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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炼青铜|三个人的约会,到底谁成了多余的?

百炼青铜|三个人的约会,到底谁成了多余的?

作者: 狐涂 | 来源:发表于2017-10-10 07:28 被阅读94次
百炼青铜|三个人的约会,到底谁成了多余的?

文/狐涂

《哭泣的蝴蝶》

在一个冬天的夜晚一个女孩来到了这世界,她是只蝴蝶,所以她注定生命很短暂,但比起那些偶然的意外,她是幸运的。她有着富有的生活,受着万千宠爱,在众人的呵护下,她逐渐长大了。一天一天的,她懂得了很多知识,可以处理好很多事情,但她没有自由。


《飞舞的蝴蝶》

终于,在她努力的挣脱下,她可以自由的去飞了。她看到了很多开朗的人,也交了很多热情的朋友,她很开心。小蝴蝶的美丽渐渐的吸引了很多人,可是只有棵大树把她吸引住了,她飞向那棵大树,每天都围绕着他飞舞。她觉得大树比生命还重要,于是冬天她没有回去。


《折翅的蝴蝶》

但大家都不知道她是只蝴蝶,她的生命已经只剩三分之一了。冬去春来,大树的依然挺拔,小蝴蝶却不能在飞舞了,她只能远远的看着,可是越来越模糊了。大家也都忙着自己的青春。她也不再去打扰他们了!也只有偶尔碰见,才能听见他们的声音吧!小蝴蝶很茫然…


《不停歇的蝴蝶》

她很久没有飞舞了,多想念从前围绕着大树啊!但那终究是从前,现在的她只能尽最后力去试试了。她很坚强,在一次次的受伤之后,她依然美丽!只是没有了可以停歇的大树了,也没有那些可以一起飞舞的朋友了。想是把她忘却了吧!她变成了一只不停歇的蝴蝶…


《叹息的蝴蝶》

小蝴蝶的生命终于快到尽头了,但她还是不愿回去。她说:“这里才是我留恋的地方,我在这里开心过,伤心过,孤独过,绝望过,美丽过…。”她看着蓝天,想着自己从来到这世界所经历的一切,一直等到天黑,月亮和星星出来了。她很爱看这样的夜空,“希望下辈子还能见到”。


《消歇的蝴蝶》

天逐渐亮了,小蝴蝶的呼吸越来越弱,她多想停歇在那棵大树上,可是那太遥远太遥远了…也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她了,她多想再见一见他们!她对着天空问到:“当我从此消失了,你们还会不会记起我。”天亮了,红红的太阳照映在这只蝴蝶身上,她依然美丽…


这六篇短文中那只蝴蝶就是小美的自喻。

小美,名字听起来都觉得那么美。

说得漂亮点,我和多愁善感的小美结识于文字,说得直白点,而是替王子昂给她写了几回情书,说白了就是王子昂与她有着文字往来,至于我,是黑与白之间多余的杂灰。

终于有一天,我帮他们两人成功的约会了。

地点约定在学校附近那座小山,因此山贝壳似的,“贝勒爷”这一称呼于焉而生。

小美也喜欢清幽地山林,她说在林木之间,她就是位小精灵,她会感觉倍加舒心,安定,她一直在找一棵可以依靠的大树,停歇在那里,用生命去守候。

王子昂得知这个消息后,兴奋了一夜。因为他已经失恋两个月了,终于又将脱离单身。他最终决定带上我这个电灯泡,因为他怕中途出了乱子,露出马脚,毕竟他寄的情书都非出自他自己之手。

有时我挺羡慕王子昂。大一新学期那时候流行QQ农场—偷菜,他和萱的结识,我也一起参与了。那天下课之后,我们一起挥汗如雨的奔跑着,因为动作慢了,电子阅览室的机子就会一抢而空。

