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协同力吴桂昌,致力于通过财税筹划提升企业家家庭幸福力。今天是2019年3月2日,是每天一篇文章第573篇
今天是阿昌讲个人所得税主题第43篇
【案例】王女士在厦门创办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该个人独资企业主要经营的范围是销售商品和售后维修两项业务员,2019年度该企业取得150000元(扣除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销售业务占5.5万,维修业务占4。5万,请问王女士2019年年度应该交多少个人所得税,请提出筹划方案。
【解析】为了避免重复征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投资人比照
节税前:
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00元
2019年应纳税额:(150000-60000)*35%-147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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