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女子反杀案:有些人的良心,被狗吃了
文 | 雾满拦江
(01)
我小时,在农村呆过好几年。
村里有个壮汉,壮而懒,娶不上媳妇。
但壮汉体内荷尔蒙爆表,每天光着膀子,鞋也不穿,全身上下就条牛鼻短裤。一旦看到妹子,他就迎上前去,堵在对方正前方,胸脯正抵着妹子的鼻尖,然后用力向前挺。
妹子们惊恐尖叫,四散逃开。
他放声大笑,开心的像个三百斤的孩子。
村民愤怒,纷纷向村部投诉。
支书传令:与我拿下。
壮汉被村民逮住,扭送村部。
(02)
乡人聚集,坐看支书审案。
支书一拍桌子:给我把臭流氓带上来。
壮汉被押上来。
支书:你为什么耍流氓?
壮汉满脸诧异且无辜:没有啊,好端端的,我耍流氓干什么?
支书:你为何堵拦姑娘媳妇?
壮汉:没有呀,村子里的路,又不是她们一个人的,她们能走,你也能走,我难道不可以走吗?
支书:走路归走路,但你故意堵在人家前面。
壮汉:支书哥,咱们讲点道理好咯?你又不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凭什么说我故意堵在人家前面?不说她们故意堵在我前面?
支书:你这个无赖。明明就是你堵在人家前面耍流氓!
壮汉:她们从东来,我向西边去,路就那么窄,岂会不相遇?再说我是摸了谁家姑娘,还是碰了谁家媳妇?村长你说,你要是能说出来,打我也认,罚我也认。
支书大怒而起:你个臭流氓,胡搅蛮缠……大巴掌举起,拍向壮汉脑袋。
壮汉急忙抱头:打人啦,支书打人啦。
支书的手,恰在壮汉的脑后三寸停住,问村民们:你们大家看,我打到他没有?
村民:木有。
支书乐了:你们看,我明明没有打他,他却诬赖说我打他了。他敢诬赖我支书,这是反党,给我吊起来打。
不是……壮汉终于被绕进去了,被村民吊在房梁上,操起棍子开打。
全村沸腾,好似过年一样的热闹。
(03)
村支书智取无赖汉。这件事,让我全身不适。
不适的地方有两个:
一是明明壮汉骚扰女性,可临到支书审案,竟然辨不过他。最终只能另找个借口揍他。可他虽然挨了揍,但心里却是不服的。因为他感觉自己被冤枉了。
二是,万一这壮汉哪天获得权力,这天底下的妹子可就要倒霉了。他完全可以滋扰了你,还反过来给你定个罪名。
比如说——丽江唐雪反杀案。
(04)
唐雪,丽江妹子,2012年入伍,2017年退伍回乡。
正在学习烘培。
2月8日,唐雪参加朋友生日聚会。夜晚朋友开车送她回来,行至村口,被一位剽悍的醉酒男拦住车。
唐雪下车,醉酒男上前对她辱骂,唐雪假装听不见,步行回家。
唐雪到家门口,给爸爸打电话,告之醉酒男辱骂她之事。
爸爸就带着唐雪,找到醉酒男讨说法。
醉酒男咣叽一脚,踹在唐雪爸爸身上。
然后三人就打在了一起。
此后醉酒男带父母、朋友找到唐雪家,双方又是一番纠扯。
接下来就是正戏——2月9日凌晨一时,注意这个时间,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半夜三更——醉酒男持菜刀又来到唐雪家,用菜刀砸门。
(05)
起诉书强调称:醉酒男的菜刀被劝阻朋友抢走并丢掉。
但是唐雪,拿了一把红色的削皮刀,和一把黑色刀把的水果刀,从屋子里出来了。
醉酒男照她的肚子,咣叽就是一脚。
唐雪与醉酒男扭打在一起。
她先是挥舞红色削皮刀。
因为一直被醉酒男打,她改用黑色刀把水果刀,反手握刀朝醉酒男挥舞。
然后两人被拉开。
然后醉酒男往巷子外跑。
然后醉酒男趴倒在地。
他被唐雪刺中右胸,送入医院死亡。
(06)
对于此案,警方检方都很慎重。
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此案曾两次被退回补充侦察。
侦察到最后,检方认为,唐雪与被害人发生扭打过程中,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34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看了具体的法案条文,就知道唐雪之案,何以会横起争执了。
(07)
有律师出场普法,指唐雪的行为,很难认定为正当防卫。
理由有两个:
一是唐雪应该打电话报警,而不是出门搏杀。
二是唐雪出来时,人家醉酒男的菜刀已经丢了,人家就是照你的小肚肚咣叽一脚,你看你这个闹腾,挥舞着水果刀死活不让踹。这种情况属于互殴。
看到这个说法,我第一个感觉,就是早年乡村见到的那位壮汉,现在改行当律师了。
他们描述的细节,可能是精确的。
——但却背离事实本身。
(08)
通常我们认为,一件事儿如果是黑色的,那么其中每个因素,也必然全是黑色的。
其实不然。
世间绝大多数事情,都是灰色的。其中任何一个细节或要素,都没有意义。只有构成完整事件,才有意义。
比如我小时见到的乡村无赖,他认为他有权在街上行走,但这个细节毫无意义。只有把他的行走,与迎着女性走过去,并用胸脯怼人家鼻子尖,这诸多细节并合起来,才会呈现出意义本身。
脱离了事件的细节,都是耍流氓!
