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英国小说处于青黄不接的过渡阶段,哥特式小说风靡一时,却因为明显的伤感而显得苍白无力。简奥斯汀的出现像黑暗中乍现的一缕光芒,打破了这一窘境,独树一帜,以其理性犀利反射出哥特式的矫揉造作。
英国文艺批评家布雷德利指出:“简奥斯汀有两个明显的倾向,她是一个道德家和一个幽默家,这两个倾向经常掺混在一起,甚至是完全融合的。”在《傲慢与偏见》中奥斯汀以其犀利又带着幽默的笔尖向我们讲述了四对婚姻,其中所有人物都具有其独特的性格,仿佛每个人都立体地站在我们面前,与我们对话。
在世人的映象中常常把虚荣和骄傲混淆,搞不清楚谁是谁。但奥斯汀认为,它们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骄傲是一种通病,因为自身具备某种品质而产生的优越感,几乎谁也不能避免,这是个人对自我的看法。虚荣却关乎我们自己希望别人对我们的看法,而这样的想法并非所有人都具备。一旦看清了生命的本质,便不会在意太多。人生太过珍贵,不是所有的人都舍得将时间和精力花在别人身上,为了他人眼中的自己而委屈真实的自己。因为生而为人,其真谛莫过于真实二字,活得真实,才活有所成。
而作品中的伊丽莎白和达西便是活有所成的人,他们与那个只知奉承的柯林斯不同,只为自己而活。细细想来,他们其实完全是相同的人,骄傲而不虚荣,真实而不造作。伊丽莎白不会因为宾利和达西的富贵而曲意迎合,她独立坚强,有自己判断是非的能力。她会厌弃人性的弱点,不像简一般为所有的坏事寻找借口以求得自己内心的安逸;她会赞美世间的美好,不像威克一般将世界的一切看做游戏的对象以图得短暂的欢娱。而达西则是奥斯汀笔下骄傲的载体,但在他身上存在的骄傲竟无比单纯。他以自己优越的出身为荣,却被爱情打败,像出身较低的伊丽莎白求婚,因为他被她的聪慧才智深深折服;他以自己丰厚的财富为荣,却被尊严打败,连对伊丽莎白伸出援手都要做贼似地小心掩藏。
一个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却能选择自己的品性。一个人无法左右自己的遭遇,却能左右自己的看法。人生的起点我们完全无法掌握,但人生的终点究竟在何处,即使我们无法决定,但一定能有所影响。
其实,《傲慢与偏见》从侧面反映了奥斯汀的婚姻观,真正能够组成并维系一段婚姻的一定是精神层面的平等。只有当人们拥有相同的追求,相同的看法,才能和睦相处,并找到心灵上的互补,而内心的充实往往比物质的丰富更加难能可贵。因为物质的财富一个人便可创造,而心灵的补给,独自一人永远无法寻得。
只有当我们正确看待人生,真实地生活的时候,我们才不算荒废自己宝贵的生命。骄傲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看不清自己的实力而盲目自大;傲慢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追求无妄的名声而极端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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