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球背面

作者: 寻虎老师 | 来源:发表于2018-05-29 08:29 被阅读21次

                              1

    如果不是下雨,我不会走向东大街的东头,也就不会想起书桌下面的那本打印稿。那个晚春的傍晚,夜色急速降临,我半躺在沙发中,一边消化腹中的蛋炒饭,一边听着手机播放的一篇不知道名字的短篇小说,这时候窗外传来沙沙声,接着一阵风吹过香樟树,雨点在草坪景观灯的映照下,像白色的飞蛾在我视野中不断闪烁。我站在窗前凝视阴沉的小院,雨点敲打着水泥小路啪啪作响;对面楼房没有一盏灯,楼梯口长着一张黑洞洞的嘴,里面传来潮湿的皮毛气味。

    我关闭手机中的音频节目,换了一件翻领T恤,拿起一把还算新的紫色雨伞出了门。进入雨中,我这才发现,雨比我想象得要大,无论我从哪个方向拦截,腰部以上依然会淋到雨。我调整了几次,走出小区大门向右边拐去。我决定一直走,这样就可以保持固定的握伞姿势,仅让右胳膊淋到少许的雨滴,而一旦适应雨滴冰凉的咬啮,由脖子到胸膛都会产生一种奇妙的愉悦感。围墙边的花台中种植的冬青树叶,闪着清冷的光。雨伞扫过枝叶,一阵雨雾扑向我的脸颊,那股腥味令我加快了脚步,我疾步走过报刊亭和小学门口湿漉漉的斜坡,在一排门面前放慢脚步。花店的老板娘正在门口清理几盆彩叶草,似乎为了急于完成,并没有打伞,任凭雨水淋湿她披散的长发;店铺内两个年轻的姑娘相对站立在一张乳白色的高台前,分拣着一堆宽窄不一的草叶;店内灯光大部分熄灭,只留进门处的一盏节能吸顶灯,看来很快就会打烊了。我磨蹭着向前走,一不小心踩进水凼里,黑色的户外鞋渗进了泥水,但我很想继续走一走。这样的夜晚,霓虹灯格外醒目,获得了自由,将束缚他们的建筑物蹬到一边,嘻嘻哈哈地漂浮在半空中。我和霓虹灯有同样的心情,即便没有伞,我也会走到东面一公里处的购物中心转一转,买点颜色好看的糖果再回家。

    斑马线旁的警示灯舒缓地显示着数字:46,45,44,43……我突然想右拐,我不想一直向东,因为右边的店铺也很吸引人。车流在浸透雨水的沥青路上一辆接着一辆匀速地行驶,连续不断的唰唰在凄清的夜色中营造出欢快的乐曲,理发店里传出来的音乐模糊不清,成为一种胆怯的和音,很快惭愧地消失了。人行道上行人稀少,占据上风的车流摩擦声更加疯狂,道路表面的积水深了,为暗哑的弦乐增添了渐次升高的打击乐。对面的两层结构的饭馆,暖色的灯光愈发明亮,变得亢奋,在我的眼中好像突然睁开了第三只眼睛,怪异而摄人心魄。从饭馆里飘来烤鱼的香气,混合着类似洋葱的辛辣味,我虽然腹中充实,但确信依然可以塞进十串羊肉串,如果羊肉串不是那种油腻的,我还可以吃进去两串烤土豆。

    我想去街角的快餐店,点一份儿童套餐。如果女儿吃不完薯条,我乐得接力消灭它。

    2

    快毕业时,我们系举办了一次足球比赛。本系有两个专业,一共18个班级,543人,可这些人连乔丹的肤色,足球场有几个篮筐都不清楚。这543人全是书呆子,男的女的都是。你也许会以为我们系是哲学系或者考古系,那你可大错特错了。我们是土木系,不错,“又土又木”的土木系,一群未来的改造地球的人。有人说,学土木工程的没有一个爱读书的,那未免太以偏概全,至少我们学校的土木系不是那样。本系的学生大多是酷爱读书的人,他们(她们)不但将图书馆里的爱情小说读了遍个,而且还将隔壁气象学院的图书管里的武侠小说撕个精光——一次只撕一两张,但五百多人轮番上阵,任你多大的图书馆也承受不住。等气象学院的图书管理员发现他们的武侠小说只剩下一张张外壳的时候,我已经毕业了。后来我遇到一个气象学院的老乡,他和我说图书管理员因为工作不称职而下岗,后来开了一家饭馆,生意非常红火,如今已是江苏省杰出青年企业家。他的连锁饭馆的特色就是用武侠小说外壳作为装饰,凡是到他餐馆用餐的,一旦触碰那些图书,他就会让服务员记下来,并且用最差的地沟油(地沟油分两个档次,我这里就不啰嗦了)来烹制菜肴送给嫌疑人。

    在这18个班级中,我们班的强项是侃大山,对于足球的认识处于水泊梁山时代,自然有了退缩的念头。可后来经不住卖烧饼的天津人劝说:“足球,是一项智慧的运动,折腾三小时,为的是那灵光一闪的一秒,半秒。学着吧,您嘞。”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和班长站在他面前,口袋里各塞着几张印刷品,心里想着同一件事——赶紧回宿舍,看“海上夺宝”大结局。天津人夹出两片黑乎乎的烧饼递到我们手中,微笑着说:“不好意思,烤糊了。不过既然我教给你们足球的秘诀,你们大概不会埋怨我。”我接过烧饼,拉了班长一下,看他意思似乎有点不高兴。我说:“班长,老板说的对,我们参加比赛吧?”班长翻看手中碳化的烧饼疑惑地望着我:“灵光一闪?”“对啊,”我将黑乎乎的烧饼塞进嘴里说,“下半场的时候,大家都累了。那时候,我招呼你一声,你将球传给我就可以了,我用我的大力金刚腿灌蓝,你就瞧好吧。”我吞下烧饼,盯着他手中的那一块。班长将烧饼扔进小河里,它打了个水漂,向小闸门游去。我嗓子里堵着烧饼,想喊却喊不出来,而班长则捏紧拳头对着空中挥舞了一下:“就这么干。”

    比赛异常激烈,进行了四天,我们获得了冠军,领了一千元奖金;而我则是最佳助攻手,奖品是一只“斯伯丁”篮球。我忘了告诉各位读者,对于篮球我同样一窍不通,我将篮球卖给了小卖部的小伙计,去地摊买了一套《打狗棍法秘籍》,还余下五块钱。

    球赛第一轮,我们“钢筋队”遇到本专业二班的“悟空队”——一群成天钻研八卦掌的家伙。比赛大约进行了十分钟,我们尚未出汗,裁判判定“钢筋队”胜,原因是“悟空队”不断抱球,他们更适合打橄榄球。裁判是我们系的测量老师,他气得脸通红。这个表情我见过一次,那是一个周六晚饭后,我们班的吴同学拿经纬仪瞄对面女生宿舍,女生自然去报告测量老师。当时测量老师气喘吁吁地踹开门,将经纬仪直接抱走,边走边说:“吴俊,我要你毕不了业,永远待在寝室里看女生。你信不信?!不信就等着。”

    第二轮、第三轮,命运女神非常可爱,“钢筋队”轮空。最后一轮,是三只队伍单循环拼积分,可能你们也想到了——每场比赛都是0:0。不过你又错了,在我们“钢筋队”对战一年级工民建专业一班的“呼啦圈队”的时候,我们进了一球,也是决赛阶段唯一的一粒进球。情况是这样的:下半场进行到第12分25秒的时候,班长将球突然踢向我,我当时愣了一下,但很快反应过来,也不管对方球门在哪里,凌空就是一脚。烧饼铺老板说得一点没错——“那灵光一闪的一秒”。此前,我从没有踢过空中的足球,准确地说,只要球没停稳,我就不知道如何出脚。可当时,我的脚似乎听到老天的召唤,就那么大力摆出去——嗖。这是一记完美的传球,直飞对方球门的右上角。在这千钧一发之时,我隔壁寝室的山西人阿海正呆呆地站在对方禁区,抬着胳膊看球衣腋窝处的裂缝。他听到有人惊呼“球”,一抬头,球砸在他头上,Duang,球进了。场边顿时响起疯狂的欢呼声……

    稍等,镜头闪回。就在我以漂亮的摆腿动作去踢那只黑白相间的足球时,“呼啦圈队”最强壮的家伙冲向了我。他身高比我高一头,二头肌油亮亮地。我在食堂见过他,但不知道他叫什么。此君总是拿着一只大号的盆子对着打饭的食堂师傅嚷着:“盛满盛满哦。”而此刻“二头肌”正向我的腮帮子飞来。我的左手就是在那次比赛中骨折的。

    一晃很多年过去。如果不是前些天去邮政局领我那四十元稿费,我可能将骨折的事儿忘了。当时,我从邮局出来,胳肢窝夹着一卷《文学报》,准备抄近路经停车场走回家。在出停车场的时候,我跳上一个半米高的台阶,可我高估了我的弹跳力,没有跳上去。我的脚滑了一下,整个人趴在矮墙上,下意识地用手撑地,结果左手再一次受伤,准确地说叫“骨裂”,正是老位置。去医院看了看,不算严重,但石膏必须打上。熬过了疼痛期,我决心卧床一段时间。

