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天气真冷啊。太阳那样远,仿佛再不会随公转靠近这片大陆了。
小马正站在路口的对面,很高,大衣直挺挺,茫然的样子。他在等我。
其实五年没见了,能看出他还像以前一样用心地收拾自己,模样并没怎么变。
我们是从小的死党,同一个大学。毕业后我去英国修了翻译学位,他回家乡随便找了间公司入职。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渐渐不再联系了——我总是嫌他没上进心,半死不活的样子:而他讨厌我抽烟,还有我那与之相配的一系列坏癖好。
信号灯转绿,有两三个行人开始穿越马路了。我突然决定向他跑过去。真冷啊,我们竟然约在这么一个鬼天气。我感觉自己像一条破冰船,凝固的冷空气被我的体温劈开,开始无声而缓慢地崩塌。
“去哪?”他问。
“随便走走?”我也问。
“去喝咖啡吧,也太冷了。”
“你一直呆在这也嫌冷?”
“我也没进化出厚皮毛嘛。”
咖啡厅是新开的,我们上学的时候这儿还是家音响店。我买过二十五块的盗版格莱美奖合集给他当生日礼物。
“怎么想起回来了?“他替我们点了两杯美式。
“南方没意思,南方人也无聊。”
“哦。”他还是像以前一样冷漠。
“其实我被辞退了。吃了褪黑素被临时叫去会场,出了翻译事故。”
“…哦。”一样宽容。
“说点什么,拜托。”
“还记得原来那个音响店吗?夏天刚刚拆掉的,你没见到它最后一面。”一样温柔。
“我很奇怪吧。刚见面就把这些都告诉你。有什么理由叫你跟我一起闷闷不乐啊。”
“别这样吴忧。”他拆开一包黄糖,很坚决地倒进我的咖啡。
…
“你没变。有时候我觉得我们从没分开过。”我学着男人的口吻。
“你也没变,随时像喝醉了酒。”
旧的东西太难得了:地址,习惯,朋友…我几乎想扑进他的怀里哭一场。
他就坐在对面,但是很远——在没有我的时空里长了五年,几乎没有一个我熟悉的地方了。
然后过了一个春节。
爷爷在他简陋的小家里面认真准备了宴席,介绍了在上海刚刚买下两居室的远房亲戚给我,并且坚定认为这对我在那里的人生是个巨大的帮助。
剩下的时间里除了见了几个朋友,我在家里看完了十三部电影,喝光了几瓶红酒,瘦了大约两千克。
第二章
第二次见到小马是因为贾珍妮。她的原名很久没人喊了,大三时交了一个法国男朋友便改掉了。刚从英国回来时我们在上海合租过两年,后来她就被调去香港了,一年里见不到两次面。
这次回来她迅速组了一个大局,二十几个人,在张冉冉的啤酒屋里喝到倒下了好几个。
最后已经没人坐在长桌上了。贾珍妮她们开始打牌;有几个人出去抽烟了,半晌也没回来。我坐在单人皮沙发上,攥着一罐白啤,始终没喝。
我总是这样呆滞,尤其是喝醉的时候。
小马不喝酒,他送所有人回家。他正坐在女孩子们那里安静地看她们打牌。
总是有这种讨厌的角色:克制、清醒,让人时时刻刻觉得自己是个废物。以前上学的时候一起去做APEC志愿者,我塞给他一块饼干,他偏一定要用左手遮着嘴吃。我笑他是古代人。
我别过头去,尽量不看他。要知道在想到一个人的时候能忍住不看也是一种本事。
“吴忧,你在那干什么?”贾珍妮显然注意到了我,她是那种能照顾到聚会上每一个人的人。
“没事,我想我大概要回去了。”我提起西装,”酒很烈。“
“吴忧,你没事吧?高中毕业那天全班喝到最后只剩你了,你说啤酒烈?”我有时候真的怀疑贾珍妮到底是不是她看上去的那么有眼色。
小马向我走过来了,“走吧,先送你。“
北方的春天的晚上,我们潜行在漆黑海底,谁都没有说话。他车里在放Static,歌声太过缱绻了。他那过于稳重的车速也是。
“停车。我要抽烟。”我致力于打破所有令人沉浸的东西。
他真的停下了。我们刚刚驶下桥,车尾指向这座城市最宽阔的一片河水。
收音机里的男人还在唱,那首歌真的很长。
“吴忧,你真让人心疼。”
“你···知道我没醉吧···”
“当然。”他把两边车窗摇下来,“不是要抽烟吗?”
“我没带。早就戒了。”
“什么时候?”
