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笙樊,已经很多很多年没见了。
有时候我给孩子们改作业,会突然想起我们十五岁那年,他撇着嘴说:“就你这水平,自己能不能搞明白还是一回儿事。”
我暴跳如雷。
扬言自己绝对是个好教师,随后立即奄下阵来,温温吞吞地回答,如果教小学的话。
实际上,我从来也没有想过要当一名教师。那时我们年轻气盛,以为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
而他每天的乐趣,都是嘲笑我罢。
而如今,他如此正正经经的出现在我面前,我们像个大人一样说着一些正经的话,他也收起顽皮的模样,不再对我玩闹。我突然升起一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十五岁的时候,我们也和现在的孩子们一样,被一种叫做暧昧的情愫包围,那是最好的青春。我喜欢你,可我却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我们以为喜欢,就是递给对方的一颗草莓味的棒棒糖,然后相视一笑,心有默契的走开。我们以为喜欢就是一本厚厚的手抄数学笔记,一杯顺带的茶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不说性,也不说永远。
笙樊的身份对我而言,可以是挚友,可以是蓝颜的存在,但绝不会是男朋友。我那时乖的要死,坚信如果早恋妈妈会把我打的找不着北,所以我一直都是世俗意义上的乖乖女,成绩中等,面貌中等,性格中等。在人群中,中等。
但我觉得自己容貌惊人。
常常恬不知耻的自夸,唉,像我这样的美人少说也有七八分姿色吧。笙樊听了,会把嘴角双双下撇,露出一副难以明说的表情。每当这个时候,我都想跳起来拍死他。
不过没等他主动意识到我的美丽,就有人横冲过来帮他意识到了。
这个人就是袁小志。成绩优秀并且助人为乐,当袁小志第n次帮我接热水后,笙樊偷偷摸摸从最后一排递过来一张小纸条:“有人也喜欢你你知道吗?”
我饶有兴致的对“也”这个字做了深究,最终得出的判断是笙樊他,精神出轨。
天啦噜,一个浪荡子弟的花心尾巴要露出来啦。不知道他远在另一所教学楼的女友知不知道。
也许是知道的,也许不知道,但那又怎么样呢?笙樊曾在冬天抱着我的暖宝去找过她,而她也曾经风风火火闯进我们教室来找笙樊。外人看来,他俩还是蛮稳定的。
我那时,只是个小黑妞,这是后话了。我知道笙樊,尽管我也想尽力把十五岁的他美化。但事实,他确实是个调皮捣蛋王,不学无术人人讨伐的那种。
我理解他,就像他理解黑暗里的我。
只是大家不理解。
大家,只能看到一个不熟悉的人表面化的情绪,而不会跑过来安慰你说,你笑的很开心,但是我知道有时你并不是真正的开心啦。不会这样,所以你看,坏的人并不是千面都坏,一个爱闹的人也可以在未来的某一天这么安静。
我庆幸遇见的时候,都是我们这辈子最好的光景。
不管是笙樊,还是袁小志,还是翊诗诗,彼时,都是最好的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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