    这段时间,我靠听音频节目打发时间,将各个大咖的讲座都听了一遍,每天弄得自己疲惫不堪。也只有这样,我才能入睡,否则一闭上眼,头脑就特别活跃,古今中外的大事小事都向我袭来,弄得我分不清白天黑夜。正是这一段时间,我渐渐发觉世界比我想象得要大,有各种稀奇古怪的人和五颜六色的观念。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主播说的观点:没见过的东西不代表没有,白天鹅之后有黑天鹅,保不准还有蓝天鹅、绿天鹅、紫天鹅。说得也有道理,凡事不要急着下结论。红天鹅或许也是有的,哪天被发现,就不好说了;也许火星或者天狼星上有一群趾高气昂的红天鹅,在那赤色的岩石上漫无目的地闲逛。因此我卧床那段时间,我唯一做的一件正经事是写了一首诗,用我的右手:

    不要射天狼,

    那是我的故乡。

    不要挖掘火星,

    那是星际之旅的停留地。

    人生是一段段羁旅,

    每分每秒皆是归途。

    有人敲门,敲了很多下,也许有十来下。我确定是在敲我的门,忙下了床。门外站着一个高大壮硕的中年人,手里提着一瓶红酒。他穿着考究,西服布料的反光显示此人非富即贵。我问他找谁,他打量了我几眼说:“找你,阿虎,我能进去吗?”我的左手被钢管般的石膏束缚着很不舒服,也不想站在门口和来客多说话,就让他进来。我有些恼怒,来人似乎认识我,但如此大喇喇地模样,未免太自以为是了。他站在我客厅的中央,扫视了一下墙上的画子,用低沉的嗓音慢吞吞地说:“阿虎,不记得我是谁了?你可没变,一点没有变。”事已至此,看来此人有备而来,我在脑海里飞快地搜索这个人的姓名,没有找到对得上号的人。我请他在沙发上坐下,边抓茶叶,边问他:“不好意思,你是我熟人?”

    “我是你老乡,阿四,记得吗?住在你家南头地震棚里的阿四。”他将红酒放在我茶几上,宽大的身体倚靠在我磨旧的沙发上,稍微侧向阳台,好像很疲惫。他的眼睛比较大,灰色的眼眸掩盖不住一丝清澈;眉宇之间有些灰暗,我在菜场常见到这样的同龄人,他们常常下不了决心买什么菜,蹙着眉毛,不停地围着菜摊转圈。“阿——四,我家南头?能不能给点提示?”我问他,将纸杯倒满水放在他面前。一些家乡小镇上的孩子面孔在我眼前快速地闪过。

    “我俩那时候经常讲故事,你不记得了?阿虎,你可一点都没变。”他喝了口茶,放下茶杯,手指交叉,然后继续扫视我的客厅,从餐桌到电视柜再到阳台上的几盆干枯的吊兰。

    我想起来了,阿四,那个瘦高个子男孩,他妹妹叫阿五,头发有些黄巴巴地。我将记忆里的阿四和眼前的男人相对照,没错,眉眼确实是阿四的,不同的是眼前的阿四老了,身体厚实宽大,对于这个年纪的男人来说,他不算胖。我俯身向阿四凑过去,伸出右手环住他的肩膀拍了拍,他亲热地拍了拍我的屁股,露出了笑容。他眼角的皱纹很深,缓慢逝去的笑容延续了很久。我看了一下电视柜上的闹钟,下午三点。我靠着阿四左边坐下,觉得裹着石膏的左手也轻松了许多。小伙伴,这是真正的小伙伴。

    “阿四,你怎么也来了芜城,真没想到。”我看着他的脸,他似乎有些闷闷不乐。

    “只许你来,不许我来吗?”他瞧了我一眼,“你可一点也没变。你的手怎么了?”

    我大略说了一下事情经过,没有告诉他我去邮局的细节。他点点头,告诉我说,他来芜城五六年了,在开发房地产。他说的那个楼盘,我没听说过,叫什么“魔方100”,这是个啥东西?

    “是个写字楼,哪天去我那里看一看,”他平静地说,“你们小区还不赖,就是绿化太草率了,一点不讲究。”他这么一说,我看了看窗外,心想:他可真是个房产商,一下子看出我们小区的问题来了。很多人都说我们小区安静,停车位充足,卫生保持得比较好;也有人说我们小区三面都是小巷子,安全是个问题。可指出绿化不够好的,唯有阿四。我这时候在头脑里回想阿四的真正姓名,可想不起来,也许我从来不知道他的姓名。

    我试探着问阿四:“当时你们从白湖镇来我们镇的吗,我记得最初你家那块地方是个空地。也不知道从哪天开始我俩混熟了,天天在一起,你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我每天下午一放学,就洗菜淘米,这时候你就来了,陪着我烧菜。我烧菜煮饭,你在旁边呱呱呱讲故事。”

    我又拍了拍他的厚肩膀:“喝水啊。阿四,还是你的故事讲得好,我是上一句接不上下一句,经常卡壳,这方面我不如你。有时候我见你妹妹阿五直摇头,她如果不是等着我发糖,估计早就跑出去了。阿五怎么样了现在?”

    阿四仍然交叉着十指,看着我墙上的卡通画说:“我的故事都是胡编乱造的,我只有一本故事书,而且没看几页。而你,是故事大王,看的都是正经文。所以你的成绩那么好,而我初中毕业就去收废品了。”

    今天的天气很好,我能感到室外的空气很清新。下午的客厅光线柔和,香樟树的枝条几乎伸到窗前,轻轻摇曳闪着翠绿的光。我和阿四东扯西拉谈了一个多钟头,好几次我想问他是如何找到我的,但被话题岔开了。我留他吃晚饭,兄弟俩喝一杯,我可以叫上其他几位老乡,如果他愿意的话。他却坚持要走,记了我的手机号,说可以在微信上继续聊。我想起阿四打小就是个很独立的人,在我心目中他似乎是他家的一家之长。阿四的父母都在供销社做临时工,在家的时间很短,我见到他妈妈也不过十来次,他爸爸我见得更少。他爸爸很沉默,每次我向他问好的时候,他只是微微一笑。阿四妈妈是个勤劳且说话做事都很利索的女人,阿四爸爸则非常温和庄重,衣着总是一丝不苟。

    我见阿四态度坚决,也就不勉强他,送他下楼。在院子停车场,我见到一辆黑色的“奔驰600”,车身蹭明瓦亮。车里有个司机,看不清模样,带这个墨镜。司机见阿四来了,立刻下了车,帮他打开后座的车门。我一边在心里赞叹,一边和阿四紧紧握了握手。

    车牌号是“555”。我返回家,在客厅站了一会儿。刚才那个壮硕的阿四不见了,茶几上放着一瓶红酒,我不认识它的牌子和上面的文字;沙发凹陷处慢慢反弹,阿四斜依的模样仍在眼前,他十指交叉看着窗外。无数尘埃在阳台的太阳光里浮沉,仿佛刚冲进开水的红茶。浮尘慢慢消散,窗里窗外都是暗红——颜色一点点加深,我看见暮霭中的小镇街道,前后左右都没有人迹。我站在瓦房的西南角的赭红色的石头上,这里是十字路口,小镇的中心。我伸手摩挲着墙砖,确信它是我的家。高高低低的房子向四个方向静悄悄地延伸开来,没有炊烟升起,也没有孩子的哭闹,没有归来的农民,也没有主妇洗刷锅碗的声响。我看着瓦房的顶部,青色小瓦呈人字形展开,天空如平静的灰色麻布。

    我躺回床上,脑袋后面垫上三块枕头。床头柜上放着一盒饼干,一瓶可乐,这就是我的一日三餐。我不想动弹,半睡半醒,耗尽了那个夜晚。清晨,我醒来,发现昨夜我是和衣睡的,夹克衫的领子竖着,双手冰凉。我活动了一下左手指,用右手将它们揉热了;左手掌心到肘部被石膏整体包裹,此时有些奇痒,但又无法挠它。我下床找了一只老虎钳,扒掉粘在石膏上的绷带,再一点点扳掉石膏。这一切都是在床上完成的,地板上满是石膏屑。一只苍白的胳膊慢慢露了出来,手腕处虽然有一点肿,但已经不疼了;我想挠挠了刚才瘙痒的小臂,却找不到患处,仿佛皮肤呼吸了新鲜空气,恢复了生命力。我弯曲了几下左胳膊,轻飘飘硬邦邦地,它似乎变成了一根奇怪的粽子,微微冒着热气。我将左手和右手对比了一下,除了颜色深浅不同,形态上没有什么区别。我将被子拉上,继续睡了一会儿。

    大约十点钟的时候,我醒了。刚才那一觉才是真正的睡眠,我睡得很沉,体内充满了能量。我起身下床,穿好衣服。左手彻底好了,肿块几乎看不见,它恢复的速度超出医生的预言。将左手伸进夹克袖子的一瞬间,我能感到手腕的刺痛,我略一停顿,疼痛感消失了。我只需要小心一点,不让左手撞到什么物件上,就会太平无事。我想,三天后我应该可以洗澡。

    4

    我不知道该干点什么,在客厅里转悠了两圈,停在沙发旁。红酒,我拿起来看了看,标签上的字似乎是法文,也可能是意大利文或者德文。我闻了闻瓶口,软木塞的气味很香甜,隐约有一股冰冷的果香。我暂且还不能喝它,医生反复告诫过我,可我真的想尝一尝。我想象着深红色的液体在口腔里旋转,摩擦着粘膜,在牙齿上激荡,散发的充满生机的气息;我想起阿四家的煤球炉,上面的铝制水壶正冒着热气;阿五捏着一根螺旋状的米面在水壶和炉子间的微弱之火上烘烤,米面慢慢膨胀,露出一小块白斑,这个白色斑点很快被其内部的热气吹得鼓起来;米面的前端微微有些发黑……

