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刚来的时候,这个北方小城从风景上是看不出变化的,是风最先变得温暖湿润,每当这时我都会忍不住流泪,是被我自己感动的落泪。
春天我的心口总是莫名地蠢蠢欲动,好像有什么大事会发生,直到整个春天全都过完了,什么都没有发生,每年都是如此。
我不是神,我只是这个小城里一个不甘平庸的女人。
我至今还是处女,可是我不想在这个城市发生爱情,我得去北京,我不属于这里。
这是我的女儿,我领养的孩子,她的名字叫王小凡,平凡的凡。
她是《立春》里的王彩铃,一个外貌平庸但生着一副百灵鸟嗓音的大龄文艺女青年,年轻时曾在北京进修过声乐,在小城音乐造诣高,是当地师范学院的音乐老师,独居。
她定期挤火车去北京中央歌剧院听音乐会,总是等开场20分钟后买便宜的票进场,她带着所有积蓄四处托人买北京户口。
她爱过志同道合的不得志画家黄四宝。宁吃鲜桃一口,不吃烂杏一筐,这是她拒绝钢铁工人周瑜追求时的说辞。
敏感,多疑,高傲,固执。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拯救她,爱情、婚姻都不能,唯有理想。
最后她被生活的大锤锤醒,放弃音乐理想,孤儿院领养了孩子,开始以卖猪肉为生。
这时,一辈子也过完。
梁鸿在《中国在梁庄》中讲过一个叫菊秀的女人,她是梁鸿小时候的好朋友,多年之后,菊秀说世界上最坏的东西就是理想。
菊秀早年热爱文学,复读几次没能考上大学,只好下学跟随家人卖菜,因为情怀迷上会写诗的文艺青年丈夫,结婚后男人没有能力养家,迫于生存,她做遍了所有能挣钱的营生。
多年之后,菊秀最后悔的事就是没能听家人的话找个像大哥一样吃苦能干的男人,文艺一文不值。
无独有偶,包法利夫人被浪漫的爱情小说迷惑,她一次次出轨追求心灵的自由。被引诱,沉沦,最后喝毒药自杀。
一个读书超过了她的出身的女人,按照出身条件选择了老实无趣的乡村医生成婚,悲剧开始没完没了地上演了。
因为母亲去世,爱玛不得不从城市的修道院学校回到农场管家,索然无味的农场生活让她把希望寄托于婚姻。
此时为父亲治好腿疾的包法利医生顺理成章地走进了她的生活,他们火速成婚,爱玛终于参照小说里的浪漫爱情过起了自己的婚姻生活,文艺又清新。
然而现实无情,她的浪漫情怀在现实中得不到回应,她日日忧虑,渴望在婚姻之外寻找激情。
这个脆弱的女人,因为参加上流社会的一次宴会被刺激地一病不起,她订购了世面上所有关于上流社会生活的杂志,日日如吸毒般痴迷诵读,那才是浪漫爱情小说里主人公的生活啊,她最后抑郁病症发作,丈夫只能带她搬家。
他们从乡下搬到了城镇上生活,她的一次出轨对象是一个寄宿在邻居家的年轻学生,见识短浅的爱玛被男孩的一点才识吸引,二人视彼此为知己,当然他们没能迈出身体出轨的那一步,小心翼翼的精神出轨让爱玛重新焕发了活力,然而男孩在日日的折磨与良心不安之间选择了逃离。
还没有完全从失恋的痛苦中走出的爱玛又受到了新的男人的蛊惑,在一次农业促进大会上,她遇见了一个浪荡的男人,他就像大多数男人一样普通寻常,但是爱玛再一次沉沦了,这个风月场上的老手在第二次见面就拉住了她的手。
爱玛幸福地起飞,她终于像小说中的贵妇人一样,做了别人的情妇。每天天还不亮,她就不能自己地飞奔到情人的家里,写肉麻的信,说缠绵的情话,这个单纯的小女人像小说中的情节一样向自己的恋人毫无保留地献出自己。当然,下场就是让那男人轻易地厌倦了自己。
最后,她被命运捉弄殆尽,因为高利贷偿还不清选择自杀,这是命运给她的审判。她死前突然意识到婚姻与爱情并不是最高的爱,这个可怜的女人悔悟的太晚。
不得不佩服福楼拜的文学造诣,几百年前的故事仍能让当下每个女性读者唏嘘。他拿着手术刀,一片一片地把爱玛凌迟,让我们感慨婚姻感慨爱情。
爱玛就像堂吉诃德,一个读了太多的浪漫爱情小说,一个读多了太多的骑士游侠故事,他们痴迷其中,分不清现实,最后走向了悲剧。
其实我最近还一并读了劳伦斯的《查特莱夫人的情人》,它超越世俗的happy ending让我觉得讽刺。
我不想把这个问题上升到阶级,不论是王彩玲菊秀还是爱玛,当读书超出了出身,理想高过于现实,我们该何去何从?认不清现实,情怀不熄,终是悲剧。
抱歉,我的悲观主义。文学总是善于提出问题,却没有能力解决问题。
生活的铁幕已经拉下,琐碎与平常是不是才是生活的本色。那些在一线城市拼命也不要回到小镇的青年,我猜不是不想回,大概是回不去了。
王小波说,那一天我21岁,正处在人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想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是个缓慢受捶的过程,人一天天老去,奢望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
渴望你永远生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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