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我想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人们通常把一个人非常想做的事情称作为理想,但我总觉得,理想理想,乃是理性的想出来要做的事情或者要实现的愿望,而事实上,通常我们最想做或最想实现的愿望,不过是一时冲动而决定的一个梦罢了。这实在太过于矛盾,一个人想做的事情实在太多,都称之为理想,理想未免太过廉价。所以,我一直说我是个没理想的人,我只有很多想做的事情。去沙漠就是其中的一件。
我原先的预想是徒步去沙漠,走他个一年半载。后来又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了骆驼,觉得还是骑着骆驼狂奔于沙漠,穿过飞沙走石,然后伫立于一座沙丘顶上,看大漠迂阔,夕阳橙红。那时天地寂寂,而本人一驼临风,回顾四野,无垠的孤独饿狼似的将自己包围,心在颤栗中猛然膨胀成长,那必然是非常拉风的。可惜,这终究是个愿望,我最终还是没骑上骆驼走进沙漠。不但骆驼难找,而且坐骑这种动物,要经过长期的训练,观音菩萨给唐僧派了一匹白龙马,蜀天为刘备准备了一匹的卢马,燃灯骑鹿,姜子牙座下是四不像,箫史乘龙勾引去了一位公主,连韦小宝都可以骑鹿,偏偏就我没马没鹿,更别说骆驼了。上天厚彼薄我如此,情何以堪?所以我常偷偷骂上帝是个混蛋。
最终,我开着一辆破越野车,驰进了沙漠。
这当然比骑着骆驼的感觉差多了,那种差别就像你拿着一张妹子的裸照翻来覆去的看与你和妹子在一起滚床单是完全两个不同级别的感觉。但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已经迈出了第一步,感觉反倒是其次了。人生之事大多如此,强求也没法子。
那时正是7月中旬,上帝在过冬季,抱着一个火炉子往下倒火。我敞开了车窗,速度撞开一波波刺眼的阳光和热浪。我把一只手搭在车窗外,五指撑开,任风从指间流过,撞击掌纹,感觉B罩杯和C罩杯的差别。有一个无聊的理论说:车行四十码时,手在窗外抓风的感觉和捏着A罩杯的感觉是一样,超过一百码,那就是D以上的感觉了。我完全相信这个无聊的理论,也相信我现在正在握着D罩杯。这种感觉让我忘了正在招摇过市的热浪带来的气闷。
当我望见六盘山时,彻底忘了ABCD的事情,脑里突然极其清醒。六盘山像一个具有极强内功的大侠,催逼着一阵阵清凉不断撞击过来,令人神清气爽。我放缓速度,遥望山顶妖云似涛,灰色和黑色翻翻滚滚的纠缠,渲染得旁边几片白色的云彩也瞬时变色。霎时之间,那云层层叠叠的叠罗汉似的摞了好厚的一层,然后慢条斯理的在山顶散步。边缘上云气翻滚不断变化,时而变作马,时而变作龙,好看煞人。人们都不知道我其实有一项特异功能,可以看见极细微的东西。这不,这时候我就看见那层云的肚子上不断往下掉线,时而直时而斜,时而断时而续,我想云离太阳近,被晒得流汗呢。猛然间闹一个误会,两片云撞了头,轰隆隆一阵响,山里那些草树摇头摆尾的跟着呐喊。
山顶开始下雨了,我这边却骄阳似火,道是无晴却有晴啊,刘禹锡这老头,真会写诗。
天近黄昏时,我已经可以看见细细的黄土中有沙粒在奔走了,两边一片黄色,在夕阳下莫名其妙的耀人眼,路似黑蛇,遥远的蜿蜒出去,又像是一条线,牵着好大好圆露着细腻橙红色的太阳在放风筝。秦长城只剩下一些颓败的段落,沉淀着悲壮的青灰色。我又不由得幻想起了驼铃、夕阳、古道、长河、古酒、大漠、孤烟。也许我该早生几千年,然后腰悬长剑,跨马高歌在这些场景中。打了个电话给我妈,我说你干么这么迟把我生出来嘛,她笑了一下,说老娘生你还是个错了,赶快滚蛋。
好吧,生我的是娘,懂我的未必是娘。
黄河上,勉强有点长河落日圆的样子,据说当年王维即在此山顶写这首诗
“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萧关逢侯骑,都护在燕然。”据说王维大师就是在这片土地上写出这两句名句的。其他的景物难寻,大漠孤烟是要看看,我于是又开始找寻长河。路过几座桥,我往下看,大河杳无影踪,只剩下弯弯曲曲的一个干黄的河床,没见到一滴水的影子,四野茫茫,只剩下一个长河的草稿,而这张稿纸上竟然还点点闪现着数十只羊,它们在喝水?在吃草?水,早已连记忆都被风干;草,我才注意到这片黄色的稿纸上竟然也有几点青色,仿佛人身上一点一点的癣,稀疏到可以忽略。然而,羊儿们低着头,全心全意的剔除着这点癣。靠,我不是来看这点青草的,我要看沙漠,于是我疾驰而去。
途中诗兴大发,胡诌两句——
塞外秋呜咽,亘古人不还。
天心黄沙透,风骨金秋染。
君不见!天地悠悠秦关在,往事历历龙城远。
浊梦不趋黄河浪,残阳带血贺兰雄!
