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刚准备动笔,还没在信纸上留下一行文字时,我就已经抽了三支烟,浓浓的烟圈从我发黄的齿缝间滑过,在空气中爆炸,最终消散的干干净净。昏黄的灯光,羸弱的照亮着颤颤巍巍的书架,上面是一些新旧不一的小说,破旧的床沿旁,立着一张五个角的书桌,许久都未打扫,灰尘堆积的很高,几只饿死的苍蝇落在书桌上,被灰尘埋进了半个身子,它们的惨死让我不敢驻足,只能坐在床沿,任烟灰滴落在被子上,在地上,在我悲恸的内心里。
我一直在默默的打探着她的消息,已期能够为她做些什么。但是她就像一块瓦片,在平静的湖面上打了几个水漂,最终落入深不见底的湖水。这多像我和她分别的时候啊,我目送着她走入人群,可一眨眼的功夫她已不见。那时,我突然泪流满面,我意识到她对我的重要性。人只有在失去的时候在知道珍惜,原来她已经融入了我的血液,即使不见面,我的脑海里却时常会想起她,想起在那美好的青春年华之际,能执子之手,与子长大。
当第一抹阳光,照耀在我家粗糙的大院里时,那些坑坑洼洼里的水便随着日光上升蒸腾。父母扛着锄头,提着化肥或种子上田去了。而我也牵着自家的那头被取名为大黄的老牛去寻找一处肥沃的土地,它一天的工作任务繁重,所以我要早早的就带它去吃草。当然也不会空着手去,每次都要带点家里为数不多的花生,瓜子之类的小食,再拿上一本《三国演义》,这便算得上是全副武装了。但放牛对于那时才六岁的我来说,的确算得上是一件难事了,比读书还难。因为站在大黄面前,我仿佛是站在泰山底下,心里有些发慌,大黄心里也肯定瞧不起我,要不然它也不会经常在路上走着走着就不走了,一副‘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架势。我只好绕到它后面去,以期能够拍拍它的‘牛屁’,让它继续迈它粗壮的大腿,谁知它不但没有感受到我的一片心意,还跟着我一起掉转头。我以为它是生我的气了,便伸出手,善意的拍拍它的头,结果还没感受到老牛皮毛下的温暖,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撞飞了,一股湿热疼痛从我的感官上传达给我的神经,最终让我发出了一声惨叫。正当我还在“感叹生死”的时候,一道身影由东往西,向我走来,目测是个女孩,因为她扎着马尾。“不好,那是住我对面的那个漂亮女孩,我不能让她看到我这个丢人的样子”。可慌不择路,很快她就瞧见我了。“小李子,你坐在田里干啥呀?”一道悦耳的声音响起,我心知完了。“哦,我在捉泥鳅”,我故意装出在田里摸索之状。“是吗?可那不是泥鳅吧,那好像是条蛇啊?” 我吃了一惊,也不管真假,扑腾几下爬上了岸。我平时都没跟她说过话,所以也不知道说啥,只好假装在“检查伤口”,才发现自己全身都是泥巴,颇像一座男泥菩萨。反倒是她比较主动,“你看你,一身都是泥巴,快回家洗澡吧”
“不行啊,让我爸妈看到非打我不可”我深知父母的秉性,连忙摇了摇头。
“那你去我家洗澡吧,我爸妈不在家呢”。当她提出这个大胆的想法时,现在的我会觉得年轻人真是胆子大,但在那时的我看来不足为外人道也。
“好,”我便与她慢慢悠悠的走回家,一路上两个相逢恨晚的朋友,东扯西扯,都没有发现有个身影在阳光的照耀下异常高大。
她家就在我家对面,所以很快,我便脱的一干二净了。“你好黑哟”她打量着我,也许是不太满意,嘟起了嘴。“你才黑呢”我反驳到。“哎,你下面怎么有只小虫子啊,我可以摸一下不”,听到这话,我不免有些得意,这玩意她可没有,“可以啊,随便摸,我爸妈的朋友都喜欢摸我的。”洗了很久,我才把身上的淤泥都洗干净,突然一摸脑门,衣服也没穿,就大喊一声“大黄”,然后夺门而出,也顾不上会不会有人把我今日的“放荡不羁”写成小说,在某个桥底,由一名杰出的说书家演绎成经典。幸好,大黄没有迷失,正卧在一处草木茂密的地方,暖阳透过树木的缝隙,跟大黄进行着亲密的接触。见我来后,大黄才睁开了睡眼惺忪的双眼,两腿一瞪,一跃而起,连树上的叶子都被惊的掉下许多。我牵着它,就像牵着她一样。
她家里是不种田的,因为他爸在外面赚钱,偶尔会回来,每次来都是开着比我家大黄还要大的四个轮子的车子,跑的好快,自行车根本就追不上它。但她还是每天都会来找我玩,也陪我放牛,她喜欢我家大黄,大黄也肯定喜欢她。但她妈妈是不允许让她跟我一起去放牛的,但她依旧陪我。后来村里都有人说她是我的“老婆”,我很生气,我觉得他们是在骂她,为此我经常和他们打架,所以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鼻青脸肿的。她一边给我涂红药水,一边责备我不该跟别人打架,我则信誓旦旦的说道:我就是不能让别人欺负你,我会一直保护你的。我只顾着吹牛皮了,却没看到对面的人儿背过身,偷偷的抹眼泪。
她最爱听我讲三国,我也乐意跟她讲,她听得总是很认真,而且经常被我逗笑,我跟别的朋友讲的话他们都听不懂。当我讲到长坂坡张飞一声怒吼喝退曹操百万大军时,她会崇拜的“五体投地”;当我讲到赵子龙七进七出单骑救主时,她又会震惊的说不出话来;当我讲到刘皇叔三顾草庐得诸葛时,她又会开心的哈哈大笑。她不仅是我的红颜,更像是我的知己。我打心眼里喜欢她。
