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沉溺在爱之中,是最佳生存状态。心无旁骛,如醉如痴。虽然明知有虚幻的成分(人生的短暂以及时间的无情),但是享受到的快乐却很实在。
浪漫之爱或曰激情之爱的发生概率并不太高,其中有些得到了回应,有些连回应都没有得到。得到强烈回应的爱会导致婚姻、家庭和生育;得到些微回应的爱会导致与友情类似的关系;完全没有得到回应的爱则成为精神恋爱(柏拉图式恋爱)或者单恋。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激情之爱都是自身圆满的。因为它一旦发生,便独立存在,并不因为对方回应与否,回应力度的强弱而有所改变。它本身就是一团强烈的快乐,十分强烈,十分纯净。能够为人带来强烈的幸福感、中奖感,觉得自己是幸运儿那样一种感觉。
激情之爱又是强悍无比所向披靡的,因为其强烈纯粹,它所遭遇的一切障碍都显得苍白无力,就像一道道矮墙在一辆巨型坦克面前,不堪一击。它有一股摧枯拉朽的力量,像泛滥的洪水,会冲决一切障碍,目空一切地奔向爱的海洋。
激情之爱具有无须自辩的合法性,它一旦发生就无须解释,它有时自己都无法说清原因,但是它的出现本身,它的存在本身,就是它自身无法清晰给出的解释。
激情之爱是人生在世所有经验中最幸福最美好的。因为当人陷入激情之爱的时候,心境最纯净,情绪最高昂,存在感最充沛,生命状态最美好。人对万物的爱可以是动人的,例如对美丽风景的爱,对人工制品的爱,对文学艺术的爱,但是最动人的还是对人的爱。因为究竟爱他什么,不是特别明晰,而是一种混沌的感觉。
激情的浪漫之爱是一种特权,它只属于懂得爱和会爱的人,它只以懂得爱和值得爱的人为对象。人如果一生不体验一下激情之爱,那将是多么遗憾。
人没有必要压抑心中的爱。如果能对一个人产生爱的感觉,首先是一种幸运,是人生中得到的一个礼物,是中了奖。浪漫的激情之爱是世间最美好的事情之一,它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迷恋,纯粹、清澈、热烈、浓厚,尽管有时带有虚幻和夸张的色彩,也许与真实的对象有小小的差距,但只是些微的失真而已,并不会是颠覆性的误判。换言之,一个人只要能引发另一个人的激情之爱,他就不会坏到哪里去,因为卑鄙龌龊猥琐讨厌的人,根本就不会成为激情之爱的导火索。
激情之爱一旦发生,就可终身受用,无论爱的对象逝去了,还是对这爱浑然不觉。因为爱一旦存在,就是实在的,自身圆满的,可以享用的。有一种理论说:爱从来都是单方面的。这个论断有点儿武断,比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就不是单方面的,就是个例外。但是,这个论断概括了大多数的激情之爱。它刚刚发生时,大多是单方面的,被爱的对象或者根本不知道,无法回应;或者知道了,无法回应;或者知道了,也回应了。即使是得到回应的激情之爱,双方也仍会有爱恋程度的差异。
激情之爱并不一定能够终身厮守,耳鬓厮磨,但它仍然是可以表达的,可以存在的,可以持续的,可以是福柯式的保持终身的激情。由于种种世俗的原因,阴差阳错,激情之爱不一定能够做到有情人终成眷属。在这个最为圆满的结果之外,它有两种存在方式:一种是暗恋,那就是它自身圆满,自生自灭,对象并不知晓;另一种是单恋,那就是向对象表达了,但对象无法做出回应。即使是暗恋和单恋,在爱者一方,激情之爱仍然是圆满的、自足的、美好的。
综上所述,我认为,激情之爱只要是发生了,就是一种幸运,无论结局如何,爱的一方都受到了上天的眷顾,在人生中收获了一份厚礼。
愿意终身沉溺在激情之爱当中,能不出来就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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