惊回首!
新月未醒回乡梦,黄沙无尽真主恩!
崆峒烟霞眠秦城,六盘朦月笼汉沙!
繁星满天时,气温骤降,那种凉意沁人心脾,让人浑忘了日间的炎热。那时我已经进了中卫城,这座战场上建立起来的现代城。我不喜欢城,我喜欢沙漠里那孤独矗立的拴马桩,喜欢那干裂的土墙,那风萧萧沙滚滚一片黄尘后隐藏的破落酒馆。但肚子饿是个大问题,在饥饿面前,这些近乎鬼神一样难觅其踪的东西不值得一提。我兴高采烈的想吃羊肉小炒,然而,诗曰:日之夕矣,羊牛下来。几千年前,夕阳下山时牛羊就回圈了,人们都熄灯睡觉了,大漠里应该只剩下孤独的黑暗。此时,这座现代城里,虽然灯火依旧,却也实在太晚了,我只吃到了一碗烩面。懒得去找宾馆,在停车场里凑合着蜷在车内过一夜吧。
我真是个能带给世界美好的人,因为那天晚上竟然下雨了。中卫地处腾格里沙漠的南缘,一年难得见一见雨。我去了,就下雨了,你不得不佩服我吧。我当然很兴奋,跑下车去,感受觉沙漠里的雨。雨点很大,砸在人脸上有点疼,但是很稀。你知道我某些时候不像正常人,这时候就是不正常的,我玩了一个有趣但是很愚蠢的游戏——躲雨!
不是一般的躲雨,是在雨中躲雨,我在躲雨滴,寻找雨滴的空隙,尽量让它不落在我身上。我以为这很好玩,也玩的很起劲,手舞足蹈奔奔跳跳的。但在旁人看来,就不好玩了。那时候一个货车司机进来停车,看见我的状态,惊得忘记了节操,忘记了不说脏话的道德教训,他竟然骂了我一句:这人是个神经病!他旁边那个陪着他的女人,“咯咯咯”母鸡下蛋般的一阵笑,说你看他多像猴子。我靠,我还以为我这时候像仙人舞蹈呢。我于是学着孙悟空见到妖精时的反应,“嗬嗬嗬”一阵叫,把他们吓走了。
沙漠里的雨从来难以持久,比阳痿的男人还可恨。第二天就是朗朗晴天,地上一切照旧,看不出一丝下过雨的迹象,这个地方,天和地之间发生的一些事,像是偷情过后的男女,过了便算,淡定如常。
天地这样淡定,我不淡定也不行。我准备在这里待两天,准备一些东西,然后向腾格里进发。中卫城真没什么好玩的,我也无心看它。专心买我需要的东西。我觉得还需要一条毯子。然后,我走进了一家只有两层却号称“家具家装大厦”的“大厦”。
我这辈子犯过很多错误,我觉得走进这里也是我所犯的错误之一,而且这错误让人想起来痛彻心扉,心酸宛如掉进了醋缸。
我说过我有时候不太正常,但这个有时候到底是哪个时候,我也把握不住,也许是现在,也许是下一分钟,我不知道。但在那个时候,我过后觉得我是有点不正常。因为我只不过是要买一条毯子,但鬼使神差的我竟然跑进去到卖床的地方去,也许我觉得床上用品不但包括枕头被子和女人,也还包括毯子吧。
我没有看见毯子,而看到了别的——一个女孩。本来女孩子就女孩子呗,又不是没见过女孩子?但她确实有点奇特。首先,她相貌有点奇特,以至于我不能十分确定她是否是汉族。她的皮肤很白,在这种风沙粗粝的地方,确实难得,所以难免耀眼。眼睛不大也不小,睫毛长而黑,尤其她的鼻子,笔挺极了,而且鼻子上的皮肤要比脸上稍微白一点,仿佛一张宣纸上面横卧着一条白龙。这是我不能确定她是汉族的地方,我狭隘的认为汉族人民的鼻子一般都不会太高。要命的是这鼻子在她脸上简直完美极了,且这鼻子下面那一点嘴巴,虽然嘴唇稍微厚一点,但是天生无修饰的红润,似乎在微微颤动,让人忍不住有吻一下的冲动。她淡蓝泛白的牛仔裤除了稍紧之外毫无异处,简单显旧的白T恤上面 画着一只讨厌的猫,也没什么吸引力。
