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9-8 四十课
古文经典交流学习群 郭老师
郭志强,1996年毕业于河南大学历史系 ,中学高级教师,曾任《中学政史地》编辑部主任。
2.24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语音整理
今天,我们继续来共同学习论语为政篇的最后一章,也就是第24章。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在这一章里面孔子看似讲了两个不相关的事儿,一个是“谄”,一个是“无勇”。
什么是“谄”?孔子说,非其鬼而祭之,就是“谄”。我们知道祭祀在古代,无论于国还是于家来说,都是大事。有这么一句话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就说一个国家的大事有两个,一个就是祭,是祭祀;另外一个就是打仗。而且祭祀还在打仗之前。
需要注意的是祭和奠的区别,我们过去通常把祭奠放在一起说,实际上两者是有区别的。祭呢,是一种吉利的祭祀活动,而奠则是一种凶,就是人刚死去要祭奠,这个是一种比较凶险的活动。而祭,通常是为了祈求祖先的保佑,它是吉利的。两者是有明显的不同。
两者的相同点呢,就是用食物水果,它的香味来满足需要祭奠的人,给他们以安慰。
鬼,这个要注意,在论语中的这个鬼呢,一般指都是死去的祖先。与人相对应,人是活的,那死了以后就成为鬼。那根据中国人的信仰呢,祖先只享受自己子孙的祭祀,当然他也只保佑自己的子孙。那子孙,同样,他也只祭祀并感谢自己的祖先。
在左传里边就有这样的记载说,“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啥意思呢?就说鬼神对于不是自己子孙的提供的贡品,他是不享受的;那老百姓也不去祭祀不是自己祖先的鬼神。
那这样一来,这句话的意思就非常明显了,就是孔子说不是本族的鬼神,而你去要祭祀他,这就是谄媚。
很明显这句话,孔子不是对普通人讲的,而是对国君,对贵族来讲的。那一个国君,一个贵族,啥时候会去祭祀别人家的鬼神呢?也就是他亡国了,他投降了,对于别的政权称臣了才去祭祀别人家的鬼神,那这就是谄媚。
后面一句就比较简单了,“见义不为,无勇也”。这让我们想起了一个成语,见义勇为。
什么叫义呢?就是应该做的事。见到应该做的事儿而不去做,这就是没有勇气。
有一种观点,说这两句话没有必然的逻辑,也没有内在的联系,就认为是错简。但是我们仔细分析一下,他们之间还是有联系的。前面讲的是乱为,不该做的而去做,后面讲的是该去做的而不做。
把这一段话翻译成现代汉语。孔子说,不是本族的鬼神,你去祭祀他,这是谄媚的行为;看到应该做的事而不敢做,这就是没有勇气。简单的一句话总结,做你该做的,不做你不该做的。换句话说,在其位谋其政,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张居正直解
非其鬼,是所不当祭的鬼神。谄,是求媚的意思。义,是事之宜,凡道理上所当行的便是。勇,是勇敢。孔子说:“人之祭享鬼神,各有其分。如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庶人祭其先,是乃当然之分,祭之可也。若是不当祭的鬼神也去祭他,这便是谄媚鬼神以求福利,不是孝享的正礼,所以谓之谄也。人于道理上当为的事,便着实做将去,这才是有勇。若真见得这事是道理所当为的,却乃因循退缩,不能毅然为之,这是萎靡不振,无勇往直前之气,怯懦甚矣,所以谓之无勇也。”夫此二者,一则不当为而为,一则当为而不为。孔子并举而言之者,盖欲人不惑于鬼神之难知,而专用力于人道之所宜也。
孙中兴详解
这是《为政篇》的最后一章,乍看之下,把这两件事拿来一起谈,有点怪异。同样是没有脉络,不知道是为何和为谁这么说。孔子的弟子中,有人是“狂派”(太过),有人是“狷派”(不及),这里的教训是要大家走“不过也不及”的“中庸之道”吧?
