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演讲打卡练习第1209天感受变化,每天一分钟,成为最美好的自己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我上个星期答应了区法院的陪审,今日办事处的经济普查培训会和村居债务专项审计部署会议,我都向分管领导请假了。打算一心一意陪审公益诉讼案件。
拿到检察院的起诉书,我才知道这个案件是超范围乱砍伐林木,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了1.7893公顷的林木,共计1052棵树木被砍伐,无论是数量和面积都达到了量刑标准,犯罪嫌疑人是做木材加工生意的,他前期办理了合法的林木砍伐证,可是后面却铤而走险,超范围砍伐树木,东窗事发了,才将违法所得的57000元退回。可是他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首先要缴纳赔偿金23154元,还要在四年内分阶段补种、抚育树木,承担修复生态环境的责任,如果不履行职责,则赔偿78152元。
法庭是庄严神圣的,我们只有敬畏。可是犯罪嫌疑人却有些答非所问,问他是否愿意自己补种树木,修复环境时?他的声音小到我们都听不见,而且找了一个好借口,说现在补种成活率低,所以他目前还没有任何修补的行为。我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是否真心认罪,他全程都说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可是谈到赔偿金和修复环境的时候,他就言辞闪躲。
庭审结束后,还有合议的环节。我指出了自己的疑惑,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有没有经过权威部门的鉴定,他退回的57000元是否扣除了成本支出?我提出的问题,引发了大家讨论的热情。法官找检察官打电话核实情况,关于违法所得只有林业协会的估价,大概是62000元。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全部退回违法所得。最后合议决定,犯罪嫌疑人要缴纳23154元赔偿金,以及剩下的5000元违法所得,这样才考虑是否适用缓刑,不然就是实刑两年半。
希望犯罪嫌疑人是真心悔罪,可以主动修复生态环境,要为自己的罪行承担责任。也希望更多的人从犯罪嫌疑人身上吸取经验和教训,不做违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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