但更要命的是,我说过,我可以看见极细微的东西,这时是我看见她明显没穿胸罩,那只猫就卧在她胸上。我承认有大部分时间是个流氓,这时候就是,因为我已经迫不及待的在计算她的杯罩,嗯,C,或许比C大一点,是我的菜。但我的嫉妒心也很强,我心里暗骂:我靠,这猫真有福!心里这样骂,嘴上竟然也顺口说了出来,我连忙按住嘴巴。她本来是在看一个单人床,这时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我知道她不懂我在说什么,也许根本没意识到我说的是她衣服上的猫。但她看我,我就觉得尴尬。为了化解尴尬,我在裤子上擦擦手心的汗,然后走上前去,搂着她的肩说:“亲爱的,你看是不是该考虑买一张双人床!”
她没躲,但是明显惊呆了,售货员在忍着笑,笑得有点幸福。她懂了,然后甩了一下肩,摔开我的手。她满脸通红,一言不发的走了出去。我一切勇气全部沉入谷底,被风沙淹没。没有再跟出去。
但你相不相信,有一种东西确实叫作缘分。你不相信,我相信。因为我下午就在停车场门口遇见了她,她换了衣服,更可气的是她添了一件非常简单的衣服,完全打消了我的欲望。她也看见了我,然后微微一笑,穿着拖鞋从我面前走过去,散着的长发飘起来嘲笑我。我嘿嘿一笑,自己回到车里。
我期待着晚上再下雨,然而老天这晚只让我看星星,没看到雨。好,你不下雨,我要去拉屎了。这个地方得好好说一说,因为这是我见过最牛的厕所。不知何年何月,也不知何人在这里挖了一个深坑,像是打井,反正很深,找到水没有我不知道,反正这个深井现在是厕所。井口很大,上面铺着两条木板,中间一尺多一点的空隙。两脚踩上去,宛若蹲在天桥上。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不是蹲在天桥上看风景,而是在大便。虽然头顶繁星满天,夜风袭肤,凉爽宜人,但我还是觉得可笑。不过这样子确实非常威武,点一支烟在上面蹲着,喷出的烟雾缭绕不散,下面声音杳然沉闷,倒也好听,如果对面再蹲一个织女,那不就是鹊桥相会嘛。一件极上不了台面的事情竟然被我想象的如此风光旖旎,我也算是个天才,所以我拉得意气奋发舒坦至极。
当我回到车里时,被吓了一跳。车上坐着一个人!我顺手去摸随便什么东西,准备降妖除魔。月光下却发现那人对我温柔的一笑,那笑皎洁极了,像是月光。我才看清楚原来是她。
这倒让我有点震惊,有点说不出话来。她说上来吧。我就乖乖的上去,但我没关车门,我怕是沙漠孤魂来找我了。我偏着头仔细看她,发现果真是她,只不过她用一条带子把头发绑了起来,其他的跟白天我遇见她时一模一样,那只猫,嗯,还他妈的那么有福。
我这时极其正常,安静羞怯的像一个少女,说不定西施文静的时候就像我那时的样子。她抿着嘴一笑,淡淡的荡开柔和的月光,静悄悄的说:“那双人床还买不买了?”我双手在膝盖上搓了一搓,觉得还是不舒服,关上车门,然后把双脚搭在挡风玻璃下面那个台子上,尽量让自己放送。然后我的回答是,嘿嘿一笑。
