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所讲的《长恨歌》,不是中唐诗人白居易写的那首关于玄宗和贵妃的爱情故事,而是当代作家王安忆创作的一本长篇小说。初看题目,大家可能以为我对《长恨歌》充满厌恶,但事实却不是这样。我始终认为作为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的《长恨歌》,是当代文学中不可多得的精品。它不仅继承了消失很久的张爱玲式的海派风格,而且具有自己的笔调,更加详尽地、细腻地展现了那个消失很久,但我们又很熟悉的地方和人儿——上海和她的沪上小姐。我写批判不是为了贬低长恨歌的文学价值,也不是为了刻意与众不同来突显自己的独有认知。因为学习专业的原因,我写这篇文章本不为其他,就是纯粹用文学理论的角度来看《长恨歌》,谈谈其中的瑕疵之处。
作者王安忆其一,过多的环境描写。文学作品中环境描写不可缺少,我们不能忽略环境描写的功用,但也不能说环境描写越多越好,这其中是有个度的。《长恨歌》中的环境描写是其中的亮眼之作,作者用极其细腻详尽的笔法为我们描绘了弄堂、公寓、舞厅、餐厅,水乡等这些极具沪上特色的地点,同时也为《长恨歌》赢得了“清明上河图”式的环境描写的说法。但文学并不等同于绘画,绘画的主要艺术价值都要在画中体现。可这始终是一部小说,过多的环境描写,无疑会使人觉得乏味,冗长。我们回看《长恨歌》,第一部,第一章居然有四个小节在写环境,即弄堂、流言、闺阁、鸽子,其他部分也有零散的小节,片场、爱丽丝公寓、邬桥、舞会等等。我们说环境描写只有和情节融合在一起,这样看起来才显得和谐,但《长恨歌》中却独立成章。一部长篇小说,虽不能说开篇就能引人注目,但也不会拒读者于门外。站在读者的立场上,若不是已知《长恨歌》艺术所在,二十页竟发觉不了半点关于故事的情节,我是很难阅读下去的。因为,要看这种细腻的文字,我实不如去看散文来的痛快。这种环境描写有点近似于戏剧中的序幕,但着实不如序幕交代的多。再说,小说始终不是戏剧,戏剧要靠人物对话展开,其中很难穿插环境,所以在开篇进行交代并形成自己的格式。而小说则是靠情节来展开,完全没有必要在开篇就花费如此大的力气进行描绘。我们阅读小说,还是主要看故事。电影《长恨歌》剧照
其二,主角的光环难以驾驭动人的情节。文章对王琦瑶的深刻刻画很少,尤其是那种专为读者进行的主人公塑造的情节。虽然小说中极力为我们刻画王琦瑶“粉红依然是娇媚做在脸上,却是坦白、率真、老实的风情”,给人一种出水芙蓉的天然、清新的感觉。但除此之外,我再难看到其他动人之处。我们在看其他的小说,总是对其中主人公或爱或恨,或感动或悲伤,但对王琦瑶我却毫无感觉,以致对于她的死,我竟只有一点震惊,却毫无悲伤,难过之意。这样一个平凡的人物,硬生生把故事架在她的身上,实在有点差强人意。资质平平又无背景却被评为“海上淑媛”,李先生喜欢她是因为他俗,程先生喜欢她是因为他卑微,阿二喜欢她是因为他没见过世面,康明逊喜欢她是因为他缺乏关爱,老克腊也喜欢她是因为他缺乏时代理解,虽然勉强可以说得过去,但绝没有网上吹嘘的所谓的“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正确的时间,遇到错误的人”,“错误的时间,遇到正确的人”,“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这样的浪漫,这样的令人心驰神往。讲真的,除了她和程先生这段恋情还有几分真切,其他的就显得十分的奇怪。尤其是阿二见她没多久就去上海打拼的那一段,就很难令人相信。王琦瑶绝无这么大的魅力!这就是她与张爱玲笔下女性的差异,张爱玲笔下女性,无论是多么离奇的事,我大多都愿意相信,而王琦瑶就无法令我信服。有时候,主角太缺乏所谓的光环也不行,最起码需要让人感到这些事能发生在她的身上。电影中的王琦瑶
