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案件审理落幕,其男友说:这是在鼓励犯罪。这句话让人心痛,法律的审判,无疑影响着社会的风气,若坏人做了坏事并未受到惩罚,无疑是鼓励人可以做这样的事情。
法律是正义的保护伞,还是恶人的挡箭牌?一直记得高中老师说的那句“正义永远不会缺席。”也记得以前读过那篇《为何司法女神是蒙着双眼的》,我以前一直认为法律会伸张正义,为人们主持公道。可是越长大,越发现不然。
确实,我不是学法律的,可能会有很多人喷我。
说说我知道的一些事,也可能只是我个人的见解有所偏颇,请别介意。
1、地方司法环境的不公正性
有个年龄很大的朋友和我说过一句话:人,是社会上的人。对的,我们的课本里也说过这句话。这个朋友是当过很多年法官的人,他退休后,依然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当律师,他说这句话时,说的是法官处理案件的事。有人以为,只要自己有理,就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其实不然,地方法官有很大的决定权。找法官走后门的人太多,法院的建筑设置以及规定让你感觉法官不能轻易和当事人接触,其实不然,有关系的早就走了后门。这样,法官会规避一些对你有利的法律条款,而选择一些对对方有利的条款去进行判决,不客观全面,自然心里判决的天平也不是平的。地方案件,有很多很多地方人找关系,而那些能找到关系的,无疑是财大气粗的。而有的真的受伤害老百姓呢,真的找不到人,弱小而无力。越往上,其实司法环境越公正。
2、所谓调解,更多的是法院在和稀泥
法院有个程序是调解,就是让双方退让把事情解决了。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让步的往往是受害者那方,因为坏人永远存有坏心,他们之所以能伤害到别人,往往是因为他们野蛮霸道,到法堂上,依然会狡辩,依然霸道。而受害者,往往愿意妥协,因为善良,因为容易让步,所以才会成为受害者。法官往往会言语上压制容易妥协让步的那一方,从而达到调解的目的。法官更希望调解解决一个案件,和稀泥,轻松增加自己审案量。
所以真正的公平,让坏人受惩罚,还是比较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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