王子昂的个头比我大,也比我壮硕,当然,也很难找到比我清瘦的人了,这种比较相当没意义,总之,他抢到了仅剩的一台而且邻近一个美丽女孩的机子。

而我当时并非想要去偷菜,而是想要将我的小说上传发表在网上。当然,不幸的只有一台机子,因而只能等王子昂偷完菜后给我留一点时间,大约十分钟就够。

谁知天雷勾地火,两人竟擦出了火花。萱向王子昂讨教怎么偷菜,而王子昂偷走了她的初吻和初恋。

后来传开了,这也成了一段佳话。

至于两人为何分手,我不知晓,因为我不爱打听这些八卦,总之,我没有看到王子昂有任何痛苦,反而几天后,他交了新女友,只是偶尔听到他在宿舍吐槽,现在的女友没有萱的好,至于萱哪里好,他没说,我们也懒得问。

如今他与新女友分手约摸两个月了。直至他在社团里认识了小美,他又一次打了鸡血似的展开了疯狂攻势。但努力许久后,他发现小美不仅美的如一只色彩斑斓的蝴蝶,而且很独特,也难以驾驭,总之,她比一般的女孩子有思想。即便她才19岁。

小美一家子是自他爷爷那辈起从韩国移居到中国大陆来的,可能她家的家教与众不同,思想层面与我们也迥然各异。她的爷爷和爸爸都是大名鼎鼎的律师,母亲是某家医院的院长。家境比较好,但长辈们对她的期望很高,因为他们家里没有一个泛泛之辈。

所以来到大学,她要全面提高自己综合能力,她喜欢当主持人,所以就拼命练习自己的口才与辩论能力,经过不懈努力,后来经常在各类活动中看到她的美丽倩影。她拿着话筒穿着礼服往台上那么一站,就犹如一颗耀眼明星熠熠生辉,风采飞扬。

她热爱有才华的人,但王子昂认识到自己只是个大老粗,很难吸引到她的青睐,所以找到了我。虽然我不认为自己多么有才,但也勉强上阵。

因为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王子昂曾多次帮助过我,所以他的求救信号我无法拒绝,他算是我唯一的兄弟了,我曾暗下决定,其他同学毕业后结婚我都可以不去,但王子昂结婚我一定到场,并送上祝福。

“贝勒爷”看起来很矮小,可想要一口气爬至山顶委实不易。更何况一个柔弱的小女生。学校与山之间,隔着一片杂草丛生的荒芜平地和数亩插着秧苗的农田,农田散布在一个池塘周围,估计干旱季节就是用这池塘里的水来灌溉。我们最终通过一条木板桥,来到了“贝勒爷”脚下。通往山顶唯有一条狭窄的石砾山道,道旁荆棘丛生,野草葳蕤。

“你们说山顶会不会有一片松林?”抬起头迎着光线小美微眯着眼向山顶远眺,并出乎意料的如此问了一句。

王子昂说:“两年前这座山起了火,烧了很多树,我估计松林没有了,或许还可以找到几棵幸存的松苗。”小美一脸的忧郁。因为我知道,他是想去山上捡松果。因为我跟她说过,火灾是从山顶蔓延开的,当天正好刮得东南风,火势一直向南延伸,一片松林奇迹的幸存了下来。

我给王子昂使了使眼色,他意识到自己口不择言,说错了话,立马把话题引给了我,“清末,你说呢?”

我当然不能说出实情,否则替写情书的事定然穿帮。我讪讪地笑道:“依我看来,火势那么大,松针叶又极易点燃,一把火足以烧个精光,估计苗都不剩咯。”小美转过脸定定的看着我,但眼中却没有之前的忧郁神色,反而有几分异样神采。

谁料王子昂不知道我的用意,不仅没收口,竟然迫不及待的又附和一声:“对!肯定烧了个精光!秃儿头的贝勒爷!”

我和王子昂一边爬一边照顾着小美,一路没有过多的话,只是偶然小美会拽着我指着道旁零星的小花,向我投来询问的目光,我都不厌其烦地告诉她每种花的名字,甚至药用。将近花了一个小时我们才登至山顶。

环视四周我们轻易寻到一块平整的岩石,我们就坐在上面吃些零食喝了些水,期间王子昂讲了几个事先准备好的笑话段子,让我们笑疼肚皮。约摸气氛达到了预期,我就借尿遁走了开,以便给他们二人营造个独处的空间。

  “贝勒爷”的头顶也就那么大,溜达了一会无处可去,就不知不觉迈进一片阴凉,脚踏着疏松的松针叶上很是柔软,头顶是郁郁葱葱的苍松翠叶,仿佛两年前的那场大火并不存在。坐在松针叶铺就的毛毯地上,心头不知为何有些失落,仿佛丢了什么东西,却又什么也没少。可就在我恍惚间,竟听到一个欢快的声音仿佛在叫我。

“清末,快来陪我捡松果好不好?”