    我轻轻放下红酒,叹了口气。我想下楼吃一碗牛肉面。

    巷子里阳光和煦,我仿佛从阴暗的巢穴里出来,眼睛不由得眯缝起来。修电瓶车的铺子将各种零件、电瓶车堆在门口,纸箱和轮胎则摊在沥青路上,小汽车已经不能在路上相向而行。我瞅了一眼穿着蓝色工作服捣鼓电瓶车的年轻人,他是这个店的伙计,平常干活的时候喜欢将手机音乐声开得很大,可今天他没有这样做。隔壁杂货铺的老板夫妇坐在门口的凳子上,无神地看着对面的水果摊。我从水果摊前走过,进了“大牛饭馆”。对面的露天菜场只有几个菜贩挤在一起,竹筐竹篮里想必只剩下枯菜和皱巴巴的萝卜、土豆之类;摊开的彩条布上几条鱼躺在血污里;没有顾客的身影。

    大牛捧着手机在打游戏,见我进来立刻将手机塞进围裙的前兜问:“来啦,吃点什么?”饭馆内靠侧门的桌子边坐着两个女孩,高中生模样,正低头吃着面条。我说:“大牛,来碗牛肉面,不要辣。”大牛咧嘴一笑:“好嘞,上次不小心抖了一勺子辣油,这回我记住了。”这么说他记住我了。大牛是个结实的青年人,孩子刚刚会走路,她老婆正牵着孩子在侧门外的人行道上玩。上次我来这里吃饭,已经过了中饭的点儿,大牛和我聊了几句闲话,还特地请教我游戏怎么过关。我告诉他,我只会简单的游戏,对现在热门的游戏不太了解。大牛很失望地看着我,似乎我应该懂游戏,兴许他期望我是个游戏狂人。我猜想,也许是我乱蓬蓬的头发让他生出这种感觉。我有时候路过网吧,看见过那种手脚无力,顶着一头乱发的小青年,他们几乎清一色穿着肮脏的牛仔裤(分不清是故意做旧还是很久没洗过),脚蹬厚底的篮球鞋。兴许大牛眼中的我就是那副模样,差别是我穿的运动鞋是轻便底子。后来,大牛问了几个关于手机提速和游戏下载的问题,我的回答让他很满意。

    今天的面条味道很对我胃口,牛肉的味道纯正浓郁。大牛看我快吃完了,倒了杯茶递给我,坐在我对面,和我攀谈起来。他了解了我的基本情况,便大谈他的老婆孩子以及老家的情况,抱怨东大路的人群口味不好掌握,有些居民吃饭还喜欢欠账。我们这一带属于一类区域和二类区域交接的地带,按说是非常热闹的,可是事实并非如此。周边的小区普遍都不大,虽然巷子尽头的金光小区是所谓“高尚小区”,体量也足够大,但似乎消费能力并不高。这一带的高房价和低收入之反差,原因我无法弄清楚。我的直观感受是,附近几个小区门口的高档轿车比例比较高,而菜场的物价却很实惠;金光小区里有一家大超市价格稍贵,生意不算火爆,而菜场旁边的两家小超市生意却很红火。说到这两家小超市,不得不提前几年。此前这两个小超市生意很糟糕,不断易主,也不知道换了多少个老板。近两年小超市的客源稳定下来,从店员的笑容看,生意相当不错。

    大牛的家在县里,大约半小时的车程。虽说是农业县,但城里的市容很漂亮,我曾和朋友聊天时慨叹过。芜城虽然也是一座不错的城市,可规划总让我觉得很散乱,我总弄不清东南西北有多大区别,无论布局、标志性建筑、人群的阶层分布,都似乎雷同。而我所在东大路,属于城市的东部区域,这条街区像是整个东区的一个缩微版——琐碎、新旧夹杂、随心所欲。

    我和大牛聊了几句手机游戏作为结束语,付了钱回到我的三室一厅。

    5

    我给了阿四手机号码,但我忘了要他的号码。我的房子里有他的影子,有他的眼神,可是我记不起他的嗓音以及他说过什么话。茶几上的红酒瓶冷冷地看着玻璃烟灰缸,沙发的凹陷处看不出阿四残留的信息。我站在客厅吊灯下度量了一下,阿四至少比我高半个头,他微秃的额头在灯下闪过,这些我还记得。我还记得他的车牌号“555”,在尾气的笼罩下消逝,黑色的车身从小区铁门间滑出去。

    我上网搜索了一下“魔方100”,找到一条相关消息——

    楼盘地址:东区东大路与天爱路交叉口以100米处

    开盘时间:未定

    建筑类别:高层

    主力户型:暂无数据

    如此说来,他的楼盘大约在金光小区东面偏南地带,那一带我记得是一片荒地,很早以前曾是稻田。那块地以东是一条小河,河边有一排柳树。我曾去过河边的村子,有个朋友带我去吃农家饭,具体吃了什么已经记不清了。“魔方100”的文字介绍过于简单,附的图片是一张呆板的火柴盒状的灰蓝色写字楼。我反复看了几遍文字,决定下午去那一带找一找。

    中饭后,我看了一会儿书便出门。穿过菜场,进入东大路走两三百米就是金光小区,我沿着小区南侧的人行道走着,一路上可以看一看那些门面里的情景。这条街我从未徒步经过,只是打车的时候曾路过。透过车窗看,沿街店铺的门头制作得比较考究,店堂内的灯光非常诱人。此时,我看到的却是冷清的场面,店铺的门头在白天显得萎靡不振,店内的顾客也稀稀落落:零食铺前有个女人带着小孩看了一下,就离开了;火锅店门口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伙计,手里拿着一只苍蝇拍,懒洋洋地挥舞着;户外服装店里的两个女店员坐在玻璃桌边低头玩手机;人行道上一排蓝色的共享单车夹在两棵梧桐之间,横七竖八挡住了行走的路线,令人想起经常遇到的广告单发放员,总是别别扭扭地在半道上拦住你的去向。我横穿过马路,顺着对面的中学围墙向前走,彩色路面砖铺设得很完美,走在上面似乎有点弹性。

    过了金光小区,通往县城的快速通道出现在眼前,透过行道树的缝隙,我看见记忆里的大片荒地。我穿过宽阔的大马路,向荒地张望,可是看不见哪里有高大建筑物的迹象,左右两边也没有高楼的迹象。田野里长着一些纤细却超过一人高的杂木,它们在田埂、土包上肆意生长,遮挡了我的视线。我思量了一下,决定向右边走,因为左边几百米是康复医院和一个商业综合体以及一些新旧住宅小区,不太可能有写字楼的地块。

    向右走了两三百米,田野更加荒凉,远远可以看见小河堤的暗影;大马路两旁偶尔有一两间铁棚或者彩钢瓦简易房,不是维修铺就是废品回收站之类。按照我头脑里的地图,这里应该就是“东区东大路与天爱路交叉口以100米处”。我停下来,点着一根烟,准备找一个路人问一问。我看见远处来了一辆自行车,加快了脚步迎上去,恰在这时,我看见荒地杂木间露出一幢高大的建筑。这建筑大约有二十层楼高,孤零零地耸立在灰黄的野地缓坡上,它周围没有杂树,杂树似乎被它高大身躯给吓住了,仓皇逃走了。这个庞然大物如此醒目,我觉得或许是我视力不太好的缘故,本应在接近快速通道时就可以发现。

    6

    我站在楼前的水泥路上,两边是枯萎的冬青树,楼前的花台里各竖着一棵没有修剪的罗汉松。我想起阿四对绿化挺敏感,在对比眼前不成样子的景观,不禁摇摇头。

    这高楼门窗皆无,地面没有大理石,墙壁没有涂料或者瓷砖、幕墙,和我脑中的印象——灰蓝色的写字楼——完全不相符,我觉得我搞错了地方。我退到台阶下上下打量了一下,发现它比我最初印象要高,或许有三十层;混凝土外墙留下斑驳的油污和纵横的模板印迹,有的隔墙并没有被空心砖封上,只有暗红的钢管脚手架作为防护设施;一楼大厅空阔而昏暗,隐约可以看见左边的水泥楼梯;厅中央柱子便立着两只油桶,上面搁着一张大号的竹扫帚……

    一个穿着藏青蓝色的老人从空洞的大门里出来,懒洋洋地问道:“找谁?”我耸耸肩活动了一下脖子:“找写字楼老总,这里是……魔方100吗?”头发花白的老人犹豫了一下说:“你是做什么的?”他声音很僵硬,我听着有点生气,便说:“你告诉我是不是就行了,我找老总,我是他朋友。”老人“哦”了一声,扭着脖子看了一下楼顶方向:“五楼。你找戴总……”他这句话似问似答,我没搭理他,径直上楼。老人呆呆地站在门廊上,手里拿着一只黑色的对讲机。

    进了大厅,沿着楼梯爬行,里面的光线似乎亮堂了一些。五楼,够我爬的,尤其是一二层的楼梯非常长。到了三楼时,我想或许有电梯的,转念一想,我这个念头太愚蠢。

    我站在五楼的楼梯口,看见整层房子非常开阔,光线明亮,稍微有点湿气。阳光从六七个窗洞照进来,承重柱的影子清晰异常。五层确实是个好地方,给我的第一感受犹如观看一副黑白抽象画:窗前地面的白光、灰色的地面和墙面、柱子的黑影、顶棚局部的花白反光,这些奇妙的组合令我想起夏天明月夜的小镇街头——没有路灯的沥青国道。

    前面有三间有隔墙的房子,最东面那间装着一扇榉木门,我上前敲了敲,里面传来沉闷的回答:进来。我推门进去,在几束光影的背后是一张宽大的办公桌,桌后坐着一个人。我看不清他的模样,但我知道他在盯着我。