当我们还在打啤酒瓶盖,打弹珠,冲城,过家家(都是乡下的游戏)。她已经有了毛绒玩具,小霸王游戏机。虽然她经常带我去她家玩,可是太频繁了,我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于是她便带出来偷偷的给我玩,这让我更加的喜欢她了。我想对她好,想送礼物给她。可我没有钱,于是我就去别人地里捡花生,然后再卖给别人。因此,只要有人登高远眺,必能在百亩良田中发现一个芝麻黑点,那就是我,左手拿着一个布袋,右手拿着一根细且长的棍子,再看一身破破烂烂,活脱脱的一济公转世。虽然我捡来的花生大小不一,奇形怪状,但很多人念及我年龄尚小已知自力更生,还是以高价收购了我的花生。我给她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份礼物—— 一把梳子。她收到礼物后,一脸的不可思议:“你哪来的钱啊?”。“我捡花生换来的。”她很感动,声音都有些颤抖,“你怎么这么好”。“我会一直这样对你好的”,我脱口而出,可脸却突然一下变红了,她的脸也红了。也许那时候我们已经懂了。
直到有一天,一切美好都归于平静。三辆大卡车开进了地域狭小,民风淳朴的邹湖塘村。我才突然意识到,我的诺言在现实面前是那样的无足轻重。十几个“蓝色”的人急匆匆的把她家所有的东西都“洗劫一空”,又急匆匆的离去。我哭喊着,追着那辆四轮车,可是我的鞋子是烂的,我跑不赢它,我清晰的看到车里的那个扎着马尾的女孩哭成了一个泪人。我再也见不到她了,我连一声再见都没跟她说,而且连她去了哪里都不知道。我累的瘫在地上,闭上眼,可泪水依旧流了出来,歪歪扭扭的掉进了耳朵里,再流回了我心里。
数年后,那天我正在图书馆买书,一本装订精致的《穆斯林的葬礼》吸引了我,我刚准备伸手拿,却没注意到还有一只手朝相同的方向伸去。当一股柔软的感觉在我手上蔓延开来时,我像触电一般,猛地把手收回。她有着一头乌黑的长发,随意的披在后面,整齐的刘海与眉毛保持着恰当的距离。一双迷人的充满故事的眼睛,此刻充满了震惊。她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上面印的是一句词“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与短袖搭配的是一条紫色的百褶裙,露出了洁白的大腿。
“是你,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
她请我吃了顿饭,因为我实在是没钱请她吃饭。席间她说了很多,当我得知她父亲已经成了市里顶级的地产大亨时,我真心的为她感到高兴。当我得知她想从事历史研究,但她父亲却想让她继承家业时,我也为她感到莫名的烦躁。吃完饭后,我们互留了联系方式,在互联网上,见面时的拘束一下就没有了。她说她很想我,我也说很想她。两个人把这几年来积攒的话都跟对方倾诉,一聊就聊到了天亮。我们曾经走散过,但还好又走到了一起。我们时常约出来,一起去书店看书,去逛公园散步。还一起回了老家,一切如常,只是大黄早已不在了,我们会一直怀念它。
那天的偶然相遇,并没有让我们永不分离。她说她要考复旦大学,这三年里会潜心学习,希望我能等她。我满口答应,信誓旦旦的重提当年的诺言。分别那天,人很多,但我一眼就看到了她。她的黑眼圈很重,昨天肯定没睡好。上车后,我再次像从前一样,追逐她,只是这次追逐的对象换成了火车。火车很高,但我清楚的看到她已经泪流满面,我也泪流满面。我拖着身子,茫然的走回家,就像丢了魂一样,这个世界只剩下无尽的黑暗,笼罩着这个世界,笼罩着我的心。
只可惜,时间会改变一个人,距离真的会影响两个人的感情。一个同班的很漂亮很优秀的女孩子向我表达了爱意,我没有马上答应。我还在等她,可是突然有一天,她的父亲找到了我。
“小伙子,首先,我很感激你在我不在的时候陪伴了她,为此我可以给你一笔钱。但我还是希望你认清现实,你们之间是绝对不可能的。我希望你能知难而退,否则我可以为此毁掉很多人,包括她。”
我彻底死心了,接受了同班女孩的追求,但那笔钱,我的确没拿。我明白,我唯一能做的,只能选择与别人在一起,让她彻底忘记我。我宁肯做一个背信弃义的人,我也不想毁了她。
后来得知她没考上,只上了一所一本大学。她一定是知道了,我无法想象,当她知道我背弃了诺言的时候,她迷人的双眼肯定变得通红,她绝美的面庞也肯定十分的憔悴,那时候她肯定生不如死。我觉得自己对不起她,可是我不后悔自己做的决定。希望她能想明白,爱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得到她(他),能够看着她(他)幸福就好了。
春去春来,花谢花开。在我内心深处,始终有一抹难以忘怀的记忆,只要被轻轻触动,就会让我忍不住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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