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梁芽子,可能是这个名字起得不好,身高只有152厘米的我,在家里每天都要踮起脚尖去拿浴巾。
我喜欢语文课,其实也非常喜欢数学课,只是我天生对数学少一根筋。高一的时候,数学老师为了了解我们的基础,想要跟我们拉近距离,就让我们每一个人用一张纸匿名写下自己中考的数学成绩。
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当时真的是颤颤巍巍地在纸上写下了一个数字——35。
为了我这张纸不引起老师的特别注意,我别有用心地用了一张特别小的纸。
结果是适得其反,弄巧成拙。
第二天的数学课上,数学老师近乎咬牙切齿地说出一句话:有个学生考得惨绝人寰就算了,还那么小气,用一张废纸。
我都想钻进洞里了,但是,我只能淡定看着其他同学,假装是“谁啊,这么白痴,真是太过分了”的样子。
按道理来讲,我应该好好学习,把数学成绩提高上来,至少不要让数学老师在单元测试就立马找到这个“成绩又差又小气”的同学就是我。
可是,我真的努力了,努力听课了。
第一单元,考了一个会让我终生都感到耻辱的分数:12分。
果然,数学老师知道是我了。
她看我的眼神都不一样了,她要走向我了,她举起了手,她来了。
“你下课到我办公室一趟。”
这种感觉简直就是“黑云压城城欲摧”,还好我气场也抵抗住了,不然我真的会“哇~”地哭出来。后来,写了一份“努力保证书”就回教室了。
可是,一直到高一第二学期换了一个数学老师,我的数学还是“持续稳定发展”。
高一第二学期,小幅度的分班。
那个数学老师,我至今都记不起是谁了,可能是因为那时候我对数学已经心灰意冷,那个数学老师也觉得我没有可塑性,所以,我们彼此不来电吧。
唯有上语文课的时候,我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尽情奔跑、撒野,可积极回答问题了。
那时候就开始当语文课代表,从小学到初中都是班长的我,高中的我宁愿成为一个语文课代表,足以证明我真的很喜欢语文呢!而之所以高中才申请当语文课代表,也是有原因的。
初中的时候就是因为数学成绩太差,屡次被数学老师嫌弃,初三的时候甚至被数学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愣是回答不出来,被同班同学笑。
加上中考语文120分制,考了108,而数学考了35,简直就是世人的笑柄。于是,我决定高中的时候要低调一点,不要让太多人认识我,就让我发霉,即使考再差,也没人注意到我。
所以,我不要再当班长。
当语文课代表,理所当然就可以偏科,数学再考砸,也会理直气壮。
我是语文课代表,又不是数学课代表。
而事实证明,这除了让我一差再差之外,对于没人取笑我压根没有作用。
这始终是一个过不去的槽点。
爸妈总是给我做思想工作,叫我认真一点读书,争气一点,读书是穷人孩子的唯一出路。
我比谁都懂啊,但是,我真的没有偷懒嘛。
怎么就没有人信我呢?
太悲惨了。
因为家离学校太远,高一第一学期因为住宿太苦,第二学期我又开始走读。
我中午留在学校,在饭堂吃完饭就回教室看看书之类的,真的有认真学习。
那天中午下雨了,一个男同学跑来跟我借雨伞,我说我要去饭堂吃饭,我也要用伞,你找其他同学借吧。
然后我自己一个人去饭堂吃完饭,回到教室。发现这个男同学还在教室,堆起一脸笑脸,说:“可以借我伞了吗?我心底里就在想,这个世界上怎么有比我还要笨的人,不会找别人借的吗?
可是,我还是借给了他。或许,他跟我一样,没什么朋友,挺可怜。
后来,我发现我留在教室里自习的日子里,大多数时候他也在,而且好像从来没有安静过,总是要找各种理由过来跟我说几句话。
当时特别流行mp3,他拿着新买的mp3,下载了好多周杰伦的歌。有一天,兴致冲冲地、没有经过我同意地坐到我旁边,说周杰伦出了新歌,要不要听一下,我还没有回答,他就把耳机塞进了我耳朵。
还没有听完一首歌,上课铃声响了。
那时候,我还没有正眼看过这个同班男生,不知道他想干嘛。
我还是跟往常一样,每天跟数学死磕,没有个头。
高二分班,得知自己考得像烂泥一样烂,然后又要和自己最好的朋友分开,心情糟得像一堆烂泥,哭得死去活来的。
没有人知道我有多么难过,毕竟我在这个学校真的没有什么朋友,我数学太烂,自卑到连朋友都不敢去交,现在又因为数学考烂了,被分到普通班,真的,好难过。
那时是暑假,班主任念完期末成绩后,分配小组去打扫公共区卫生。
真是太丧尽天良了,我都这么难过,还要去搞卫生。
终于搞完了卫生,我就想着快点回家。
在开完总结会议后,那个男生塞给我一张纸条和两根棒棒糖。
纸条上写了几句周杰伦新歌《超人不会飞》的歌词,然后画了一个几何体的东西,后来才知道他是艺术生。
天,画的是什么鬼,跟我的数学一样烂嘛。
可是,棒棒糖还是挺甜的。
可是,他给我这个干嘛?