    他站起身走向说:“怎么不提前打个电话?”我苦笑这说:“我一激动,忘了记你的号码了,你也不打过来。”我看着高大的阿四,他的眼睛炯炯有神,和前几日大不相同。我坐在他办公桌前,那上面有一套漂亮的功夫茶具、一只手机、一串钥匙、一册《坛经》、一本夹着钢笔的软面抄和一瓶墨水,但没有电脑;办公桌侧面是一套宽大的沙发,棕色的,一只卷起来的羽绒睡袋放在较远的那头,前面的木茶几上摆着一盆小黄花;一排硕大的紫红色书柜正对着办公桌,里面有一些文件和大开本的图书;整个房间铺着厚厚的针织地毯,花纹繁复,给房间增添了几分生气。

    阿四一边用电热水壶烧着热水,一边从抽屉里掏出对讲机喊:“余志,余志;余志,余志。余志是阿五的儿子,一直跟着我。”“哦,多大了?”我问。“才18岁零两个月,听懂事,跟着我开车。上次你见过,太匆忙了,没来及让他向你打招呼。我最近总是丢三落四。今天天气不错,”他用一只五彩的类似钵子的茶杯,给我泡了一杯铁观音递给我接着说,“我记得你比较随意,我就不泡功夫茶了。”我笑了回道:“那玩意太麻烦,而且容易冷,冷了喝也不舒服。”他附和着微微一笑,十指交叉伏在桌上看了我一会儿说:“我在这里朋友很多,但每个知心的……余志又是晚辈,没什么话好说。你来了太好了,昨天我路过你小区还准备找你,结果来了个电话,又掉回头。”我说:“你做大生意,忙。”他摇了摇头。

    一个年轻人敲门进来,中等个头,微胖,短发,乍看和阿四有几分相像。阿四介绍说:“余志,这是我老邻居老朋友阿虎,你要喊虎叔叔。”年轻人双手伸过来握着我的手说:“虎叔叔好,听我舅说过,您多指教。”他的手软绵绵地,看样子跟着阿四只是开车。“余志,你去弄点菜,我们晚上早点吃,你也参加。”阿四吩咐道。余志红了一下脸说:“我到时候敬一杯酒,我就不参加了。我这就安排,虎叔叔、舅舅,你们先谈着,我出去一下。”说完迈着碎步走开了。

    阿四看着外甥走出房间,对我笑着说:“这小子,如果不是我带着,不知道会搞出什么事情来。你不晓得,以前他是镇上的混世魔王,阿五死后,我带着他,不然他可能已经蹲班房了。他老子,是我们邻镇的,你可能不记得了,龙山镇,开石子矿的,成天吃喝嫖赌,阿五跟着那个混账东西吃够了苦……”我打断了阿四的话问:“阿五怎么了,死了?”“嗯。”

    我脑海里浮现的阿五依然是那个黄毛丫头:穿着旧衣服(至少有一件是阿四穿过的黄军褂),大脸盘,快上小学时依然要阿四喂饭,动不动就缠着她妈妈要糖吃的惯宝宝。我对阿五印象并不好,这个丫头任性而且有点野,每次我去找阿五玩,她都会在旁边胡闹,尤其是我和阿五讲故事的时候。我每次都会带一块糖来哄她出去。此刻,阿五的倔强和顽皮,忽让我觉得都是优点,最小的女娃娃不就是这样吗?

    少年时的疑问又跳出我的脑海:“阿四,不介意的话,我想问,你是老四,上面的哥哥姐姐呢?”这是我小时候想问而不敢问的。阿四捧起保温杯好似叹气似的喝了一口茶,合上盖子漫漫地说:“他们和我是同母异父,你不知道吗?”我摇摇头,我确实没听说过。我那时的疑惑是,既然有阿四阿五,一定有阿大阿二阿三,为什么这几个孩子我从没见过。看来阿四的妈妈是改嫁给阿四爸爸的,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阿四少年老成,在家里俨然是家庭主妇模样,也可以理解为何他总是依着阿五,似乎照顾好阿五是他命定的责任。

    对阿五的印象我毕竟模糊,也就没有刨根问底,这种伤心事也不宜好奇。我于是递给阿四一根烟,自己则转到他的书柜。柜子里的书并非我感兴趣的那一类:法律、花卉、战争史、生意经、理论物理、科幻小说……所有的书都有读过的痕迹,用清秀的字体加了很多标注、心得和含糊不清的随感。我捧着一本“二战名人”问阿四:“你这是在博览群书啊,要做个百科全书式的大老板?”阿四从书柜上层抽出一本打印稿的《宇宙的奥秘》递给我说:“读书可以明心见智,我知道这个道理太迟了。这是我胡乱写的,送给你。”我拍着线装的厚厚书稿问:“你这是要出版?”他摇摇头:“我哪有那个水平,不过是随意写一写感想而已。幸亏我写了这个,才找到你。”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芜城房地产的状况,余志进来了,用托盘送进来一瓶红酒和四份热菜。

    我去了一趟尴尬街派出所,那里有我的朋友马拉斯基,我有一年没见到他了,不过我们经常在微信上聊天。这一年他特别忙,以前他大约一周来我这里一次,最多间隔半个月。他是个头发花白的满嘴跑火车的家伙,街坊们都称他为“所长”或者“领导”。我至今也没弄明白他是所长还是副所长,我这样疑心是很正常的,因为他们派出所里所有个子高的都被称为“所长”,而矮个子我从未见过,据说都在出勤。我认识他是在一次老乡聚会上,可算是一见如故,那天我们一直聊到曲终人散。在我们那个低规格的老乡会上,他俨然是个高级别的人物,可他和我谈得非常投机,我认为这是无厘头人士之间的友谊

    马拉斯基正在门卫室收拾报纸,见我来了忙打招呼:“阿虎,你好啊,什么风将你吹过来了?”边说边将椅子上的报纸堆到一床棉被上,并招呼我坐下。我小心地坐在嘎吱作响的藤椅里,压在心里的那件事有些想不起来了,刚才我还怒火冲天地赶路,急于将一件惊天大案向马拉斯基揭露。马拉斯基从抽屉里掏出一个灰蒙蒙的纸杯给我泡了一杯茶,笑着说:“我知道了,想和我唠嗑,我猜到了。今天下午,我一直没敢走,总觉着有人会找我,不成想是你啊。”

    我环顾门卫室,这个两米见方三米多高的阴森碉堡,墙皮脱落得如同生了皮肤病的野狗,窗户开的位置诚心是考验清洁工的弹跳力。我略一整理思路,开口道:“马拉,你说我们几年没见面了?”马拉斯基斜倚在门框上笑呵呵地看着我,脸上的褶子像收起的窗帘:“也就大半年吧,去年我不是常到你书房谈天吗?去年,真遭罪,你们小区天天出事,不是有小偷,就是起火。”起火,我想起来了,放下散发霉味的纸杯说道:“起火,就是这个事情,我来找你说道说道。”

    马拉斯基收起微笑凑近我:“怎么,又起火?没收到火警啊。”这时候外面有位大个子警官朝门卫室探头,似乎要进来取报纸,犹豫一会儿没有进来,跨过冬青树到草地上百无聊赖地转悠。“快说啊,阿虎,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可急死我了。”马拉斯基搓着下巴上的胡茬,皱着稀疏而参差不齐的眉毛。马拉斯基,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的真名?我一见到你就想到一匹老马拉着一辆破车,和你的微信头像——一棵老槐树——一点都搭噶。

    “是这样的,我平常喜欢写一些文章在网上发,你是知道的,纯粹是自娱自乐,不招谁不惹谁,你也是知道的,”我抬眼看看马拉斯基,注意到他听得很认真,于是接着说:“大概十天前,也许九天前,有人在我的防盗门上贴了一张小纸条,说什么‘不许再发那些色情文章,否则烧了你家’。你看看,是不是混账?!我知道,对于这种小混混,你老人家是没有空去管的。那么,后面发生的,准会让你怒发冲冠。

    “我没有理会,像我这样心胸开阔的男子汉,是不屑于和小混混计较的。可是,三四天前,我的窗玻璃被砸了一个窟窿。不要问我怎么知道是石头砸的,我读过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杰生那个笨蛋都知道石头砸和自然冻裂的区别,我当然更不在话下。我写的那些文章,虽然不是清新高雅的唐诗宋词,也不是标标准准的散文骈文,但是我给青少年一点点性的启蒙,换取一点点平台发放的打赏钱,何罪之有呢?!

