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决定写本书,就是今天下午突然决定的,也可能是好久以前就这么想了。三十岁的时候能够出本书,最好那个时候身有巨款,可以养起一大家子,最美的是有个对象,他要是没钱我也供得起那种。现在二十二岁,还有八年不知道这个愿望能不能实现。
今天,下定了决心要写本书,但又要想书名该叫什么。说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书里的每句话大概人人都要把它解读一番,连书名也不放过。所以我想,要是哪天有人问我,这本书为什么叫做《三月初三阴天下》。我就说:哦!那天是二月初三,我耍个聪明写成三月初三,天气呢是个阴天,拼在一起就叫《三月初三阴天下》了。那时候说不定我已经出名了,于是大家就要在一旁夸赞我,真是好兴致,别出心裁的想法啊。我又假装谦虚说:哪里哪里,还是要向大家学习。这么一想,觉得此刻的自己也是个风光无限的人,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也该通知一下好友亲朋,顺便请我吃顿好的。
一确定了名字,又要选个封面。我不太了解法律,但肯定知道什么叫做侵权。我才不敢去盗取别人的图片,以为去除水印就变成自己的,没人知道一般。说实话,我其实是不会去除水印,所以精挑细选地从自己拍的大头贴里,好不容易选到一张景观照,绿叶繁华镶“美文”,很令我满意了。
一本书要诞生,有了名字,有了封面,但最重要的一点是,我要写点什么才好?
我以前曾经写了篇八万字的小说(姑且算是小说吧),现在读来觉得格外羞耻。不说归类不清,就连故事描述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唯一觉得不错的,就是人物情感描写的细腻,这也是我一直擅长的写作方式。以至于高三遇上写议论文,我纵使读了百十篇,却仍旧是拿到了卷子,新瓶装旧药,越写越鄙夷自己。
有一年初中的时候,我写了一篇文章,标题是《我想——》,半命题的作文。我编了一个故事,我是个悲惨的女学生,父亲是个挖煤的,遇到了矿难,母亲是个善良普通的中年人,然后我坐在列车上想着事情,既忧郁又惆怅。然后下车的时候看见了一场春雨,顿时豁然开朗。我至今对这篇文章印象深刻,因为那是我第一次作文得高分,还被老师在课堂上读出来。不仅如此,这篇文章还被拿到各班级去展览。虽然我看到的时候,我的名字是被挡住的,可心里仍然觉得很骄傲。啊,这么惨的故事,竟然是我编的。艺术来源于生活,或许那时候的创造力就是来源我同桌的《爱格》。
我想说的话实在是多,可是既不能像《爱与孤独》一样,向你详细的说明什么是爱,什么是孤独;也无法像一本正正经经的小说,谈谈言情,说说恋爱。自我懂事开始,学会了认字,又知道什么叫文章,但首先学会的是写诗。小学几年级的时候,我就拿个本子,今天写一首,明天写一首,但是从来没有发表过。有一次意外发表,是下课十分钟无事可做,看到校报有征文,我就顺手写了一则,没想到竟然给了我一个二等奖。我太高兴了,因为我得了一本免费的笔记本,还有三只新的水笔。
如果说我这就叫做创作的话,那高三那年我大概写了一百首诗。什么“生而罔罔,死而忧伤”,什么“我要潜到海底,去吻一吻鲨鱼的眼睛”。但后来我发现,原来大家都能写。初三的时候有个学生写了,我还记得他叫曾文兴(真是难得)。写了什么我又不记得了,但是我很敬佩他,认认真真地写了,又认认真真地解读一遍。套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敢说,一批人就敢听。只我那时候的语文老师,不太赞同,觉得我们还年轻,写诗需要阅历。我心里有点害怕,又很不好意思,想着我小学写得那些诗,可真是太年轻了些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