瞬间那种莫名的失落感一扫而空,我爽朗的回应了一句:“好啊,我来帮你。”

她手中的纸盒袋子充塞的满满当当可她还不满足,又逗留了几分钟,她才朝我甜甜的笑了笑,神秘地说了句,“这地方恐怕只有我们可以找到。”然后她就如翩翩起舞的蝴蝶蹦蹦跳跳朝山坡飞奔而去。“走呀,我们再不回去,他个笨蛋可就要到处找我们了。”

一句又一句“我们”,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感觉到这次三人的约会故事情节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果不其然,下山后王子昂邀请小美共进晚餐却遭到拒绝,所以我们便分手各自回了宿舍。可回到宿舍屁股还没挨到床沿就见一个陌生电话打了过来。

听到电话那端传来的娇滴轻柔的声音,我立马分辨出,那是小美的。在山顶分开的那段时间,她居然从王子昂手里要来了我的号码,现在竟是要约我一起吃饭。

我支支吾吾半天没有说出话,此刻羞愧难当,感觉做了一件极其对不起王子昂的事,我看了看躺在宿舍里一言不发的王子昂,最终,我回道:“谢谢你的好意。今天我太累了。”然后毅然决然挂了电话。

一向阳光乐观的王子昂此刻情绪异常低落,我知道,他的内心是崩溃的,他肯定把我想象成那种挖墙脚的坏人了,我们的友谊小船还能继续吗?

而后几天,小美依旧打了好几个电话,实在碍不住面子,我就硬着头皮跟她会过一次面,因为我想把话说清楚。

见了面,我却不忍心说出肚子里的狠话。她说那天是王子昂自己告诉她我是一个网络小说作家,并且,她也向王子昂坦言,王子昂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可我不能做对不起王子昂的事,我心里过不了这个坎。”说这话时,我感觉到自己内心的挣扎与痛苦。

小美站了起来,语气坚定的说道:“我只想告诉你,即便没有你的出现,我依旧不会跟王子昂在一起,我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只是觉得,我与你更惺惺相惜,像是久未逢面的老友,希望以后我们可以一起聊聊小说谈谈写作,我很感兴趣。”

说完之后,她转过身去,不卑不亢的走出了校园餐厅,我呆呆的坐了好几个钟头,直至王子昂的一个电话打来,才缓过神来。我一阵心虚的接听了电话,陡然听到王子昂暴跳如雷的吼叫。

  “我让你帮我带的晚饭呢,啊?你想饿死老子啊?再不快点,就连华运超市都要关门歇业了!”

自从下山后,王子昂对我说话总带着气,天天把我恨得形诸词色。我成了千古罪人,万劫无可饶恕。

我们的伙伴关系无可挽回的破裂了。

都说旋涡过后会是一片宁静。但这件事对我的影响就好像热带的蔓草一样迅速扩大。不仅与王子昂有了层无形的隔膜,而且也愈加的封闭自己。

回顾大学已逝的三年,高中三年以及初中三年,九年花样青春,我始终弄不明白自己的心,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孩,以致没有去主动追求过一个人,仿佛不错的,都是名花有主,依旧单着的,又不是我的菜,好不容易遇到了情投意合的,又迫不得已要斩断情丝。

可笑的是,单身这么久本该早已习惯了一个的孤独,可又偏偏渴望两个人的生活。

我渴望的爱情,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当太阳升起,天长地久;当月光照临,爱恒人间。

王子昂曾经笑话我说,像我这种处女座男屌丝总是把恋人想象的过于完美,就像我小说里常常出现的女主角“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但在现实生活中压根不会存在!

即便存在,泱泱大国,人才济济,排座座,吃果果,无论拼长相,财富,还是权势地位,都轮不到我有好果子吃。

或许,王子昂是对的,也或许他是错的,因为我真心没把眼光定的有多高,无非是想遇见一个让自己心跳加速的女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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