    “我一想到世风日下,一些青年男女不学无术,成天勾肩搭背,躲在旮旯里胡搞乱搞,心里就着急。因此,我费心费力,寻章摘句,从古典文学中寻觅罕为人知的经典,组织成深具启蒙的文章。通过此举,既能有益于青年,又能给自己挣得糊口的饭钱,即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为何这些蟊贼胆大包天,在人来人往的舒心新村,高举着石头,半夜砸我的玻璃?还要不要人活了?!本想三天前就来找你,可我心疼那块玻璃,忙着又写了三天的科普文章,挣够了玻璃钱,这才踏实了一点,前来找你帮忙。”我注意到马拉斯基有点不耐烦,就长话短说表述完毕。

    马拉斯基手插在鼓鼓囊囊的裤兜里,面色平和地对我说:“阿虎啊,这种事情不好查呢,根本就无法立案,你知道多少钱的损失才可以立案吧?好,就算我立案,可怎么查呢?核对笔迹吗?挨户调查你的邻居?请市局网络侦讯科介入?”他顿了顿继续说:“你想一想,这些办法都不可行。这样吧,我假公济私,陪你走一趟看看瞧。”

    他的话刚说到一半,我已经泄气了,可既然他说一起走一趟,那只好走一趟,辜负老朋友的情义这种事情我做不来。我俩步行向我家走去,此时我的心情已经平静了很多,而且有了主意。损失是无可挽回了,我也知道案子根本没法调查,可是如果一个警察,尤其是一个所长级别的警官在我家门口转悠转悠,说不定能制止下一场灾难的发生。

    马拉斯基去我那里无数次,但每次都是在休息日来访,因此穿的是便服。今天他穿着制服,我便特意领着他在我楼下饶了一圈,并故意指指点点介绍情况给马拉斯基听,以便引起周围人的注意。果然,有个穿着红毛衣的老太太上前问话:“你们在找什么啊,是不是又有小偷到我们小区来了?真不太平。”我忙抢着答话:“老太太,不是小偷,是个小混混砸了二楼的窗玻璃,他可惹大麻烦了,公安局已经锁定了他,他目前只有投案自首,否则麻烦大了,弄不好要被枪毙。”老太太吃惊地问:“砸一个破玻璃,会被枪毙?”“嗯呐,老太太,他砸的不是别人的玻璃,是一个科学家的玻璃,政府重点保护的科学家。这些不读书的小青年现在后悔,但来不及了。”我得意洋洋地说道。老太太听明白了,嘴里轻声念叨着:“这些小青年,到处惹事生非……”

    我的目的基本达到,于是提出和马拉斯基去大牛饭馆喝一杯,下班时间也快到了。马拉斯基很意外:“阿虎,这可是你第一次请客啊。”我睨了他一眼说:“说得好像我很抠门似的,以前虽然是你请客,但我没有逼你,对不对?朋友之间,你情我愿,太计较了会伤感情的。”马拉斯基整了整衣领:“还是随便买点卤菜去你家喝吧,去饭馆不方便。”

    也好,我将马拉斯基带进书房,打开电脑,让他看我写的科普文章,然后下楼买了些卤菜和一瓶一斤装的“二锅头”。

    马拉斯基入神地看着我的文章,我进了书房他都没有挪眼,我知道文章吸引了他。等我在书桌上摆好碗筷和酒杯,马拉斯基才涨红了脸坐到我对面摇晃着花白的脑袋说:“阿虎啊,这确实是你写的吗?”我心里暗喜,故意慢吞吞地回道:“写字很累人呢,还要看很多书。文章写出来一遍一遍地改,世上没有比写字更糟糕的差事了。”“能挣不少吧?”马拉斯基吮了一口白酒,满意地点点头,我知道他的口味。

    “嘿,挣个屁钱,糊口罢了。”我夹了一块猪头肉,蘸了一点酱油,放进嘴里。嗯,味道真不赖。

    “那你这么使劲为的什么呢?说实在的,你的文章我这个老头看了心都砰砰跳。”马拉斯基的筷子停在猪头肉上方,盯着我。这眼神,我觉得有些咄咄逼人,我猜想他审嫌疑人时大概就是这样一副表情。

    我和他碰了一下酒杯,先喝了下去:“马拉,你是到月拿工资的人,哪里知道我这种无业游民的苦呢?!我不写字挣钱,二锅头都买不起,你不知道吗?!

    “你说我的文章使你脸红,说得对,我也觉得脸红。可是不这样,我就没有点击率,没有阅读量,也就没有打赏。我这样不违法吧?好,不违法。那么有什么不妥呢?平台上到处都是出格的文章,又不是我一个这么写。还有的直接标榜为性学专家、风俗学家、民俗研究者,写的文章你只需看三秒钟,就会觉得生多少娃,都是白搭,没有达到及格线。而这些“家”又是什么人呢?我告诉你,我知道一个,就是个猥琐的躲在网吧的六门功课亮红灯的大学生。”

    说到这儿,我偷眼看了一下马拉斯基,发现他的脸已经发紫。二锅头来劲就是快,我得控制他一点,别醉倒在我家就麻烦了。打扫卫生是我的弱项,尽管我很努力。问题是,一旦孩子和他妈妈从老家回来可就麻烦了,他们天生一副好鼻子,对于呕吐物格外敏感。

    马拉斯基沉吟了一会儿,以厚重的男中音说道:“这么说,就没人管一管吗?文化部门或者……”“宣传部门对不对?是的,他们管,但是不是真心管,就不好说了。”“这话怎么说?”马拉斯基疑惑地盯着我。

    “你知道这些平台个个都是财大气粗吗?那是一些说着一堆术语,梳着艺术家范儿发型的,账户上躺着八个零的家伙。他们还有一群精通法律的顾问,以便让他们可以规避现行的法律法规。

    “更可怕得是,他们一方面鼓动大家博人眼球,一方面不明着说,暗中引导。一旦有谁做过了头,他便往后一躺,说‘我没有唆使写手这么干’;最不济,他会不好意思地一笑‘没注意到,监管不到位,立刻删除’”。

    马拉斯基听到这里坐直了身子凛然叫道:“太大胆了,明目张胆地打擦边球。”说罢,将手中晃得只剩小半杯的酒盅端到嘴边一饮而尽,稍后随着酒气发出一声沉重的叹息:“这种事情,还真不好确定性质。”

    我搁下筷子,用餐巾纸擦了擦嘴继续说:“就是上了法庭,说不定控诉平台的人还会败诉。”

    “败诉?”

    “是啊。他们会搬出弗洛伊德和从没听过的外国专家的名字告诉你,‘平台的定位符合某某著作某某条某某款’。等你把这些著作弄明白了,平台已经转型升级,融了C轮、D轮、E轮的资金,准备上市了;而当初你告的法人、CEO、CFO还有技术总监,早就换了无数人。”

    马拉斯基的脸色已经黑得像锅底,筷子在油炸花生米里翻来翻去。我见他心里不痛快,便岔开话题问他孩子的学业情况。他慢慢纾解过来,谈到儿子的论文获奖,谈到儿子的女朋友的家境,谈到儿子将要毕业找工作的问题,并问我有没有什么路子。他儿子的事情,早前马拉斯基在微信里跟我说过,我早有考虑,上个月还问过我的同学,一个县交通局副局长,有门儿。我拿出一张纸,让马拉斯基将他儿子的大概信息写下来,答应他这几天就会有回音。马拉斯基恢复了乐观情绪,和我又干了几杯。至此我和他都有一点醉了。

    我劝他今天就喝到这里,他同意了。多年的相处,我和他并不客套。归根结底,我俩都是比较随意的人。

    简单扒了一碗饭之后,我给马拉斯基泡了一杯红茶,他对我的茶叶赞不绝口,没枉费我一番苦心,因为这盒高档红茶是我的小堂弟特意孝敬我的。趁着这工夫,我问:“马拉,你会老家次数多吗?”他抬起头看着书房的天花板,我知道那上面有一块涂料脱落了。他抬头纹很重,就像耕地机划过的水田。他说:“经常有机会去,有一年还常驻那里,有事?去联合办案,有时候也去交流。”我说没事,只是想问他对我们舒心镇的名人了解不了解,我有个光屁股一起长大的好朋友戴总,现在芜城开发房地产,有一个楼盘叫“魔方100”。“哦?这人没听说,戴什么?需要知道我可以帮你查查。我对县城和大岭镇熟悉,毕竟是家门口,熟人多,老乡会就有好几个大岭镇的。”马拉斯基看我说的比较认真,这样回复道。我将我所知道的情况一五一十告诉了马拉斯基,他用手机的记事本记录下来。

    天已经黑了,一股冷风从书房窗户的玻璃里窜进来,将筷子吹得滚落在地。马拉斯基站起身打着饱嗝告辞,我送他出门,他回转身说:“恐吓信和玻璃你都拍一张照片传给我。这个砸玻璃的恶棍,我一定会抓到的,你放心。”

    “我看不必了……”

    “不,”他大手一挥,“这是公事公办。”

    书房玻璃窗被砸的时间,在我骨裂前几天。我本也没当回事,可天气渐冷,我的心情变得郁闷起来,总想找个出气口,没想到马拉斯基当真了。玻璃店的伙计帮我装好玻璃后,我在微信上和马拉斯基聊了聊,让他忘了这件事,他和我说:“不行,我这回不是因为你,真的,今年类似网络平台引起的纠纷挺多,是要抓一抓,已经有线索了。我让联防队在你们小区周围蹲了好几天,呵呵。”他没有说阿四和“魔方100”的情况,我也没追问,太打扰马拉斯基也不好。

    《暖雨晴风》网刊编辑比利打电话给我,催我赶紧发几篇小品文,这个月我的任务如果达不到基本数,可能下个月要调整的奖励系数。这些口水文章网站就是这个德性,要数量不要质量,至少不要高质量,凑合就行。长期写这些甜腻腻的文章,自己对厌恶自己,尤其是要求我时不时加点料。什么料?无外乎是一些擦边球的暧昧文字呗。我到底有多鄙视自己呢?我问过自己,一个声音告诉我——猥琐不堪。

    省文联的一位作家曾苦口婆心对我说,要耐得住忍得住,写几篇高质量的文章,我推荐你进芜城作协。我当时嘴上答应,可心里知道自己耐不住写作的寂寞,喜欢写一些不费脑子的插科打诨或者堆砌辞藻的游戏文章。可今天我想明白了,这位老作家说得对,“苦尽甘来”,熬过去就有一片新天地。毕竟我没到吃不饱饭的地步,何必作践自己扭曲自己。打定主意后,我决定从今天起,白天写烂文,晚上写严肃一点的文学,至少是发自内心的,让那些阅读量、点赞数见鬼去。

