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地发生盗窃行为,失物为黑色包包,排除团伙行动。根据报案人描述,身高180左右,带黑色帽子,展开搜查。
滴呜滴呜滴呜滴呜……警车归队,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
“惯犯?”
“恩?”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就这样,我被拘留了。我不是一个惯犯,我除了抢钱,其他伤天害理的事都没干过,对,实质上来说我还是好人。第一次失手了,包里啥也没有,钱包里的钱还特别少,我还看到了高考准考证。在犹豫要不要还的时候,我被抓了。拘留是我最害怕的事,当天夜里,我跑了。
我想没有人会喜欢我这个盗窃者,至少我也不喜欢。但是有个人还深爱着我,可她不知道我成了一个盗窃者,我也不愿意让她知道。
第二天,我又被抓到了。我不知道是哪里出错了,也可能是我最近比较衰。
“跑了?怎么想的,本来关几天就好了,现在你是畏罪潜逃。”
“恩。我知道。”
“知道还跑,等结果吧。”
正在我面前絮絮叨叨的是整个警局最啰嗦的人,也是断案率最高的人。他以捕捉犯罪人作为幸福感的标准,不怎么爱回家,我在报纸上看到过他很多次,都是他破案的照片,每张照片上都有一个标准的笑容,据说那是他最开心的笑容,这是昨天我被拘留时听到的。貌似我的到来增加了他的幸福感。
我觉得我是该老老实实待在这里,毕竟我偷盗了。但是我还是选择了跑出去,给我的那个她做顿饭,没了我,她可能会饿死。
我本是一个矿场的工人,我呆的矿场出现了矿难,我也是受难的旷工之一,幸运的是我活下来了,不幸的是,在躺了几天医院后家里的积蓄没了,工厂不愿意支付巨额的补偿费,跑了,我也被医生告知我再也不能干重活了。因为这个事我找过政府,政府都是搪塞过去。因为矿难留下的后遗症,很多地方都不愿意收留我,我成了一个失业人士。
昨天被拘留的时候,我很害怕。拘留十五天,那是半个月。所以我就跑了出去,没人知道我去了哪。只有我自己一人知道,我跑回去给她做了顿饭,在床上的她笑得十分灿烂,她说最喜欢我烧的饭了。是我没用,因为我的医药费,她天天以泪洗面,眼就出了问题,隔了很久才去的医院,医生说耽误太久了,需要换眼。要巨额的手续费。所以,我就干了这事。她的医药费勉勉强强差不多了,可还是需要我的照顾,只要几天,我就可以放心了。
我又跑了,我写了一封信打算送给她,警车在后面跟的很紧,红绿灯突变,我,被撞了。我好像被人急救了,模糊中好像是那个絮絮叨叨的警察,我握住他的手,说,把我的眼睛捐给人民医院的荔。这封信也给她。说完,我闭上了眼睛。
其实去看荔之前我去了趟医院,他们说虽然钱够了,但是没找到眼睛。所以,今天我就在他们的面前跑了,我成功的死了,那样荔就有眼睛了。我所要的幸福就是希望荔能幸福,那封信只是想让荔断了对我的念想。
我的死亡没有让那个絮絮叨叨的警员露出那个标准的笑容,听说,在报纸上的他笑得很勉强。知道我的真相的他,思考了几天,走出了警局,回去看了看家人。抱了抱自己的女儿。脸上又露出了那个标准的笑容。
- END -
写在最后:大学写的一篇小文章,至今看起来还是很感触,文笔也没那么好,想改却无从下手,总感觉,改了就变了。(本文不涉及法律知识,时间纯属瞎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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