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的记忆

作者: 胡忠治 | 来源:发表于2021-07-26 07:02 被阅读0次

    供销社全称是“供销合作社”大概是上世纪50年代初建立起来的。在我们家乡,是以“人民公社”为单位,每个公社有一个供销合作社。较大一点的村,则都有供销合作社的下属延伸的机构——代购代销点”。那时候好像对“店”这个名称比较敏感,都不用这个名字,大概是因为“店”是旧社会的名称,带有资本主义色彩的原因吧,所以,我们小时候就不知道什么是商店,只知道卖东西的地方叫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的简称),人们天天对话交流当中都有“去合作社买什么什么”比如“去合作社打点醋”。那时许多东西都是按户口供应,比如蒸馒头用的碱面,一户每个月三两;点火用的火柴,一户每半年一包;点灯用的煤油,一户每个月半斤……等等,过春节的时候则比平时要多供应一点。上面说到打醋,醋为什么不是按户定期供应呢?因为醋是粮食做的,每打一斤醋需要支付三两粮食原料外加七分钱人民币。因为粮食已经是按人口供应的了,你多打一斤醋,你就得少吃三两粮食,因此就不需要定期供应来限制了,即使有谁想多吃醋,也不会有多余的粮食去打醋。

    那时候家家都有一个户主的名章,俗称“戳戳”,戳戳一般都刻成大约半厘米宽,二厘米长的长方形,以便适应供销社的表格上“盖章处”的尺寸。戳戳字数,一般都只有三字或两字的一个名字,没有“某某某印”这种正规格式的名章,只有办公人员才有这种四个字的名章,比如大、小队长,队里的会计等。

    每家户主的戳戳,就是为“领取”各种生活必须品使用的(说“领取”是因为按户定量供养的,每家只限购一份,并不是免费的意思)。所以,在供销社按时“领”各种生活用品,就是戳戳的主要功能之一。街上的大喇叭一喊:合作社供应什么东西了,人们就拿着各自的“戳戳”去合作社或其下属的代购代销点排队。去晚了柜台上已经排了一尺来长的戳戳了。柜台工作人员依次卖给你一份物品,就在表格上盖一下你的名章,表示你已经“领”过了。

    供销社的另一个功能是“收购”,就是把农民们各家户个人生产的极少数鸡蛋、花椒、红薯干等农副产品收购上来,统一上交到供销总社。那时候是不允许农民自己在市场上卖自己生产的东西的,比如有二斤鸡蛋,一斤花椒……等等。有些东西供销社不便收购,比如母猪下的猪崽,供销社实在不好收购,就允许农民们自己沿村叫卖,但是必须在大队(村委)开上一张《自产自销证》。

    供销社是一个时代的象征,是严格的“计划经济”时代的体现。改革开放以后,供销社逐渐地退出了历史,随着供销社的消失,粮票的取消,城市里市民的“粮油供应”也取消了,因为市场上农副产品以及其他物资商品可以随意的购买了嘛。

    近些日子,听说国家又开始恢复供销社了,不知这“新时代”的供销社的运作模式,和当年的供销社有多大的不同?或多大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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