    熬到半夜,我整出一篇两千多字的散文,觉得心力交瘁。我数了数速溶咖啡盒,剩下五包,这意味着我喝了五包咖啡,花了七块五毛钱……还有电费和电脑折旧费。我长吁一口气,脑子异常兴奋,毫无睡意。我下楼绕着小区转了一圈回来,坐在沙发上继续听手机里的音频节目:文学漫谈。

    我们县城的老乡会,其实是个低端松散组织,如同一个软踏踏的隔夜蛋糕——五颜六色,高谈阔论,却摆脱不了过期的优惠券身份。在聚会中,有批发部的老板,有企业的办公室主任,机关里的主任科员以及保险公司的业务经理,当然也少不了西装革履的微商和花枝招展的婴幼品代理商。往往在第一瓶白酒喝完时分,人群发生分化:一部分草草吃饭,然后在沙发周围闲谈;一部分进入拼酒的高潮,不断为白酒、啤酒或者葡萄酒的控制权、谁和谁还没有喝够双杯而争执不下,伴随着酒桌席位的频繁调整;另有少数人落落寡欢地坐在茶水桌边低头翻手机,当你和他寒暄时,他敷衍着回你一句含糊不清的话。我厌倦了这种老乡聚会,而马拉斯基却乐此不疲,他不但热衷混迹于此种喧嚣场所,还多次参加另一个老乡会——商会联欢会,一个规模虽小但排场很大的沙龙型红酒会。可是,马拉斯基并没有打听到阿四,这很不平常,不是吗?最后一次参加老乡会活动,我认识了楚才,这个混蛋,他说是我亲戚,论辈分他确实是我叔叔辈的。当时楚才很落魄,躲在人群后面闷头抽烟。我找他借火,这才发现口音如此熟悉,一问才知道是舒心镇的。

    我的左手腕完全好了。我找来启瓶器开了那瓶红酒,用纸杯倒了半杯品尝起来,我像这样会比较好睡一些。夜深了,窗外黑洞洞地,草地里低矮的景观灯反射一簇光晕蒙在阳台窗户上,远处有轻微但尖利的嚷嚷声,有可能是从那个破旧的“牟家苑”小区传过来的。

    9

    过去的阿四和现在的阿四在我面前晃动,我不知道哪一个在和我说话。我站在他靠背椅旁边的窗户向河岸望去,一辆大马力的拖拉机拉着沉重的货物沿着河堤走着,黑烟一窜一窜,似乎模糊不清的黑瓦被染得更黑了;大楼背后有一排瘦长的杨树,矗立在水泥场地边缘;大概是基坑挖上来的腐殖土堆在杨树外围,上面长满了茂密的枯黄的蒿草,好似一个个刺猬伏在野地里准备冬眠。

    室内阴冷。有时候想回家乡看看,但又能看什么呢,他们的坟都在县城,中年的阿四说;……你知道夜里牛在牛棚里干什么吗?它在看星星,你还记得吗?就在你家小窗对面。我夜里看过这头牛,我疑心它就是“牵牛”。那天晚上他的眼睛亮得吓人……瘦而结实的阿四说。我盯着房间远脚的大炮筒出神,我想到和阿四一起去油坊后头探险的情景——阿四在前,我在后,我俩从油坊红砖围墙外很窄的倒塌了的支撑斜墙上跨过,旁边就是千人河,河水平静地流着,从预制板桥下的片石面上流过,融入下游的宽阔水面。我俩在杂草间轻手轻脚地走着,右手扶着红砖墙。我们看见一个大腿粗的铁棍我在草丛里,我们想搬走它卖给废品收购站,可是,那黑色的大家伙显然不是个好惹的角色。我和阿四对视了一下,默默退回去了。小桥上摊着一块热腾腾的牛粪,形状类似石子落入水塘掀起的涟漪;一个戴斗笠的人前者一头水牛无声地走向刘家村的稻田地,那是我外公住的地方,村子被柳树和高大的斑蝥草掩盖,看不清楚。

    回去吧,我送你,阿四说。

    你去哪里,我问。

    我晚上就睡这里。他高大的身躯站在台灯背后,只能看到他的西服在闪着光。

    我们在昏黄的街道上缓缓前行,街灯杆上挂着的灯笼已经熄灭,街道两侧的店铺以及更远的高低房屋隐在黑暗里,间或可见橘黄色的窗户,更远处的夜空中悬着一颗亮星——我知道那是市区一栋商业中心的工地,一杆建筑塔吊上的警示灯,我在失眠的夜里常透过我书房的窗户看见它。那颗星始终高悬,似乎要一直呆在那里。我偶尔当它是我的读者,和它说话:很快写完了,你就可以看了……诸如此类。

    你看这晚上着街道多美。你想抽烟就抽吧,阿虎。别担心,我好得很,清醒得很,我很小就会喝酒。你看,本来我想选这个地块的,后来用地性质改了,他们说天爱路会大发展,一直连到县城,县城以后会成为一个区,新区。我今晚没说什么胡话吧?没有就好。

    一辆出租车在我们车边超过去了。

    你肯定好奇我怎么找到你的,你没有问,但我看得出来。我看过你在我们《商会通讯》上发过几篇故乡回忆的文章,写得真好。

    我想起来了,马拉斯基曾向我要过几篇文章,说很适合商会的杂志,还带给我几百元稿费,他对我挺照顾,说实话。马拉斯基经常将商会活动的见闻说给我听,自顾自地说,我经常听得漫不经心。

    这么晚还有人在干活,看见了吗?我们从来不缺少勤奋,可是勤奋是不够的。在很久以前,勤劳是可以致富的,现在不行。我将车窗关起来,现在冷了。我的房间暖和吧?本来想在北面办公,可以看到市区,后来挪到南边那一间,朝着太阳,让我更舒服一些。你看了我的稿子吗?你回去慢慢看。

    我手里攥着阿四的手稿:《宇宙的奥秘》。天上一颗星也没有,在灰蒙蒙的城市上空,在病黄的晚空里,即便有星星,我的视力也无法捕捉到。写文章毁了我的眼睛,我知道飞行员是如何做保健操的,上下左右……上下左右……远中近……近中远,可我坚持不下来。

    我到了,和阿四握了握手,没有说话,下车,推开大铁门中的小门,吱呀——哐当——当。

    10

    马拉斯基发来信息:兄弟,你说的大老板戴阿四确实是商会的,而且是名誉会长,只是第一期聚会之后,他就不参加活动了,可能是生意不太顺。

    我回了一句:知道了,谢谢你。

    连续几天我忙得昏天黑地,还去了一趟县城,参加一个作品研讨会,回来后接到楚才的电话,说晚上有老乡小型聚餐,请我也参加。我问楚才,马拉斯基参加不参加,他说不参加,马拉斯基最近很忙。我知道马拉斯基没空参加,我只是想判断一下饭局的规格。我可以确定这又是一次拉关系谈生意的聚会,如果在以前,我肯定第一时间推辞掉,可这一次我想参加。

    果然饭局上多是生意人,卖建材的朱老板我算比较熟悉,某合资电子企业职员阿东常和我在网上聊天。楚才拉我和他坐在一起,并给我斟满酒,足有三两。楚才曾经是我的生意合伙人,我在小说里曾写过他,讽刺他是个见利忘义、搞小动作的小人。那篇小说投递出去之后,杂志社回复说“适当时候会发”,也就是说很可能不发。几个月前楚才来到我家,企图拉我和他一起做工程,说得很好听,我只出力,不出钱,赚了钱之后他六我四。我给了他冷脸色,他离开的时候,我没有送,等于下了逐客令。

    我和楚才合伙开咨询公司的情况是这样的:那是几年前,当时楚才常以亲戚身份找我喝酒,游说我一起开一家咨询公司,说现在企业的咨询业务前景很好,我被他说动了。他知道我学习比较快,可以很快掌握相关技术,我对这一点也确实有信心。生意刚开始还是挺红火的,可是很快我发现,他开始暗度陈仓,另外弄了个同样性质的公司,不断将公司的业务转移到自己的自留地。结局大家应该可以想象得到。公司关门后,我的钱打了水漂,他却活得挺滋润。有一次他请我在“大牛饭店”喝酒,我斥责了他,他还振振有词狡辩。从此我不断疏远他,直至将他的手机号码拉进“黑名单”里。

    饭局的气氛很热烈,原来发起人是朱老板,他最近接到一个大单子,所以做东请大家一起分享他的快乐。朱老板是个精干的中年人,我见过他几次,觉得他为人还比较实在,曾帮他介绍过一笔小买卖。我心情并不好,但也不想扫朱老板的兴致,于是勉强和大家周旋,对他们的商业话题也偶尔插话附和。酒过三巡,我瞅着一个机会问朱老板:“我镇上的戴阿四,你知道吗,在芜城开发房地产,是个大老板。”朱老板思索了一下说:“是听说过,但我没见过,我这种人档次不够。不过……”他捏着小酒盅和旁边的一位老乡碰杯,接着说:“戴阿四和你是一个镇子的吧?我想起来了。他的地皮因为什么用地性质问题,一直是半拉子工程,他可被坑苦了。和所在的村子纠纷一直不断,说是什么证书拿不下来,没法预售。”他咽下那盅酒,又斟满了举向我说:“我还曾经想做他的生意呢,后来听说建筑老板不肯给他干,和他吵了半年,最后怎么解决的,不太清楚。”

