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以前的性格是,与其坐以待毙不如自己快速来结束。
还自鸣得意以为那就叫勇敢。
PCN年前跟我说走夜路时不如一直哼《彼岸花》,
歌词里仿佛有潜台词是说,
我什么都不怕。
不怕,那么夜路自然不在话下。
我在想,对付害怕心理的方法到底是一直去体验还是趋利避害。
去体验就是勇敢吧。
好比说,你自己选择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你说沿路什么恐怖其实都没什么。
你选择勇敢,你选择果断。
你选择讨厌别人的怯懦。
而实际上,你多么羡慕别人可以不用承载那么多。
我感觉到你害怕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心软,
我就会把一切揽过来,跟你说:
你怎么轻松怎么好,你怎么自由怎么好,你怎么快乐怎么好。
我的不好,但是是搭建在你的好上面,那么就算扯了个平均吧。
勇敢实在不是什么褒义词。
我前脚为了你离开,你后脚跟着也就为了你自己离开。
说得那么冠冕堂皇为了我,实在没有道理。
你轻松的脚步和我难受至死的心情仿似浑然天成。
但我还是咬咬嘴唇坚持不哭,
转身到喘息栖身处。
我又算勇敢了一次。
回头看看你,带着快乐大于悲哀的心理早已迈出去了千丈远。
所谓勇敢真可笑。
[心痛到剧震
但我都总算叫为爱而勇敢
我甘心]
歌名叫《扯线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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