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孩子都会犯错,如果孩子犯错了,我们大人该怎么样去教育引导孩子呢?
以前我常常采用惩罚和说教的方式,试图让孩子改正错误。
当孩子犯了较严重错误时,首先选择惩罚孩子。惩罚既释放了父母内心对孩子行为不满的情绪,也对孩子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特别是体罚,会让孩子因为害怕而下次不敢犯错。可是根据我的观察,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经常受到体罚的孩子,不仅没有太大的改变,反而出现要么变的更逆反,要么变得更懦弱。
说教往往适用于孩子犯了比较小的错误时,多用于提醒孩子,让其明白道理,下次注意即可。
根据我对班内学生的观察,往往老师认为问题较多的孩子,家人在孩子的教育过程中,并不少体罚孩子,作为老师对这些学生并没有少做思想工作,可是孩子并没有向着我们期待的方向发展。
我们该怎样看待孩子的错误呢?在《正面管教》中“犯错的四个目的”这样解释到:
一 、寻求过度关注
只有在得到你关注的时候,我才有归属感。
二、寻求权利
只有当我说了算,或者至少不能由你对我发号施令时,我才有归属感。
三、报复
我得不到归属,但我至少能让你同样受到伤害。
四、自暴自弃
不可能有所归属,我放弃。
当孩子犯了错,我们看到问题的本质时,才能够更好的“对症下药”,而不是仅仅关注犯错的行为。
比如孩子偷钱事件,我小时候经济条件不是很好,当我需要钱时问家人要,家人往往要再三盘问,有时还不给。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会趁家人不注意偷偷的拿家里的钱,有时候怕大人发现而挨打,总是看看,当钱少时就不拿,当钱多时少拿一点,这样父母常常不会发现。
现在我做了母亲,有了孩子,偶尔也发现孩子有偷拿钱的现象。记得那次发现放在包里的钱少了,问孩子,孩子说没拿。我明明记得很清楚,再仔细看看包里的钱,还是少了十元。我就断定是孩子拿的,在我的再三盘问下,孩子终于承认钱是他拿的,并说出了拿钱的用途。
以前我认为孩子在家里吃饭,学习用品都是我给他买好,不缺吃不缺穿不少用,就不需要零花钱,我就没给他这项开销。通过这件事我反思,孩子大了,有对金钱的需求,也想办一点自己的事。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家专门开了一个家庭会议,和孩子商量,让孩子为家里做事,付出劳动换得报酬,自己挣的零花钱可以自由消费。规定孩子为家里做一顿汤获得3元,做一个菜获得5元,整理一个房间获得3元,像这样的规定还有很多。
这个规定就像一个契约,既给孩子了一个挣钱的合法途径,又让孩子明白付出劳动可以获得报酬,同时也给孩子了一定的自由,解决了孩子想干一点自己事的愿望。
孩子犯错,老是跟父母对着干,惹老师生气,我想这就是书中所说的寻求权利吧。当孩子在一定规则下自己说了算,也就发挥了孩子的主动性,让孩子有了归属感和成就感。
孩子有了自己选择的权利,有了自己的话语权,思想独立,行动自由,受到尊重,孩子成了自己生命的主人,就会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一个行为不当的孩子是一个失去信心的孩子,我们不仅仅要放下自己的判断与情绪,去观察孩子的行为,更应该好好理解孩子行为背后的观念和目的,努力让自己态度和行为更具鼓励性,我们会发现孩子更多美好的行为。
让我们用正面管教方式,重新看待孩子不良行为,看待孩子不良行为背后的原因,并努力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相信我们和孩子都会成长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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