孔子说:“不是自己过世的祖先还去祭拜,这是不该有的谄媚的行为;看到该做的事情却不去做,这是不该有的怯弱行为。”
“鬼”,《说文解字》:“人所归为鬼。”郑玄说:“人神曰鬼。”“非其鬼”,朱子说是“非其所当祭之鬼”;刘宝楠引《祭法》说“人死为鬼”,又引《尔雅·释训》说“鬼之为言归也”。
“谄”,皇侃说是“横求也”,朱子说是“求媚也”,戴望说是“佞也”。
“义”,孔安国和皇侃都说是“所宜为”,邢昺说“宜也”。
大体上这两句话可以当成“不该做而做”和“该做而不做”的举例,也就是行为的分际。孔子这里是举大家日常生活熟悉的例子,没有太多抽象的或理论上的陈述。
先说“不该做而做的”。“非其鬼而祭之”的“其”是指“自己的”;“鬼”只是“归”的意思,人“死”了,我们说“回老家”就是这样的意思。所以,“鬼”其实就是自己过世的祖先,没有现在这种让人毛骨悚然的意涵(毓老师上课说过:“神”就是生前有遗德在民者,也不是那些超自然的存在)。除了本章只提“鬼”之外,《论语》中往往是“鬼神”并举的:孔子认为君上能“敬鬼神而远之”,是“知”(智)的表现(《雍也篇》6.22);孔子也夸奖过大禹自己吃得不讲究,却对鬼神很尊敬(《泰伯篇》8.21);子路问过孔子事鬼神之事,孔子回答:“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先进篇》11.12)提醒弟子要知道生人比鬼神的优位顺序要重要,不要本末倒置了。他要人过理性的生活,而要远离巫术迷信的世界。
孔子很强调对于父母生前要孝顺,死后要慎终追远,祭祀不绝。他认为国君要注重的四件事情是“民、食、丧、祭”(《尧曰篇》20.1);强调孝顺父母不能违背礼制,“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为政篇》2.5);强调祭祀要像是被祭祀的对象在现场那样,否则祭祀就是做个样子罢了(《八佾篇》3.12)。这种对祭祀的慎重心情,就是在役使人民做公共劳动时具有同样的心情,才不会让人民抱怨(《颜渊篇》12.2)。弟子子张也强调过“祭思敬”(《子张篇》19.1)。要祭祀,就要有发自内心的虔敬之心。
再说“该做而不做”:“见义不为,无勇也。”这里的意思很清楚,“勇”不是黑道那种刀光剑影、逞凶斗狠,而是 “做该做的事”,英文说Do the right thing。孔子也说:“当仁不让于师”(《卫灵公篇》),不仅该做,还要抢着做,抢在老师之前做给老师看,不要再拘泥于尊卑长幼的秩序。这是孔子对于“行”与“不行”的分际,以及“仁”和“义”的变通之道,是人都该“知道”。
孔子对于“义”的讨论很多:他强调过“义之与比”(《里仁篇》4.10),也就是拿“义”当成是判断一件事情该做与否的标准;他也认为君子和小人的差别之一就在于“义利之辨”(《里仁篇》4.16),他自认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篇》7.16),也要人“见利思义”(《宪问篇》14.12)或“见得思义”(《季氏篇》16.10、《子张篇》19.1)或“义然后取”(《宪问篇》14.13);君子的特征就是“义以为质”(《卫灵公篇》15.18),他赞美子产的时候也说过他“使民也义”(《公冶长篇》5.16);他也认为“务民之义”,应该让人民学会“敬鬼神而远之”(《雍也篇》6.22),“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子路篇》13.4);他也强调要改过迁善,所以担心“闻义不能徙”(《述而篇》7.3),所以要人“徙义”(改过迁善)(《颜渊篇》);他认为一个“达人”,应该要能“质直而好义”(《颜渊篇》12.10),不能讲话“言不及义”(《卫灵公篇》15.17),要“义以为上”(《阳货篇》17.23),目标是“行义以达其道”(《季氏篇》16.11)或“行其义也”(《微子篇》18.7)。以上都是孔子对于“义”的再三致意,可见其重要性。
孔子在此章强调“勇”,认为“勇者不惧”(《子罕篇》9.29)是君子之道,可是自己没做到(《宪问篇》14.28),但是他也常常提醒“勇”需要加以节制:“勇而无礼则乱”(《泰伯篇》8.2),所以他厌恶“勇而无礼者”(《阳货篇》17.24),而且“好勇疾贫,乱也”(《泰伯篇》8.10),还有“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阳货篇》17.8),“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无义为盗”(《阳货篇》17.23);“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宪问篇》14.4)。他也批评过子路“好勇过我,无所取材”(《公冶长篇》5.7)。所以“见义而为”才是孔子心目中的“真勇”。
孔子在这里并没有明白说出人名和事件,所以就留下了不少好事者可以发挥的想象空间。邢昺认为:“非其鬼而祭之”指的是鲁哀公不能讨伐弑君的陈成子(《宪问篇》14.21)。刘宝楠却认为:“非其鬼而祭之”指的是“季氏旅于泰山”(《八佾篇》3.6),“见义不为”就是冉有为季氏家臣,明知老板违反礼法去“旅于泰山而不能救”。这也算是“依经解经”的范例。
可是大家都教自己的小孩不要“见义勇为”,当然不是说这样的行为不对,而是这样的行为往往会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通常老师鼓励“见义勇为”的话,会被家长“别多管闲事”的警告给抵消掉。这就是社会学家说的社会生活中常见的“规范”和“反规范”。
如果我们碰到别人不幸时,不能见义勇为,那轮到我们遭遇不幸时,我们又怎能期望别人能见义勇为呢?
这样看来,社会的道德是靠少数“傻子”撑起来的。鬼神可以明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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