电视剧《长恨歌》剧照
其三,人物传记和戏剧式的叙事结构。这也算是《长恨歌》的一大特色,人物传记式的记录,让我们对各个人物都有着很清晰的印象。戏剧式的章节布置易于阅读,显得逻辑清晰。但这种独创式的技法也有着固有的缺陷。首先,文中人物除王琦瑶外没有与其他人隔开,在相同的叙述风格下,主次人物没有实质性的区别。这就造成了人物形象孤立,缺乏层次感的弊病。其次,故事情节随意中断。从叙事忽然转到叙述人物,显得非常突兀。从一个人物又忽转到另一个人物,更加剧了这种感受。中心事件只像摆设,情节进程缓慢,几乎没有什么高潮。作者选取了较长的时间跨度,但却似乎只有三个场景,即爱丽丝公寓,平安里和解放后的平安里,情节极其简单且琐碎,空有时间的夸大而没有辉宏的层次感。甚至就连这三个场景中,我们也没有太深度的了解。我们看小说,不能单看几个人物,我们需要了解他们生活的时代,这样才能更好的审视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最后,是我个人的感受。这种给个场景,然后再给些人物,让这些人物简单的交织。写完之后换个场景,再换些人物进行相似的描写。一下写了三个场景,毫无变化的直至结束,这样是不是太无趣,太懒怠了?
其四,结局草率,人物交代不够完整。首先,李先生之死就有点问题,一个大人物死法有很多种,可以被谋杀,也可以被同僚迫害,就算出门被车撞死了,也需交代的清楚,不能以一个坠机就结束了。这给人一种作者要把他写死,进行下一章的感觉。其次,阿二去上海再无消息。阿二虽不算是主要人物,但也是算比较成功的。我本以为王安忆要对阿二进行很深的叙述,但是寥寥几章之后便说他去了上海,之后再无文字,只有王琦瑶的猜想作结,有点遗憾。再然后就是康明逊后话全无,这就有了很大的问题,康明逊算是本文的中心人物,他却在王琦瑶生育之后不再出现,这十分地说不通。即便像文中所说,他不能去承担自己的责任,但总归可以提供些帮助来弥补遗憾,不可能二人之后再无交集。因为文章中把他们的感情诉说得很深,却突然在后面毫无情分,这着实有点矛盾。最后,也是最大的失误,那就是王琦瑶之死。有人解释说王琦瑶之死是有伏笔的,文中反复出现一盒金条,这就是王琦瑶死的暗示。这种说法实在可笑,一盒金条怎能与人死联系在一起?倒不如说它卖了去换套新的公寓来的合理。长脚确实维持不下去,也知道王琦瑶有这一盒金条,他可能会去抢,但抢了之后呢,这盒金条他能用吗?如果逃跑的话,那他为什么还要去抢呢?即便这都能说过去,那为什么非要杀呢?有人说是失手,可我想说,为什么非要让王琦瑶死呢?王琦瑶死,而且是这种死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特殊感受呢?又有什么样的艺术效果呢?只不过是让小说强制结束,不再叙述下去了吧。但这种写法实在不好,王安忆本人也不认为这样写是成功的。一般来说,小说结尾应该是艺术达到顶峰的时候。或言有尽,而意无穷;或揭示悬念,真相大白;或结束当今,预示未来;最不济也该对文章有个回顾,对人物有个交代。可《长恨歌》中的王琦瑶之死,还有什么呢?王琦瑶就不该死,她应该接着叙述未结束的事,这样小说才显得完整。《长恨歌》
我曾在一个三流的读书软件上看到关于《长恨歌》的唯一一条评论:层层堆砌的文字,失去了讲故事的初衷。我着实佩服写这条文字的人,因为小说还是以讲故事为主,我们不可能只看堆砌的文字,而不看情节的刻画。如果在文学中要比起堆砌,小说肯定是不如诗和散文的,那何必还要小说呢?
沪上淑媛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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