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认识林晓琴的时候,她给予过我很多帮助,工作上的,生活上的,甚至精神上的鼓舞,我曾很感激她,将她视为一生挚友,可是人都说知人知面不知心,最亲密的人,才能给你最致命的打击。
那时,我刚刚毕业进入某报社工作,刚进单位的我做什么都不开窍,总是被人家呼来喝去,好不容易做完人家交代给我的事,还会因为没做好而备受冷嘲热讽,每天都很自卑,都觉得自己很没用。
不久,报社里新来了另一个新员工,叫林晓琴,不同于我的笨嘴拙舌,她做什么都能得心应手,总能把领导们安排的任务做的井井有条,很快,她成了报社老员工眼里的“香饽饽”,大家有事都爱去找她帮忙,都爱和她开玩笑,很快他们就相处的融洽而愉快。
我常常在想,为什么我比她差那么多呢?是我的智商比她低吗?
她就像是一朵牡丹花,享受着众人的赞叹和表扬,而我就像牡丹花下面长着的小草,没有人能看到我,即使看到了,也觉得这小草不配长在牡丹花旁边,碍眼的想让人拔掉。
因为刚刚工作,我一个没有什么积蓄的穷人就更穷了,每天都眼巴巴的等着发工资那天的到来,从不敢吃早餐,吃午餐和晚餐花费不超过二十元,那是我长这么大以来,过的最苦的日子了,上班忙的团团转,还要承受来自内心深处的自卑和因没有把事情做好而四处投来的白眼。
又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我手头的事情还没有忙完,林晓琴走了过来问:“你还没忙完啊?先去吃饭吧,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啊,这附近有一家餐厅很好吃的,我们一起去吧。”
我假装很忙的样子说:“我不去了,我还有很多事还没做完呢。”如果当时我有一面镜子,一定可以看到我微红的脸颊和从语气里透出的穷酸。
可她拉起我就走,边走边说:“我都好久没有犒劳过自己了,也没人跟我一起,你就跟我一起去吧,要不一个人吃饭也太无聊了。”吃完饭后,她买的单,我坚持要把我的饭钱给她,她怎么都不肯要,说等我发了工资以后再请她也是一样的。
女人的友谊就是这么容易建立起来,何况当时许久没感觉到人间温暖的我,一顿饭就让我对她心存感激。慢慢的,我们越来越熟,在工作上,我有什么不懂的也会去请教她,渐渐的,我的工作也做的顺利起来,我们两个都在新环境下站稳了脚跟。
我们两个的关系也越来越好了,她会给我带早餐,我会给她带零食,会一起去逛街,问对方的胸围有多大,然后偷偷的窃笑,去帮对方挑好看的内衣,然后试了以后一起买了互相送给对方。
有一次我在单位听到有一个女的跟她说:“那✕✕✕怎么那么笨,交代给她一点事她老是像蜗牛一样慢,你怎么还跟她关系那么好。”
她说:“谁也不是生来就什么都会做的嘛,做的多了自然就都能做的好啦。”
我在门后听到她说的话,内心十分的感动,我知道自己不是最聪明的,做事不是最好的,可她却维护了我,给了我久违的没有感受到的自尊。
从那以后,我更加认定了她是值得相交一辈子的好朋友。
不久,她说她老家有事,父母让她回家,她匆匆请了假,便买了回去的车票,临走的时候还给我她租的房子的钥匙,让我帮她照看她家阳台上的花草。她问能不能借我点钱,我说可以,当时我只有五千块钱的存款,全都取出来给她了,她说等她发了工资,两个月内就还我,我说不用那么急,我现在也不着急用钱。
她回去了以后,大部分的工作都由我来接手做了,而我在那段时间里业务能力也大大的提升了,也不会把什么事都做的乱七八糟了,其他人又向我投来了赞许的目光,职场就是这么现实的,它容忍不了没有能力,没有心理素质的人,一个人走了,就会有另一个人补上来,就像一个运转不停的机器,只要能让它转起来,那么在工作的人,是谁都可以。
又来了几个实习的大学生,多了几个像我像她那样的身影。其中有一个叫赵煜的男孩子,我和他很能谈得来,他和我来自同一个城市,我们还一起上过同一个中学,他刚来,看我不同于别人那么凶,总是找我问问题,一个一米八高个子的男孩,也会挠挠头脸红的来问我,每当这个时候,我都觉得他跟刚来这里的我有点像,我们两个人的好感也多了起来。
一个月后,晓琴从家里回来了,把借我的五千块钱还给了我,说奶奶生病了,没有那么严重,没用上,并且感谢我为她照看花草。我说这没什么,我们互帮互助是应该的。
以晓琴的聪明机灵劲,她一上班,就发现了赵煜跟我有点不一样,总是在赵煜面前开玩笑说:“哎呀,我们笑笑这么贤良淑德,以后谁跟她在一起,那可是天大的福气,就是不知道,谁能这么有眼光。”赵煜偷偷的看我,我被她笑嘻嘻的拉着走开。
国庆节放假的时候,晓琴说要找几个同事聚一下,就去定了一个KTV的包间,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她跟赵煜密谋的“告白计划”。
大家进了包间,赵煜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了一束玫瑰花,笑着递给我说:“送给你,我的女神。”我紧张的心跳的声音都能听见了,颤抖着手接过花束,长这么大第一次有男孩子送花给我。晓琴又在旁边起哄找了一首男女对唱的情歌让我们两个一起唱,我只觉得浑身酥麻颤抖,所有的血都涌上头顶,赵煜的手拉上我的手,所有的人在晓琴的带领下大声喊:“在一起!在一起!”。
聚完餐后,我和赵煜正式谈起恋爱,很多时候,我和他和晓琴都会在一起吃饭,赵煜是那种没什么浪漫细胞的人,他所有的浪漫,都是在晓琴的指导下完成的,跟他在一起,没有什么刻骨铭心的记忆只有平平淡淡的陪伴,我们在一起从没接过吻,拉手的次数也屈指可数,可是恋爱半年以后,这种陪伴也越来越少了,他跟晓琴的工作接触越来越多,总是用工作把我跟他们隔开。
可那时我并没有多想,直到赵煜来给我过生日,我才看出他跟晓琴眉来眼去,默契的去给我取生日蛋糕,准备拿出他们一起准备的礼物,我才觉得他们才是应该在一起的两个人,我还是装作开心的过完了生日,等他们都回去以后,我在屋子里哭了好久,我许的愿是:希望我们都能得到各自的幸福。可是想起赵煜给我表白的那次,我的心里还是会有恶心的情绪涌上来,也许他只是玩玩,但我却认了真。
后来我辞职了,去了另一个城市工作,走的时候我跟赵煜说:“我们不合适,你还是去跟你真正喜欢的人在一起吧,我有我的梦想,我们终究不是同路人。”或许他觉察出了我对他跟晓琴的不满,没有说什么,我没有跟晓琴说我要走,因为我无法顺畅自然的说“你去跟赵煜在一起吧,我知道他喜欢的是你。”毕竟爱恨情仇没有人能说得分明。
他们结婚的时候,给我寄来了红色的请柬,像我收到的第一束玫瑰花那样的颜色,我不会去的,我托朋友给他们带去了祝福。
不管怎样,曾经拥有过的,就是成长的一部分,希望我的愿望会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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