    我举杯和朱老板喝干,陷入沉思。楚才则不慌不忙和每一个人东扯西拉,似乎有话要和我说,刻意掩饰着意图。我想,十有八九还是想让利用我做他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我可不上那个当,爱找谁找谁。果然,酒足饭饱之后,四个老乡打起了牌。楚才拉着我和朱老板以及另一个开茶叶店的老乡围坐在茶几周围,楚才使眼色让朱老板说话,我看见了。朱老板说:“阿虎老乡,楚才想做工程,你和他又是亲戚,应该帮帮他,你懂行,是专业的。”我看着窗外被射灯照得惨绿的行道树说:“我并不专业,而且我也没什么工程上的人脉了,没什么价值,荒废了很多年。”楚才带着哂笑,欲言又止。我知道他不仅仅是让我负责施工技术,更重要的是希望我帮他疏通一些行业内的关系,他知道我有些同学在建筑主管部门。

    这顿饭结束后,我在饭店一楼的大厅小声告诉朱老板:我不愿意帮楚才,就是这样,原因我不会说,你也不要问,更不要问楚才是什么原因,大家好好做老乡。朱老板也是精明人,点点头表示他大体明白楚才和我发生了难以调和的矛盾。

    11

    交通局的同学给我回话说,今年有个招人的机会,前提是能通过政府组织的统一考试,如果能通过,他有一个特招的名额,因为市里可能要组建一个地铁指挥部,他任指挥部的办公室主任。我将这个消息告诉了马拉斯基,下午他一下班就来到我家,带了两瓶原浆酒给我。我责怪马拉斯基,马拉斯基呵呵笑着说:“我这又不是行贿,你怕什么,拿着,还老乡老哥地叫我,不拿着以后不要叫。”

    我依旧拿红茶招待他。他告诉我上次那个砸玻璃的小青年抓住了,他说认识你,读过你写的文章。我问小青年叫什么,马拉斯基抓耳挠腮说想不起来了,只说小青年就住在附近的“牟家苑”。“看过我的文章?”我问。“是的,还参加过‘南方书店读书会’,你肯定见过。”马拉斯基一边回答,一遍皱着眉眼神飘向窗外。他大概在考虑儿子的前途。“读书会”由几位作家和“南方书店”组织,偶尔去书店开了新书讨论会,顺便领几本书店赠送的书回去,并由作家们牵头安排大家写一写书评,帮书店宣传宣传。我一般接到的都是关于男欢女爱的畅销小说评论任务,而且我很擅长这个,往往将作品说得很诱人,可能因此得罪了什么人。“南方书店”的老板也是作协会员,经常写一些关于民俗方面的散文,对我颇为器重,讨论会结束后书店老板会邀请大家吃宵夜,我总是位列其中。一般说来,没点分量的会自觉告退,留下来的不是专业作家就是资深写作者。我笑道:“马拉,我这是树大招风啊,写文章竟然也招人嫉恨。”马拉说:“那个叫什么的小青年愤世嫉俗,路灯也砸了好几个,联防队向所里反映过几次,这次算是一并解决了。还有,阿虎,你看啊,你的玻璃的事情,要怎么处理才好?”我一怔,回答道:“难道处罚和我这个受害人态度有关?哦,我明白了,算了吧,他也是血气方刚,不管他是谁,我不想计较,玻璃我已经装好了。”马拉斯基点点头说:“行,人民内部矛盾,确实也不必给他加这么多罪名。他认错态度也挺好,负责调查的小郭和我说,他愿意赔偿一切损失。这样的话,对他损坏路灯的事情适当处罚算了,能不拘留就不拘留。”我向马拉斯基伸了伸大拇指,站起来说,今晚就在我这里吃饭,我还有菜,这就下厨,喝红酒。

    同乡会一旦人数达到百人之后,会自然而然地按照乡镇分化为一个个小圈子,每个乡镇的老乡私底下单独再开展聚餐活动,大家都心知肚明。我老家舒心镇,只有我和楚才两位参加了同乡会。老家这些年因为乡镇合并调整,人口日渐稀少,加上镇政府搬迁,小镇已变成一个可有可无的边缘村落。我知道流落到芜城的舒心镇人就有好几个,其中一个邻居叫“小国”,我曾在街头遇见,他也是我儿时的玩伴。可是我和小国的感情并不深,我和他仅仅寒暄了几句,便在街头分手。可最近,小国的面貌不断浮现在我脑海,次数比阿四还要多。我在炒菜的过程中,终于想到,也许是因为我和小国虽然是泛泛之交,只是一起东扯西拉或者玩玩滚圈之类的游戏,但是我心里一直记得小国的遭遇,准确地说是小国兄弟俩的遭遇,一直潜伏在我的潜意识了。

    小国比我低一年级,他哥哥大国比我高一年级,他们住在我家对门左拐的一栋较为新式的砖墙瓦顶的房子里。他们的父母似乎离婚了(或许是分居),因此小国的妈妈脾气日渐暴躁,经常用扫帚追打这一对弟兄,并恶毒地咒骂。我当时懵懂无知,加上小国弟兄对于打骂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所以并不觉得有什么悲惨之处。可随着年岁的增长,尤其是我挥舞着勺子和锅铲的这一瞬间,我突然看清了小国的眼睛里的哀愁。我的电脑里还有一个文档是关于小国的故事,我原本是写一个搞笑的故事,一个母亲骂儿子的古怪词汇——“现世宝吊死鬼雪泡泡子”,看来我得重新改一改。

    小国兄弟俩初中毕业后都参军了,复员后都来到芜城做生意,具体情况我不清楚,他俩都不参加同乡会。

    “高档货啊,阿虎,这是法国白马庄园的红酒,你小子从哪里弄到的?算你尊重我老人家,拿好酒招待我。”马拉斯基抿着酒憋着气,非常享受的样子。“有这么好?我真不知道。是阿四送给我的,戴阿四。”我也品了一口,经老马这么一提醒,我才发觉这红酒确实非同一般,落在口中有一股冰凉纯正的感觉,很难形容,似乎有无数细小的葡萄在口腔里炸裂。马拉斯基咧开嘴笑着说:“我对酒还是有点研究的,只要遇到好酒,我就向人请教,时间一长,自己再看一点酒文化的书,慢慢地我成了酒专家了,这可不是吹的。”

    12

    我打电话问阿四有没有空,他说一会儿就回去,于是我再次步行去“魔方100”。东大街的银杏树叶飘散一地,清洁工人还没来得及打扫,我觉得不必打扫,国外不是有“落叶大道”吗?为什么不学学人家的现今理念呢?我瞧了瞧这条街的管理办公室——一排破旧的棚屋最西头的一间,几个穿黑色制服的男子闷坐在里面相对无语,门口停着一辆喷着标志的电池驱动的巡逻车;这辆车每天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在东大街巡视,是小贩们最不愿意看到的车辆,尤其是炒干果的店老板。我们这个城市被誉为“炒货之城”,旅游纪念品清单中重要一项就是炒货。炒货的缺点是摊点前总是一堆瓜子壳、花生壳、红色的花生衣和焦糖色的板栗壳儿,城管部门对此很无奈——难以处理本市的旅游特色和市民素质低下之间的矛盾。尤其是东大街的炒货价廉物美,来此购买的本地人外地人络绎不绝,带来车辆管理问题也非常麻烦。很多人将大车小车停在狭窄的小街上,刚赶走这一辆,又来了那一辆;走的那一辆又停到另一个摊点前,如此打游击,如同调皮捣蛋的孩子。这条街的城管队员练就了好脾气,并没有别处那种暴力执法的现象。我只见过一次城管队员围着一个在菜场外围卖菜的老妇,将她的几个菜篮子没收,菜倒在地上,还算比较客气。

    我顺着“金光小区”的南墙根走,小区尽头墙外新近又搭了一些窝棚,空地被简单平整了一下,撒上石渣后变成一个临时停车场,几辆无牌无照的拉土车停在那里,一个电焊工正在车厢顶焊盖板。依照我的工程经验,这一带一定是要动土。我寻思着或许要拆除快速通道旁的十几户民房,很早以前这些房子上就划了个大圈,里面写着斗大的“拆”字。不过没有看到挖掘机的迹象,也许是我想多了。这个临时停车场或许只是权宜之计,安放那些到处乱窜的渣土车。

    第二次来“魔方100”,似乎很快就到了。因为走得快,虽然天气有些阴冷,可我身上微微出了点汗,于是将领口的扣子松了一颗。大楼的门卫老头正在用竹扫帚扫地,台阶上靠着几颗树苗,还有铁锹和洋镐等物品。老头见我来客气地打招呼,说:“戴总还没回来,约好了吗?”我敬了他一根烟说:“约好了,不急,来玩玩。”我这才发现老人的口音有点像家乡话,就问他哪里人,果然是我们老家县城城关镇人,自从这个大楼开建就跟着来的,是阿四手下的一个部门负责人的亲戚。

    老人说,戴总要求在门前种几棵树,显得活泛些。我问这个季节中树能活吗,他回答说能活,选的就是这个季节栽种的树种。看得出老人是个闲不住的人,乐得做这些杂事。我本想打听一下这栋写字楼为什么会烂尾了,老人先开口了:“既然是戴总朋友,又是老乡,我说说也没关系。这栋楼是和村镇协商的,就像联合开发一样,是个土政策。虽然是土政策,但是市里也允许默认了,所以算擦边球。房子盖好了,给村里两层做办公,其他的按照长期租房子的方式回收租金,扣除成本,应该是可以赚钱的。可是后来土地部门不同意,说是违反规定,不给办许可证……规划吧,还是用地,我不大懂。总之,证办不下来。一切按照规矩办,可是按照规矩办,也办不下来,手续上搅成了团,理不清楚。村镇本应该出面处理这个事情,可是村镇出力不出钱,很多补交的费用必须戴总来掏,这麻烦就大了,听讲需要交两千万,哪来这么多钱呢?!”老人不满地摇摇头,一边吸烟,一边拿大扫帚戳着水泥地。这栋楼烂尾了,老人是受害者,毕竟这份工作很适合他干。

