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齐物论(雅译)
续
可,自有其可之理。
不可,自有其不可之理。
大道周行万物有成,
物有称谓而名立。
为何这样?
这样有这样的道理。
为何不这样?
不这样有不这样的道理。
物各然其所然,物各可其所可。
无物不是这样,无物不可这样。
所以,举凡草茎与屋柱,
生癞的丑女与美貌的西施,
恢弘奇诡乖戾怪异之事物,
自“道”观之,
皆可通而为一。
物有分辨必有认识成立;
物有认识成立必有真知被遮蔽。
凡物无分辨、无成立与无遮蔽,
万物浑然复归为一。
庄子·齐物论(原文)
可乎可①,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②,物谓之而然③。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④。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⑤。故为是举莛与楹⑥,厉与西施⑦,恢恑憰怪⑧,道通为一⑨。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⑩。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
【注释】
①可:认可,同意。
②道:本意为“道路”,亦可引申为“大道”。
③谓:称谓,名谓,动词。然:认可,确定。
④恶(wū):何也。然于然:然有然之理。
⑤固:固然。
⑥莛(tíng):草茎。楹:屋柱。
⑦厉:恶也。西施:春秋时著名美女。
⑧恢:恢弘,宽大。恑:同“诡”。憰:乖变。怪:怪异。
⑨一:同一,一样。
⑩分:分别,分辨。成: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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