她笑了,先是无声后有声,笑完了她说:“你胆子不是挺大的吗?”我抬了抬手,你知道我抬手想干嘛,但是我又放下来了,顺便拍了一下自己的膝盖。
她淡然的一笑,说:“带你去一个地方,你敢不敢去?”我说敢啊。然后我们驶出了停车场,驶出了中卫城。我不知道她要去哪里,反正她只有一个方向,看见路就说往前走。
这一走,灯火不见了,只剩下漫天星星,几丝云跑过来,遮住了月亮的眼。车灯射出两道红光,我看见一地黑沙,两边断岩残壑,而且这弯弯曲曲的沙路似乎没有尽头,穿过一座小山,还是一座小山。我看见一条狼在前面不断地奔跑,顿时害怕起来。她说,那是狼,你看,那是狼。妈的,我知道那是狼,难道你是来带我喂狼的?我转过头看了她一眼,她格格一笑,说,别怕,这地方就叫“野狐子崾岘”,要72蹿,狼都要翻72个山头,才能出去,你慢慢开,会走出去的。
她没骗我,果然走出去了,而且面前一片平原,路两旁竟然有了树木,长草随风晃动,我放下了心,看了一眼那只猫,然后把手伸出窗外,一脚油门。
突然一声牛哞,我着实吓了一跳,灯光射出去,发现路边蹲着一个包着头巾的女人,隐在长草中,然后看见几头牛。我问:“这是在干吗?”她说:“放牧啊!”
“晚上放牧?这都快两点了!”
“是啊,怎么了,白天不让放牧,那就晚上放了。”
我想了想,也有道理,看来这不是女鬼,不是来勾魂的。
一阵发动机的轰鸣传来,几辆取掉了排气筒的摩托车疾驰而过,这样的摩托车速度非常快而且声音很大,我骂了一句疯子,她笑了笑。于是我开始嬉皮笑脸起来,酝酿了一下,我说:“把你的手给我。”她把手伸过来,我轻轻地握住。然后,然后我一直想赶走那只猫,想着想着,车开进了沙地。沙子柔软极了,但是开车可需要点技术,我放开了她的手。猛然开到一座沙丘前。
“你带我到这里干嘛?”
“看沙子啊!你说呢?”
那沙丘旁边有个小台阶,我们攀登上去,然后站在丘顶,凉风袭人,晨露初洒。我诧异:“这不就是鸣沙山么?咱们怎么进来的?”她笑了笑,说你别管啦,往下溜。我摸摸屁股,笑问:“你也来?”她嗯了一声,一拉我,直接从上滚到底,此时若还君子那就是傻瓜。我不是傻瓜,所以,到沙丘底时,她在我怀里。她问:“你听到声音了吗?”我点了点头。她又问为什么有声音,什么声音?
我说,沙子相互运动便有声音,不过刚才咱们下来的时候似乎是嗡嗡嗡的声音,我听说夏威夷有像狗叫的沙丘,沙特阿拉伯还有像手指勾拉琴弦发出的声音的沙丘。
她摇了摇头,说:“不对,那是沙子在说话,就像咱们在说话一样。”
“沙子说话?”
“对啊,刚才我就听见它们说啊你看他们多欢乐。你看这沙子多细腻柔软,怎么会像你说的那样子没味道。”
她说着抓了一把沙子,轻轻地抹在我的脸上。我笑了,我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我有时候不但不正常,而且很古板。
黎明的光亮掀开黑暗,繁星隐去,黄沙上朦胧闪动着柔和的晨曦。我们再次爬到山顶时,太阳刚好探了探头。清晨的沙地有一股古朴的气息,醉人心扉。我眼前也同时闪动着或黑或棕或褐或红的碎石块,混着细腻的黄沙,演绎出无数的悲壮豪放。我觉得我手心里那只小手仿佛也粗粝起来。我狠狠地捏了一下它。
她问:“你要去哪里?”
