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香港回归,那时候年纪太小,常常觉得日子慢,听着艾敬唱,1997快点到啊,我好去香港。
之后,就是白驹过隙。自己离开港大都不知道多少年了。那时还觉得自己很快就会再回去吧。好像银行的户头都没有注销,大约里面还有些钱。但我一去不回。再去的时候,银行卡早就不知道哪里去了。
以前觉得米国加拿大好远啊,现在觉得不过就是日夜颠倒相差半天而已。以前觉得家门口的昆玉河夜里点上灯就美得不可方物了,恨不得自家河边高层阳台上的景色也值得卖票了。现在看过塞纳河边,伦敦桥畔的景色也看过了,才知道自己那时候傻的可爱,居然曾经非要拉着走遍世界的外籍友人在昆玉河边走上一两公里,自豪地想让人家知道自己家乡有多美。
半生就这么溜达过去了,从北到南,从东到西。然后又从西到东,从南到北。接着再从东到西。折腾了几番之后,就觉得世界其实也不大,当然要感谢飞机的发明和机票变得廉价。
一直觉得英文不好,远远不够。但如今也就踏实了,大约也就这样了,够用就好。为了生计,开始学法文。难,从学语言来说真算晚的了,当作防治老年痴呆还是下手算早了。再说,父母那一代也是我这么大才从俄语改英文,如今的条件不知道好了多少。
开了个公众号,叫浮生花事。随手起的,并没有想很多,其实后来觉得有点太文艺,如今文艺是个贬义词。可是也就这样叫了下去。翻英文的时候,floating petals. 觉得这漂浮的意味太重了,没成想,一语成谶,自己果然浮萍无根,就这么又漂到了大洋彼岸的小城。冷,有历史,没有想过自己会落脚在这里。年轻的时候,总是想去最好的地方,嫌弃这里冷,这里要讲法语。年纪老了,反而不挑剔了,觉得自己在哪里都能住下来。一年了,已把他乡做己乡。
因为自己的家乡已经被毁的面目全非,而且继续继续被毁着,毁到我已经从心疼落泪到努力让自己不再惦记。小时候是很纠结故乡这个词的,虽然在北京出生,后来长大,但因为到底是四岁上才真的住下来的,又一直没有户口,总被当作是外来的。所以不太敢说北京是自己的故乡,即使今天别人问起,我也只敢说,我是北京出生长大的。户口本上的故乡是父亲的祖籍,可太遥远,关于这个故乡,我有过很多的想象,可直到十四五岁的年纪才第一次去,对于完全不会讲闽南话的我,这个故乡不认我,我也难认这个故乡。于是,我把自己度过四岁之前的地方,叫故乡,前面加上第二两个字。第一故乡是哪里呢?我回答不出,于是空缺。
小小年纪真的好矫情呦。岁数长了,天南地北的走来走去,很长很长时间,都觉得每次回来车开上北京的机场高速,心才踏实。虽然最早机场接着走三环,然后走四环,然后走五环。于是心里也认定,这就是我的家乡吧。全世界最让我踏实的地方。想着我要把根扎在这里,哪里也不去。人总要有根,对吧。
可这个决心的十年之后,我还是走了。匆匆促促,随便看个机会就走了。第一次去米国念书的时候,我想着不是我想离开这里,而是我想看看远方,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这一次,这是我想离开了,太嘈杂太喧嚣太快速太混乱太拥挤太雾霾,我不知所措,也不知所终。
在这么冷的小城整整一年了,逐渐生出心安的感觉。或许还会去其他的地方也不一定,不过此刻还好。心安处即是吾乡。至少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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