——描述唐雪事件,是对方午夜持刀砸门,这诸多因素堪比恐怖电影还要怕人。这种情况居然说出互殴的字眼,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吗?
当事件描述清晰,然后再来看细节:
细节一:唐雪为何不打报警电话?
你会看到,不唯是有过军旅生涯的唐雪没有报警,她的父亲也没有报警。午夜砍杀声中,始终未见有人报警。
这就是事件发生的环境。
那里不是治安良好的大都市,而是呈现出原生态治理的乡村。这么解释不是说唐雪不报警就是对的,而是一辈子没见过乡村的人,你所认为的解决方案,在当地可能行不通。
细节二:醉酒男已经丢了刀,唐雪为何还要扭打?
这就是最典型的流氓细节。
在当时的现场,并没有一个人手持话筒,高声通报:唐雪女士,此时醉酒男手中的菜刀已经丢掉,事件的性质变为互殴。请你放下水果刀,与醉酒男贴身肉搏,你打嬴他,是轻伤害。他打嬴你,是你活该。万,吐,撕瑞,狗!
——这个细节,是事后为了否定唐雪,否定事件本身,专门强调的。
(09)
舆论的归舆论,法律的归法律。
舆论易于把事情片面化,极端化。法律遵循的却是冰冷条文。
之于我们的认知,遵循的则这样几个原则:
一是找出客观的边界。
最易于做到客观的,是时间和地点。比如凌晨1时,唐雪家门,这是最容易描述的。
从人物开始,客观就变得艰难。在唐雪家人眼里,午夜门外有一群人,哐哐哐持刀砸门,但在对方看来,事情根本没这么严重。
客观描述事件最难,比如醉酒男踹唐雪肚子一脚,描述轻了,唐雪的反击就是错。描述重了,唐雪就会获得同情。你想达到什么目的,就会有什么样的描述。
二是不可有完美受害人观念。
有人午夜持刀砸门,正常人都会吓到魂飞天外。你却要求当事人以完美手段来处理,这属于流氓思维,听起来蛮有道理,实则放纵凶徒,责难受害人。
三是注意细节权重,不可用枝节否定事实本身。
什么叫细节权重?
比如说有人午夜持刀砸门,这个权重就占到事件本身的99%以上。无论此人是死是活,他本人都要承担99%的责任。你不同意这点,把此事的权重降为1%,那么哪怕唐雪爬在地上任你打,你还会追究她把你手硌疼了。因为你把责任都推给了唐雪,她怎么做都是错。
不同的描述,不同的权重,就得到不同的事件。
这就是认知。
(10)
有人问:男人持刀砸门,都不让你还手,那么我们到底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哪怕唐雪最终被判故意伤害,但同样的情况,你还是有权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尽最大努力,启用社会资源。
包括了认知资源与社会服务资源。前者,是尽量熟悉法律,每个人都应该是个法律专家,因为以后人际冲突会越来越频繁。后者,就是要最大程度的利用警务资源,危险时候可以保护自己。
你这一生,总难免会被低层次的人纠缠,他们蔑侮自己的生命价值,靠拼破底线,拖着别人一起死的博弈模式,为自己冥顽不化的认知埋单。这类人其实才是这个世界的本原,他们的数量比你想象的更多。人的一生努力,一是不要让这类人把自己拖入泥潭,二是不因为恐惧,让自己沦为此类人的牺牲。三是成就自我,强大起来,能够让这类人也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做到这些并不难,难的是我们需要战胜低迷的心,一旦我们失败,就会成为一个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成为问题不是耻辱,解决问题才是目标,我们关注唐雪案,就是希望从这些事情中提炼认知精华,磨砺我们的思想,拂拭我们的思想光芒,让我们心中的困惑与情绪越来越少,最终获得足够的认知高度,尽力帮助更多的人,获得平安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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