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渊篇(十三)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释义:
孔子说:“对于审理诉讼案件(打官司),我和其他人一样,最终目的是不发生这样的冲突。”
儿子,这则孔子说审案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不单是审理案件的对错,而是让天下人都不在相互诉讼,让各种案件趋于没有,这才是一个和谐的社会。通过案件的审理教育人们,让他们以后不再犯错,这才是重点。但是社会发展到今天,法官越来越多,相关的职能部门越来越齐备,你不诉讼律师靠什么活呢?离孔子想象中的社会越来越远,现在是依法治国的年代,文明进步之必然,也许多年以后会实现孔子的理想吧!
山山,你觉得呢
听讼:审理案件,现在的诉讼一词由此而来,就是听控辩双方的陈述,然后采证以判定对错。孔子做过鲁国的大司寇,判过很多案,所以作如是说。
犹:和,象。通尤。
无讼:没有案件,没有纠纷。
20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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