命的存在变得毫无意义。
不管哪种情况出现的死亡,多年以后,一旦知道内情的人也跟着去了,黄土里埋的是什么,后来的人就不知道了,只有等考古去发现了。否则,会埋于历史的尘埃中,永不见天日。
作为人,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是只在于生命存在时,活得像个人样子一一轻松幸福平安地了此一生?还是在身后留下痕迹,证明自己“到此一游”?前者是普通的大多数,最后都将消失于无痕,后者为“走这一遭”,有了青史留名的依据。
话题回到生命英姿勃发的当下。
此时此刻,也许阳光正明媚,风调正雨顺,万物生机勃发,一切外在的喜相,也许正有利于生命的成长和延续,可也别忘了,春天存在着海市蜃楼如过眼云烟般的美好,但它毕竟不能“长此以往”,摧枯拉朽的严冬,好象正在蠢蠢欲动,它随时会让生命一夜凋零枯萎。
如果无法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蜂拥而至的死亡,将使生命突兀茫然,从而变得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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