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并非像之前读国内作品那么容易,而且过门很长,读了61面(30.5页)也未读到“爱情”之类的东西,且有“杂乱无章”或者“魔幻梦靥”之感,让人找不着北,如果不耐着性子细细的读,根本找不到读下去的意义,什么鬼名著哦,还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者写的:纯粹是个疯子的“胡言乱语”!但读到61面之后,习惯了作者的风格,且慢慢有了润物细无声式的爱情渗透与诱惑,感受到南美大陆火一样燃烧的爱情,仿佛其炽热的烈焰灼热到你的面庞时,你不得不喜欢,不得不进入小说主人公的世界里去陶醉般的遨游。
其实也不是完全写霍乱时期的爱情,只不过是主人公从霍乱时期的欧洲大陆逃离到南美大陆的哥伦比亚,一个曾经是西班牙殖民地的地方,因为欧洲大陆的大霍乱死了几千万人,谁家不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呢?主人公逃离时,只带着小妹与年幼的女儿,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其他子女呢?小说没有交待,肯定是因为霍乱而失去生命,阴阳两隔了。而且哥伦比亚当时十分混乱,两党互不相让,又谁都打不赢谁,混战了半个世纪,烽火连天,国家也是千疮百孔,盗匪四起,民不聊生。但相对于大霍乱,人们还是“飞蛾扑火”般的扑向这战乱之地,可见瘟疫有多么可怕!这不由得让人想起柳宗元的《捕蛇者说》,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虽然如此毒,但捕蛇者却十分乐意,因为捕蛇比其它任何行业都好,都利于生存。两害相权取其轻啊!
所以这“爱情”其实还是欧洲大陆的,并非是南美大陆的,只不过有点南美火热奔放的风格,主要还是欧洲贵族绅士风度。小说起个这样的标题,是因为这“霍乱”是这场旷世之恋的引信,“总导演”;若不是霍乱,谁会认识谁,从西班牙背井离乡跑到遥远的陌生的哥伦比亚呢?
中国人一向讲究含蓄、内敛、腼腆之美,尤其是爱情故事,比如《梁山伯与祝英台》、《西厢记》、《桃花扇》、《牡丹亭》等戏剧,但其实有长处也有短处,也害人。相对而言,爱情其实需要勇敢、明了、单刀直入的打开窗子说亮话,有时候一含蓄,一害羞,那美好的爱情便无情地溜走了,后悔不迭!马尔克斯笔下的男孩却大胆,勇敢得没卵谱,因为他一向接受的教育是“弱者永远无法进入爱情的王国,因为那是一个严酷、吝啬的国度,女人只会对意志坚强的男人俯首称臣,因为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带给她们安全感,她们渴望那种安全感,以面对生活的挑战。”即便遭受拒绝或者冷漠,或者嘲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他却不怕挫折,甚至越挫越勇,不达目的不罢休,不撞南墙不回头。
韧性十足,锲而不舍是赢得爱情的不二法宝(当然还包括智慧、勇敢与机遇之类)。山三就缺乏这些“法宝”利器,年轻时让许多爱情像蝴蝶一样扇着美丽的翅膀飞走了,快到三十岁才勉强脱单哦[呲牙][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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