“沙漠。”
她沉默了一下,说:“你带我走吧。”我吓了一跳:“怎么?”她轻轻地说:“我一直就梦想着离开这铺天盖地的沙子,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我说那你上学,然后不是走出去了吗?她凄然一笑,说她就念过初中,然后就一直在那个停车场里呆着,呆了五六年了,还是那个样子。她爸爸妈妈看来这一辈子就要开个停车场不动了,她只是想出去。
我心里咯噔一下,她一心想着走出沙漠,何况她也并不在沙漠的深处,只是边缘而已。而我却死命的想去沙漠,真是矛盾可笑。
话谈到这个地步,我必须得收起草率,虽然我从昨天到现在一直在草率的流氓着,至少我终于占有了那只猫的福气。我沉默了一下,说:“我吃猪肉。”
她说:“我是汉民!只不过我外婆是个回民而已。”
“我居无定所。”
“只要不在这沙尘扑地的地方,定不定都无所谓。”
我瞬间无言了。那时太阳正好完全升起,天地之间一片橙黄,绚丽至极。不远处黄河平静而流,南望香山重峦叠嶂、山势嵯峨,北边沙峰林立、黄沙连绵,沙河之间葱葱郁郁。河边停着几只羊皮筏子,那羊皮筏子是将羊头和羊脚砍去,囫囵脱下羊皮扎口、吹满气而扎成的。这些悲壮豪放之中,却拥着这么一个细腻可人的尤物,人,我,到底要什么,却一时难以取舍。望着绵延百米的骆驼山,我的心也如驼峰一般起伏不定。想起中卫城北高庙砖雕牌坊上的一副对联:“儒释道之度我度他皆从这里”;“天地人之自造自化尽在此间”。横批是:“无上法桥”。庙里供奉不仅有佛、菩萨,还有玉皇、圣母、文昌、关公。佛、道、儒三教的偶像,济济一堂,儒释道都能融合在一个庙里,我却不能融合这一切。人比神,终究差一大截子。
她深切的望着我,我慢慢地放开她的手,说:“你还是去花儿会吧,那里一定有人带你走。”她红了脸,瞪着我,然后说:“我第一件胸罩就是花儿会上被一个男的拿走,到现在他也没带我走,还在中卫卖他的羊肉。”
我靠,我真想凶一点,想当年成吉思汗荡平西夏,践踏中卫之时,他应该也曾站在这沙丘顶上,四顾山河,踌躇满志,从上面滑下去,然后听那金钟豪鸣,然后踌躇满志的死在这片沙地上。他一生都在路上,多么的霸气,我是不是此时该霸气。
但是我没有,只是摇了摇头。
我看见她眼里有泪,满是失望和伤心,也有痛恨。她掩面从沙丘上奔下去,我也追了下去。一直到沙地边缘,我也没去拉她,只是跟着她走。她突然停步,捡起一块红褐色的土质沙块向我掷来,我一跳躲开,她指着我吼道:“你看见那些骑摩托车的疯子了吗,我比他们还疯,你在这里不要碰见我,否则就像这土块一样被我碾碎。”说着赶上来,一脚把那土块踩成碎末。我吓了一跳,以为她疯了。正在想该怎么安慰她,她猛然走到我面前,抱着我的头,吻我。我心里说,这他妈的什么节奏啊。正这样想,一阵剧烈的疼痛让我叫了出来,嘴唇上已经开始流血。她却头也不回的走掉,我隐隐听见她说,小时候我们就是用这东西擦屁股的。“啪”的一声,我头上挨了一下,好不疼痛,天啊,还是那褐红色的土块。
眼看着她消失在砂岩之后,我捂着嘴唇,看血滴在黄灿灿的沙子上,变成红褐色。我一阵发晕,腾地一声坐在沙地上,心想,我还是找头骆驼去腾格里吧。
那时候,我也想离开沙漠,除非我养大一头骆驼。可是,已经没人愿意陪我离开。其实,我并不喜欢床,不管是单人床还是双人床,我只是喜欢走在路上。天当被,地当床。我和人生总是背道而驰!那路上的风情,也总是和我背道而驰,我走的越远,就离它们越远。
网友评论
娘生的,娘肯定不懂啊!读到这句子,笑喷了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