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是生活在某个群体之中,这个群体里并非都是亲戚,也并不都是朋友。如何处理好个人与群体的关系,是儒家在思考社会建构时必须纳入的内容。如荀子在《王制》篇中所说:
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
意思就是,人与牛马等畜生有何不同?答案就在于人是群居动物,当然只群居还不行,还需要群体合作(合群),才能胜过万物。本篇我们首先从演化生物学中对于群己关系的讨论,再回到儒家建立伦理来如何解答这个问题的。
从个体选择到群体选择
在演化生物领域,自汉密尔顿之后,群体选择学说大多已经被抛弃,亲缘选择理论加上互惠利他说就能够让个人处理好与群体的关系。也就是说,在一个群体里只要人人利己,加上给亲戚一定的帮助,与朋友加深互惠交往,就能够圆满解决问题。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无论古今中外,总有一些人为了群体福祉,而舍弃小我。按照互惠利他理论,这样的人无非是在功成名就之后,能够得到群体其他人的赏识和馈赠,也能得到异性的爱慕和投怀送抱。但如果在功成名就之前就牺牲了呢?群体为何会对这样舍身取义的人施以好报呢?
达尔文在《人类的由来》一书里,也思考过这样的问题:
毫无疑问,如果某个部落拥有一批愿意牺牲自我、帮助他人、成全共同利益的成员,那么这个部落就能胜过许多其他部落。这就是自然选择。
这是非常直观易懂的思路。如果两个部落,一个人人自私自利,凡事为自己考虑;另一个的群体英勇好战,乐善好施。如果面对一个外族来袭,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后一个部落更容易取得胜利,而前一个部落一举被人歼灭。
即便是日常情况下,乐善好施的部落也会比自私自利的部落更容易发展壮大。而这些乐善好施,无论是文化上,还是基因上,都更容易传递给下一代,从而占领更多的地盘和生态利基。
这样简单的群体选择思路在1960年代之后走向歧途,“自私的基因”、个体选择说开始占上风,以至于“群体选择”被主流演化生物学家视为异端,“饱受学界的排斥、践踏和冷落。批评人士认为,‘群体选择的谬论’产生于‘外行对达尔文主义的错误理解’,有时甚至将矛头直指‘不知好歹的职业生物学家’。”(摘自马丁·诺瓦克等著《超级合作者》)
但达尔文的群体学说仍然被少数人坚持着,例如爱德华·威尔逊,虽然曾经“误入歧途”地宣传过汉密尔顿学说,但最后开始转而接受群体选择。
学界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渐渐发现,汉密尔顿的学说与实证研究相去越来越远,2005年有人公开质疑,而到了2010年的时候,威尔逊连同诺瓦克等人,在《自然》杂志上的发表了封面文章《真社会性的进化》,彻底颠覆了汉密尔顿的统治地位,也正式把群体选择理论拯救了回来。
2010年8月26日《自然》杂志上发表封面文章现在的“群体选择理论”,确切的说是“多层次选择理论”,自然选择不管聚焦于个体生存与斗争,让人变得自私自利,更多让我们处于群体之中,群体也参与了自然的选择过程。关注于个体就是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但关注群体方面就是威尔逊和诺瓦克等人所提倡的“合作进化”。
诺瓦克在《超级合作者》一书中如是说到:
群体选择是一个基础的、颇具特色的过程,并且存在于所有类型的进化之中——从第一个细胞的出现,到人类等社会生物的行为等。群体选择并不假设个体是持合作还是自私态度,也不认定基因本身是不是自利的。群体选择只是表明,一些群体中存在某种机制,能使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较好地达成一致,如果这类机制能够提升整个群体的表现或适应性,那么在激烈的群体间竞争中,这些群体就能取得优势。
从演化角度理解儒家群己观
回顾了演化生物学领域里的争论,并对群体选择理论有个基础的了解之后,我们再回头看看儒家伦理如何表述群体与个人关系的。在《论语·颜渊篇》中,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答道: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这里的“君君臣臣”讲的是各守本分,各司其职。而在《八佾篇第三》中,
定公問:「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對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总结为一个字,就是“忠”。很多人把孔子的意思解读为“忠君”,儒家后世进一步被意识形态化之后,这个忠就变成了“愚忠”,变成了“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忠”字并非指的是对皇上忠诚,而是对部落忠诚,对群体不背叛。这个忠字可以放在部落神话里,或是民间故事里,也可以放在108个英雄好汉的“忠义堂”上。
关云长的忠诚,就被神话成为一个跨越儒释道三教的所供奉之神,就是因为个人与群体关系,无一例外要求一个忠字,儒释道虽然是超越性的宗教,但却不得不处理凡间的群己关系。这不仅是中国传统社会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解决的伦理规范。欧洲中世纪骑士的效忠礼仪,与中国传统社会里对于忠的要求异曲同工。各个部落神话和民族主义叙事里,都有强调忠诚的人物形象。
佛教中的关云长形象要求个人对群体忠诚,那么代表群体的君主,也需要能够照顾到群体的想法,也需要对于群体忠诚。在《王制》一篇中,荀子如是说:
君者,善群也。群道当,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
汉代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灭国》中如此阐释:
王者,民之所往,君者,不失其群者也;故能使万民往之,而得天下之群者,无敌于天下
君、王作为群体领袖,也需要合群,而不能丧失民心,总是以一己之私,心里不放下民生的君主,如桀纣、秦皇,不然“失道者寡助”。
用博弈论来解释就是,合作者组成的群体总能胜过背叛者的“乌合之众”,而群体对于合作者的要求就是“忠诚”。因为如果一个个体可以在不同群体之间进行游走和切换,那么他在这个群体犯下的背叛,并不会被另一个群体所知晓,他总能在不同的群体之间通过采用自私自利的策略获胜。
群体保持合作有个前提,就是要避免被背叛者侵入。所以,对于群体成员之间的流动性就有要求,因为过多的流动会导致合作的破产。
诺瓦克等人的研究指出,“我们对迁移影响进行的研究,得出了一个简单的结论:为了实现有效率的群体选择,各群体需要一定的机制,来阻止个体在群体之间太过自由地移动。可以将此机制称为部落忠诚度或群体黏性。”
这也可以解释,为何在儒家社会中,如此限制人口流动,无论是“保甲制”还是后来的“户籍制”,目的都在于消除群体成员流动造成的信用瓦解和道德沦丧。但这并不是当今依旧实行“户籍制”的借口所在,城市化需要另一种类型的合作,而不是限制人员流动来解决,之后我们再单独撰文讨论儒家限制商业的原因。
再回到群己关系的伦理上,君是群体的代表,但传统制度本身的限制,并没有能够有效地制约君权,从而使得本来对部落和群体的忠诚,变成了对于过分自大的君主、皇上的忠诚,本来需要“君君臣臣”各守本分,“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被简化为“忠君”,删掉了君主本应当的义务要求。儒家就这样被政治所强奸。
从对个人的道德要求开始,对家庭有孝悌,对朋友有义气,进一步要求对于群体的忠诚,儒家的伦理正是如此一步步向上,成为构建传统社会的根基。然而,儒家的五伦中,并没有界定和陌生人的如何相处,但却隐藏在君子之道中,这是我们下次讨论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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