    我站了一会儿觉得有点冷,问:“我上去行么,不知道他房间开着没有。”老人说:“行,房间开着的,我刚擦过桌子。”老员工就是老员工,有些事情敢做主。我又递了一根烟给老人,转身上了五楼。

    我这才看清五楼北边的三间房子曾住过人,残存的复合地板就是明证。今天的五楼光线略显昏暗,风将荒地里的枯草卷得四散飞扬。我站在宽大的没装玻璃的窗户向楼后看去,连天的荒地如同起伏的破败的旧地毯,稀稀拉拉的杂树如同弃儿一般乱蓬蓬地,在荒野里无神地张望着我。我去邮局常从地下通道穿行,里面有几个常年乞讨的大人小孩,它们和眼前的荒野几乎属于同一类。有一阵子,几个练习拉丁舞的三四十岁的男女在地下通道里翩翩起舞,但几天后就不见了,估计是受不了里面那凄凉的氛围。最近有一个拉二胡的男人,拉一些如“十五的月亮”之类的曲子,地下通道才稍稍有点暖和劲儿。我很希望那些条拉丁舞的能回来,因为这个通道是我去邮局和书店最近的一条路。

    我来到面向红墙青瓦的金光小区,眺望我房子的位置,它被牟家苑阻挡,只能看见一角。从这里看过去,我的小区灰黄如谢顶的头颅,和我以前的感受完全不同——我曾为小区的宁静感到自豪。东大路两旁几个体量较小的小区中间夹杂着无数平房和小街巷,我第一次看见我家周围的全貌,给我的印象是:我每天生活在一个收割后的泥乎乎的水田边缘。我进到阿四的大房间里,坐在小型会议桌旁,依然没有平静。我突然对我平淡而充实的生活担忧,我意识到我的未来忽明忽暗,但这少许明亮被风吹得发抖,保不准什么时候就会熄灭。

    我每日在电脑前耗费十个小时,为了挣我那可怜的口粮;我混迹在不知名的作家圈、文友圈和二等老乡圈,何日是个头呢?我经历了几次失败的生意,然后去市政工程公司最低等级的预算员,再龟缩在秃头的迷你小区,终日忙忙碌碌。偶尔摔断手腕,间或喝一顿劣质白酒,又时不时被网友跟帖骂一顿,挨某个一面之缘的文友一砖头……我的生活本应在希望的田野上,而不该在咕叽咕叽冒着沼气的烂泥里。

    我焦躁地在房间里踱步,完全没有意识到我是在阿四的领地,直到我看见那排黑紫色的文件柜。我面对的柜子第三层整齐排列着图纸和建筑装饰画册,我大略翻了一下图纸:魔方100……建筑面积52113.28平方米,地上25层,地下2层,总高99.96米,层高3.9米,其中:1-3层为酒店式大堂和商业配套,4-25层为商务办公,配有122个泊车位……高水准设计,高标准建设,秉承……选用高档品牌……

    我在心里大致估算了一下,考虑各种因素,如果能顺利开发的话,阿四至少可以赚一个亿!天啊。我还从没见过亿万富翁,更甭提熟识。我稍有感性认识的大富翁是一位三服之内的亲戚,他也是地产商,如今功成身退,资产过亿,已经移民到澳大利亚,据说是喜欢那里的袋鼠,但我没有亲见此人。袋鼠,袋鼠……我在上海动物园见过袋鼠,傻愣愣充满敌意的三足怪兽。我摇了摇头,想起阿四送我的那本书稿还一页没翻,真有点对不起他。或许他希望我给他提点建议?

    13

    门开了,我被吓了一跳。余志一手抓着保温杯一手推开门,稍微一愣,然后认出我打招呼说:“叔叔好,我大伯办事耽误了,马上就上来。”余志快速地帮我泡了一杯茶,给自己杯中也倒满水。我问余志:“出远门了?”他摇摇头吞下茶水含糊地说:“开会,还是那个事。叔叔您慢坐,我叫我大伯。”言毕惦着脚出去了。

    我将图纸插回原位,坐到阿四的小会议桌一角。我注意到靠东的窗户下放着两个青花瓷花盆,里面各栽着一颗铁树,球茎有哈密瓜大小,水浇得很足。阿四似乎想用一些绿色植物改变一下心情,这是一种好现象。阳光将楼后的荒野照亮,风平息了,可以看见视线尽头的公路,栽着整齐的行道树,因该也是一排杨树。

    我听到阿四上楼的声音,缓慢而沉重。阿四看见我就乐呵呵地说:“我的楼盘可能有救了,开了好长的会,让你久等了。”说完将宽大的皮包放在办公桌的边桌上,掏出一叠文件细细看着,并示意我稍等。看完文件,阿四的脸焕发出爽朗的神情对我说:“阿虎啊,为了这幢大楼,我在芜城跌跌撞撞走了五年多。有很多的遗留问题,不好解决……现在好了,上午市领导开了会,我们这一带要大开发,对面那块地马上要动工,说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开发商看中了,很快就要动工。这么一来,我这里也就快了,好消息。”我整个身体转向他:“可喜可贺,我早晨看到金光小区旁边有很多拉土的大车,就猜想是不是这一带要开工,果不其然。”阿四说:“那是大开发商,先动起来,招拍挂是走过场,你懂的。我要是有这个声势就好了,哎,不管它们,人家是人家。我能搭上顺风车也算三生有幸了。”

    我见阿四开心,边将听来的关于“魔方100”的各种小道消息说了一遍。阿四未置可否,只是说:“政策说变就变,趁热打铁。想不到临近冬天,出来了一阵春风。”他又在办公桌上忙活了一阵子,然后坐直身,用梳子梳了一下头发说道:“下午没事,我俩喝点白的?”我没意见,就点点头。阿四抓起对讲机走到铁树前,一边蹲着观察树木的情况,一边呼叫余志安排中饭的事情。余志就在隔壁,我听到阿四对讲机里传来的回答声和隔壁的讲话声重叠在一起。

    阿四站在窗前看着远处并招呼我过来。我站在他身旁,他指着小河边的模糊村落说:“就是这个村子,给我使了很多绊儿,镇里也不配合,不断提高条件。当初是一个朋友介绍我和他们谈的,早知道这样,我打死也不回来的。当时……怎么说呢,也正好说中了我。”阿四拉着我一起坐在小会议桌边继续说:“当时我在老家县城开发一个小的房地产,其实是和教委委托开发的,包销的。”他见我不太懂就补充说:“也就是‘定向开发’,教委要多少套,我就盖多少套,不存在销售问题。我刚结束了废品生意,哪里懂什么开发房地产。”我问他收废品是不是挺赚钱,他点点头:“尤其是十年前,后来差了,但也不赔钱。钢材跌价的时候,我脱手比较快,没有倒霉,很多同行破产了。听说你也做过生意?”我哑然一笑说:“我那哪叫生意,小打小闹,还赔了钱,一言难尽,不说了。”阿四沉思了一会儿说:“如果不嫌弃,等我批文下来,跟着我干怎么样,弟兄们之间什么都好说。你学的就是建筑专业?”我回道:“土建系,但不是建筑专业,但也差不离。跟着你干当然好,只是我不知道能不能干好,你可能知道我冲劲儿不是那么足,有点懒散。”阿四开怀大笑:“懒散?早晨八点能起床,九点能到这里来吗?今天早晨你来得就很早。”我说赖床倒是不会,只是我不是那种风风火火的人。阿四说:“那就行,我们喝酒,今天开心。”

    余志照例进来敬酒,然后出去。我对阿四说:“你是不是管教太严了?现在这么老实的年轻人不多,你可别把他当孩子管教,也别把他当做你手下的员工。”阿四叹口气回道:“你说得对。我这是老习惯,总觉得好不容易将他扭转过来,始终保持高压政策。有时候我也想放松他,可能还是因为我习惯了管人吧。从小我就管着阿五的吃喝拉撒,阿五没了,我还是没管好。现在我加劲儿管余志,好像要补偿自己的过错。”我劝他别这么想:“阿五是结婚后死的,和你没有关系,她没遇到好人。”

    “阿五出嫁后,我也结婚了。那些年我忙着挣钱,也吃尽了苦,没顾得上照顾他。等我听说她那个浪荡子丈夫的所作所为,才去看她。她死也不肯说具体情况,直到我将听到消息一一问她。也不能怪我爸妈,家里生活也够苦的,没办法事事周全。”阿四很快喝光了自己杯中的酒,不让我继续斟酒,接着说:“我先是在镇上供销社旁边收废品,后来到县城,干的还是收废品。你看我手,还能看到伤疤。后来我攀上兰博德电子公司,台资企业,生意才正式上正轨。这时候,阿五病得已经很重了,严重的抑郁症,我带她到北京、上海的大医院去看,可是最终还是救不了她。”

    14

    我问中山医科大学的高中同学,如果一个父亲是洁癖,会不会导致子女抑郁症。他答道:没有直接联系,不过洁癖倒是很容易遗传。我想了想,阿四没有任何洁癖迹象,阿五……我无法揣测。我能理解阿四的愧疚心理,俗话说“长兄为父”,阿四一直觉得自己对阿五有照顾的责任;阿四对余志的严格管教,是害怕再有什么闪失的过激反应。余志留给我的印象极浅,我没法串联成一个完整的形象,但是我想,阿四的做法虽然稍稍严格了些,但也没太过分。停留在我脑海里的是余志走出办公室的轻快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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