“去英国半年,他们真的很爱抽。”我伏在空荡的窗框上,右视镜映出我的脸,比以前白一点,但不再年轻了。“我好害怕哪一天会死掉。”
“不会死的。你能开心点吗?从小到大都这样,好像天要塌了一样。”
他没看我,就好像没说过这句话一样。
“以后装也要装出开心的样子,至少在我面前。”他再次启动车子,我们没有在那条河流前面停留太长的时间。
回到家洗过澡出来,手机收到一条微信。
他发来一张音乐应用的截图,周杰伦的《稻香》,我们那时候的偶像。灰荧荧的屏幕,滚动歌词停在那句“笑一个吧”。
我发出这一年春天第一个窃笑。竟忘了他是一个如此老派的人。
于是一面打开手机放起这首歌,一面开始擦头发。台灯还很暗,彼时还无比年轻的小周唱着“功成名就不是目的,让自己快乐快乐才有真正的意义“。一直以来我都是个神经紧绷的人,生活的哪一块出了任何一点小小的状况都能使我立即崩溃。而他相反,永远平静,永远胸有成竹。除了每周末晚上打游戏打到凌晨之外,我实在想不出他能有什么具体的欲望。
于是高中有一年我给他的节日卡片上面写着:我猜想你大概是个在困难面前临危不惧的人。
他也的确是那样,在后面的很多很多年里。
第三章
春天来得很慢,早上天气依旧很冷。我套上一件比较薄的淡黄色暗格西装,发动了家里那辆许久没人开的旧车。
去换身份证,要开始新的一年了。
总是这样。每当你下定觉得要开始新的什么时,马上又会有旧事找上门来。
苏炜给我打了六个月来第一通电话。
“忧忧,最近怎么样。”他今年五十一岁了,声音还是像一个青壮年一样,念英文的话就是apple广告里那个男声。那个声音冷静、性感,但不能获得我的原谅。
我不回答。
“我今天见到林言了,他说你离开上海了…我真没想到会这样。才半年。“
”够长了。我马上就不再是27岁了,下个月。“
”你在哪?“他锲而不舍。
”家。“
”我马上要去S大开会。现在在机场。我在想能不能见到你。”S大,我们家旁边的大学。妈妈在里面执教,确切地说,我们就住在S大家属院。
我一脚急刹,胃开始打结。也许呕出来能好一点。
“忧忧,你怎么了?晚上有时间吗,我记得S大离……忧忧?“
“苏炜,我年纪是你的一半,但我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子了。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只想知道你好不好。”
“那你想听到什么呢?好?不好?之后又能做什么呢?跟我见面?给我介绍另一份工作?”
“jesus,你终于开始说话了。我就是怕你都憋在心里。”
我挂掉电话,在路边出声哭了五分钟。我不再是以前那个吴忧了,他不知道这一点。
晚上九点四十分,苏炜准时打来了电话。
他是一个那么坚决的人,简直不容拒绝。
“西门口的Celine,是你常说的那家吗?绿色的大门。”
“是那家。红豆威士忌,我最爱的。”
“那我应该喝什么?”
“雾霾北京。”
“哈哈哈。下来吧,我等你。”
我从来也没有违背过他的愿望,这次也没有。
我涂了口红,套上一件灰紫色衬衫。电梯门合上,镜子里映出我的脸,五官比五年前柔和的多。大概是因为好长时间以来,我一直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什么。
推开Celine绿色的大门,苏炜正坐在吧台深处。他就是那样一个迷人的中年人,头发已经花白,依然热衷吧台,让人怀疑这个人是不是二十岁以后就再也没有长大过。
一杯鸡尾酒,两排shot过后,他拽我出去抽烟。
还是初春。我可能晚饭吃得太少了,很冷。
哆哆嗦嗦地抽完两支烟,我提议回酒店接着聊天。其实只是不愿意回家罢了。
苏炜住的地方,不用看也知道,是四季。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大学时代看欲望都市会对Big那么着迷。苏炜就是我的大先生,Mr.Big。
刚进门我的手机就响了,小马问,周末能见面吗。
苏炜是大先生的话,小马是谁呢?Allen吗?好没劲哦,是不是每个女人都有这样两个男人呢?
“男朋友吗?”苏炜从洗手间出来。
“嗯···”我回复给小马一个“好”字,“不是。”
“是什么样的人?”
“很···温柔。”
“哦。像我一样?我以为你能喜欢一点不一样的人呢。”
“不一样,你的温柔和他的。你更像是仁慈,施舍。”
“他呢?”苏炜的手已经环在我的腰上,声音和气息就在我耳后。
“他的温柔很平等。带着年轻人的···脉搏,轻轻的,一跳一跳地。“
我依旧在很努力地形容,这是我的习惯之一。
他是我大学时代的英国文学导师,四十多岁头发就白了大半,但那一点都不影响他的优雅。恃着那一副长相跟学问,他成了全国所有相关节目的座上宾,跟明星没什么两样。随时有成百的少女争先恐后地转发他的英文微博,类似出逃的螃蟹那样酸腐的题材。
大学三年级的时候,他看着我说,”你很有才华“。那是我大学期间除了”漂亮“听过唯一的赞美,出自他。我平安度过大学四年,却在回国后的第三年成为了他的情人。也许连情人这个词他也不会认账的。
”奇怪,我总是比你先感到困乏。我明明更加年轻。“我从他怀里蜕出来,打开迷你吧的柜子。
“宝贝,我没法叫你不要想得太多。”
“我们总是这样。我说些丧气话,你哄我,然后做爱。这就像一个套子,我喘不过气来。”
他没吭声,定定看了我几秒,而后转过身去把窗户打开一个小口,点燃了另一支烟。
而我将绷展的棉被掀开一个小口,缓慢地钻了进去,甚至没脱鞋。
大约是一支烟结束了。我听见他走过来,替我脱了鞋子。
他用很轻微的声音说:“那是因为你总是从爱情的角度去看爱情,如果从人生的角度,那况味就不一样了。“
那晚我们的确什么也没做。半夜我醒来,又继续在他怀里睡去。道别总归是明天的事情。
后来的好几周里,我还总是想起他在床边的那句自言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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