难道他也觉得我哭成那样很丢人?是不是特别丑?
高二分班了,和最好的朋友分开了,可是,我竟然发现我还和这个画画跟我数学一样烂的男生同班。
我更加难过了。
原来,学艺不精的人都放到一个班级了。
学校太会打击人了,太欺负人了。
我学费都交了,又没有违反校规,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高二,说来就来。
我也知道自己一年后要面临什么,中国的大考,一次“读书读不死人,那就往死里读”的经历。
高二一整年,我都不敢懈怠。
没错,我越来越喜欢语文,也偷偷买了一些杂志啊,文摘啊,随笔啊的书在上课的时候看。
所以,我现在也记不起我高二的数学老师到底是谁,是男是女,已经全然忘记。
那时候,我的英语也特别烂,也是惨不忍睹,写英语句子从来都是用最简单的单词,丢死人了。
英语老师特别nice,第一次给我的评语就是一大段话,我特地去查了英语词典,有一句话我至今还记得,她说我特别有悟性,特别有灵气,还说我是一个敏感的女生。
有一次上英语课,我实在困得不行了,就打瞌睡了,情不自禁的。
忘记英语老师在讲什么了,反正我当时做梦了,梦见了李宇春拿奖,我几乎是用最大的嗓门喊出了——“李宇春”。
当我喊出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觉得我的人生又多了一个污点。
也是从那一刻开始,我下定决心要好好学英语,我要报答这个老师。
因为即使我当时“扰乱课堂“,但是老师并没有像以前那些数学老师那样对我,而是轻描淡写、风轻云淡地说了一句——“我们来看看下一道题”
在所有同学即将要笑出来的前一秒,老师克制住了所有人的嘴,控制住了当时那个场面,挽回了我的尊严。
所以,我的人生才没有那么糟糕,那么不堪。
不然,我的英语成绩也会烂成一坨屎。
说来就来,我很认真听英语课,坚持完成英语作业。
慢慢地,从60来分提升到80来分。
那时候是150分制。
有这个进步,我也是很欣喜若狂的。
既然有了这么一个好的兆头,那么我要乘胜追击啊,不能松懈啊。
于是,我更加努力了。
慢慢地,我的英语也有了一些可喜可贺的进步。
而数学,一如既往地不争气。
可能也是因为我对数学真的感到了筋疲力尽,所以,我再考砸的时候,我已经不会感到难过。
记得那时候五四青年节就到了,班长筹备了一个舞台剧,邀请了我出演一个女学生的角色,我答应了。
毕竟那时候我觉得我花再多时间去读数学也没用,还不如去搞点别的东西。
排练,排练,排练。
在五四前一晚,我们在学校篮球场进行最后一次排练。
那晚突然起风了,有点冷。班主任见我穿得有点少,就说你穿这么少,待会回家要是感冒了怎么办?
突然,在一堆人里面有一个突然喊了一句:“我有外套。”
他从人群里挤了出来,噢,是那个男生。
后来,我披着他的外套,回到我们分开的分岔路,我就还给他了,说了一句“谢谢”。
那晚,我上网看到他发表的空间心情,写的是“小丫头片子,加油。”
对了,他之前有找我要qq号码,我骗他说我没有qq账号,说自己不上网。其实,我当时心里真实的想法是这个半生不熟的人找我要qq号,不会是想盗我的号吧?
也是在那晚,我认真回想了一下他的名字。
温大君。
在五四当天下午,我换了表演衣服,扎起了两根小辫子,准备上台表演。
那天,我是真的挺开心的。
感觉之前为了数学都被虐惨了。
演出结束后,我回家准备写一篇日志,纪念一下这个开心的日子。
qq头像闪了一下,我点开头像,是他找我。
他跟我道歉,说画室里有事,没有来看我的演出。
我说没事啊,你忙。
就这样,我们就好像认识了很久的朋友一样聊了起来。
一直到很晚,我突然想起自己还没洗澡。
在那之后,我开始去留意一下这个总是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的男生。
微胖,戴着深蓝色眼镜,总是穿黑色的运动裤,一双白色的板鞋。
嗯,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有一次,我没有骑自行车来上课,叫班上一个男生顺道载我去坐公交车。
那个男生说他自行车没有气了,说温大君可以顺道载我。
那是我第一次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那时候,我第一感觉就是:
单车啊单车,你一定不要爆胎。
那天风有点大,我坐在后座椅,闻到他身上衣服的味道。
香皂味。
跟我想象中的意中人的清爽的洗衣粉味有那么一点出入。
那天,天气很好,晴空万里。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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