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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常曰明——《中国哲学简史》读书笔记

知常曰明——《中国哲学简史》读书笔记

作者: 大雨时行 | 来源:发表于2019-05-02 10:23 被阅读8次
    知常曰明——《中国哲学简史》读书笔记

    老子把事物变化所遵循的规律叫做“常”,他说:“知常曰明。”又说:“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庄子》的《天下》篇说,老子的主要观念是“太一”、“有”、“无”、“常”。“太一”就是“道”。道生一,所以道本身是“太一”,“常”就是不变。虽然万物都永远可变、在变,可是万物变化所遵循的规律本身不变。

    所以《老子》里的“常”表示永远不变的东西,或是可以认为是定规的东西。老子说:“取天下常以无事。”又说:“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万物变化所遵循的规律中最根本的是“物极必反”。

    这不是老子的原话,而是中国的成语,它的思想无疑来自老子。老子的原话是“反者道之动”和“逝曰远,远曰反”。意思是说,任何事物的某些性质如果向极端发展,这些性质一定转变成它们的反面。

    这构成一条自然规律。所以“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少则得,多则惑”;“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

    所有这些矛盾的说法,只要理解了自然的基本规律,就再也不是矛盾的了。但是在那些不懂这条规律的一般人看来,它们确实是矛盾且可笑的,所以老子说:“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

    有人会问:假定一物到了极端,走向反面,“极端”一词是什么意思?任何事物的发展,是不是有一个绝对的界限,超过了它就是到了极端?《老子》中没有问这样的问题,因而也没有做出回答。

    但如果真要问这样的问题,老子可能会说,划不出这样的绝对界限,可以适合一切事物。就人类活动而论,一个人前进的极限是相对于他的主观感觉和客观环境而存在的。

    以牛顿为例,他感觉他对于宇宙的知识与整个宇宙相比,简直是一个在海边玩耍的小孩所有的对于海的知识。牛顿有这样的感觉,所以尽管他在物理学中已经取得伟大的成就,他的学问距离前进的极限仍然很远。

    可是,如果一个学生刚刚学完物理教科书,就感觉到凡是科学要知道的他都已经知道了,他的学问就一定不会前进。老子说:“富贵而骄,自遗其咎。”骄,是人前进到了极端界限的标志。骄,是人应该避免的第一件事。

    另外,一定的活动也相对于客观环境而有其极限。一个人吃得太多就要害病。吃得太多,本来对身体有益的东西会变成有害的。人应当吃适量的食物。适量要按此人的年龄、健康以及所吃的食物的质量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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