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疫情期间,出现了关于消费券的争论,特别是把消费券和“直升机撒钱”对立起来,争论孰优孰劣。从有限所学来看,两者都是目前经济界比较认可的经济政策,背后支撑它们的宏微观经济学理论也可说是同宗同源。
大家可能倾向于选择发钱,特别是向中低收入者发钱。因为受疫情影响,诸业不振,失业或收入大幅降低的情况比较普遍,千万家庭生活压力陡升,这个时候发钱,无异于雪中送炭,用这笔钱还了花呗也好、再买一点必需的挂面泡面也好、哪怕揣在兜里安心也好,是真正解了很多人的燃眉之急。更何况在现代社会大家已普遍达成共识,税收取之于民更要用之于民,昨天收上去、今天有事发回来,是极合情合理的。
目前经济常识的科普已做得不错,大家都晓得了国内生产总值=投资+消费+出口。所以在批评消费券的众多观点,出现了其中一种逻辑较简单的:政府的心思是想把等号右边的消费搞上去,那么等号左边的国内生产总值就保住了。
这么说也非全无道理。国内生产总值只是一个数字,背后表征的实质是一国经济的运行状况,排除统计游戏,只有经济有活力、就业有保障,国内生产总值才能可持续性地好看。因此世上不会存在不想本国国内生产总值好看的政府,这是为自己计,也是为国民计,只要尊重规律、科学得法,并无什么可耻之处。但因为上一轮“四万亿”把投资搞上去、保住了国内生产总值、渡过了经济危机,却也出现了一些大的结构性问题,因此这回选择把消费搞上去,是对过去经验教训的一种总结改进,这也并不需有什么辩解。问题出在,只发消费券而没发钱,可能被目为唯GDP主义、官帽主义出发的一种凉薄之举。对此我们可以细细拆解详加计议。
首先发钱和发消费券的(1)主要政策目的都是刺激内需、在消费端做文章,(2)手段原理都是在运用经济学需求定理,(3)最后结果都是受益者生活福祉的提高。发钱是利用“收入与需求量的正比关系”刺激消费,通俗来说,如果兜里钱多了底气更足了那么以前觉得差钱、小贵的部分商品现在就会变得可以接受、愿意消费;发消费券则是利用“价格与需求量的反比关系”刺激消费,通俗来说,在消费券补贴下价格便宜了一点会让部分以前觉得卖贵了的人来消费。再通俗一点,400块的微波炉我嫌贵,只想出300块将其拿下,那么无论是谁给我发了100块微信红包,还是苏宁易购发了一张400-100满减券,最后的结果都是我愉快地清空了购物车,用上了心仪的微波炉。
发钱的优点,有观点认为主要是有一定社保作用,因为受益者拥有更高的决策自由,对是否将钱用于消费及消费的范围和时限政府不做限制规定,那么这就可以是一份不立刻花出去而握在手里以备不时之需的实在保障。这是对的。不客气地说,被限定只可下月用于文旅餐饮娱乐等领域的消费券,单对在疫情期间缺钱吃饭租房还贷的中低收入者来说,不是一种救济反而可能是一种精神刺激。
但消费券也有其可取之处。消费券的直接作用对象不是中低收入者,而是兜里尚有余钱的人,意在让他们赶忙把钱掏出来消费、投入经济循环,给经济引擎重新发动起来添油加柴。因为世界是平的,中国也是平的,中国的经济就是个大循环,各行各业环环相扣紧密联系,需求有诱发效应,消费有乘数效应。通俗来说,我去吃一顿100块钱的饭,这件事的意义并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轻微,因为要做出这顿饭,饭店及饭店背后的房东、各类供货商需要在一、二、三产业保持和新增的投资、消费将远超100元……如果这种涉及各行各业的层层叠加层层拉动确实有效,那么只要积聚到一定程度,餐饮娱乐消费就有望成为重启键,发动整个中国的经济,从而真正缓解目前的失业和收入下降问题。就这一功效而言,发钱或许不如发放消费券,其中一种逻辑很好理解,两者所利用的心理机制是不同的,特别是对中国人的消费习惯而言,收入、需求和最终的消费之间存在比较显著的低转化问题——说白了,中国人有钱了可不一定要花出去,哈哈哈哈哈,但有便宜却不去占的就少见得多了。钱发少了老百姓可能直接揣兜里存起来了,激不起半点水花,钱发多了又可能造成严重的通货膨胀、雪上加霜,而发放消费券既勾引利用了人性,又相当于政府自己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不会凭空增加货币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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