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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Just.me 来说说「大而全 」&「小而美」

借 Just.me 来说说「大而全 」&「小而美」

作者: 24Says | 来源:发表于2014-07-07 18:19 被阅读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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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体验了一下刚上线不久的 Just.me,怎么说呢?从传统社交类产品的角度去看,Just.me 是一个剑走偏锋的另类。与其它社交产品不同在于,它不是择「人」发信息,而是择「信息」发人。什么意思?拿新浪微博来说,用户发布的信息会被哪些人看到是靠「分组」来控制的,而 Just.me 则是靠「信息类别」来控制。

它将信息分为三类:Private「私密」/ Shared「分享」/ Public「公开」,不同的信息决定了不同的受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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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密」类信息仅限自己可见,会以类似个人笔记的方式进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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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类信息仅限通讯录中的联系人可见,会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前提是联系人信息中要有邮箱地址,若没有也可以发送,貌似在国外可能会支持短信,但国内目前是无效的。收到邮件的人可以通过邮件中的 URL 以 Web 的形式查看信息内容,但如果想回复则不能通过邮件本身,而是必须安装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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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信息是所有人可见,形式同常见的社交平台。信息发布后会出现在 Timeline 中,同样也支持对于人的「关注」和「被关注」。不过让我不爽的一点在于,之前的「私密」类形式为个人笔记,分「标题」和「正文」属正常,而「分享」类信息形式为电子邮件,分「标题」和「正文」也没错,但「公开」类的信息居然也分「标题」和「正文」,相当于我发条微博还要先想个标题,这样的设计或许是为了统一格式,但未免画蛇添足了些。并且同步到 Twitter 和 Facebook 中的信息也只能看到标题,想看正文则需要二次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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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me 的核心是根据不同的信息选择不同的人,就如它的创始人 Keith Teare 并没有将其归纳为单一的社交类产品,而是定位于打造「个人信息的中枢系统」。理念在于把最终控制权交给用户,让他们来掌控自己的信息流。这个理念按我的理解就是,用户可以把它当 Note 用,也可以把它当 Email 用,还可以把它当 Twitter 用。它将私人通讯方式与社交网络融合,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社交服务在「私密」信息和「公共」信息上的矛盾。

所以在我看来 Just.me 的设计理念和微信定位于「一套消息系统」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张小龙曾这么总结微信:你如何使用微信,决定了微型对你而言,它到底是什么。对于Just.me 也是如此。简单来说,微信和 Just.me 都不是完成某一特定功能的工具,而是混搭了多种功能的平台。那么对用户而言是选择单一功能更强更精的「小而美」还是选择一站式解决方案的「大而全」,无疑是对这类「平台式」产品功能的一大考验。

今年米粉节上雷布斯有说一句话我觉得挺适合这类走多功能平台化的产品,他说:智能手机不管多智能首先得是手机,所以手机功能一定要好。从这点出发,我认为微信的做法更聪明。首先它在通讯工具这个基础功能上没有忘本,让用户哪怕仅为这一个功能就已经愿意买单。其次它对于主界面功能入口的数量有很严格的把控,即使永远注意不到诸如「摇一摇」之类的小功能,也不会让用户对产品的主功能产生困惑。反观目前的 Just.me 则感觉有些不伦不类,不仅每一项功能上都无法与同类型的单一产品相比,而且社交类服务的「强依附性」和「强话题性」 也会成为用户是否愿意为其厌旧的重要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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