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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故乡,你可能再也回不去了

有个故乡,你可能再也回不去了

作者: 我的谎话 | 来源:发表于2017-09-07 20:13 被阅读33次

    若说农村的路是藤,农村的村落便是瓜,每一条弯曲折叠的藤蔓上,或远或近的分布着大小不一、形状不一的瓜。我的故乡便是这些瓜中最不起眼的一个。没有黄土高坡的旷远苍凉,没有江南水乡的清秀婉约,一个中原大地上普普通通的小村落,上百户人家,数百亩田野,这便是我的故乡。如今的我,一路求学,辗转各地,行过许多地方的路,到过许多地方的城市,看过许多地方的美景,却唯独对这个毫无特色的小村落念念不忘。这个貌似只有庄稼农田的地方,却成为了我眼中的绝世美景。午夜梦回,思绪翻飞,故乡的四季,最是难忘。

    作为一个生在农村的孩子,受自然的恩惠,也更感喟这大自然变换的玄妙。没有任何钢筋水泥的禁锢,对于季节的更替,尤其是春天的到来,分外敏感。细微之处的春意逃不过一个农村孩子的眼睛——桃花开了,燕子啼了,墙角不知名的野花探出头来,麦田里飞扬着的自制的风筝以及爷爷伯伯已经脱去的冬帽,都是春天已近的预示。记忆中的我们,早已换上薄春装,爬上房前屋后的槐花和榆钱儿树上,折枝弄花,一溜烟儿送回到自家灶台,母亲拌上面粉,撒上白糖,入锅蒸上,新鲜出炉的蒸槐花和蒸榆钱儿,绵软醇香,这是记忆中的独属于春天的味道;池塘边的柳树纵然不能成为美味,却也不能幸免,邻居家的小伙伴早已爬上枝头,挑挑拣拣,选出粗细长短最适合的枝丫,将枝芯整个抽离,剩下的管状的嫩绿的树皮便成了响彻四方的乐器,伙伴们总要聚在一起比一比,谁的乐器声音最动听,最悠扬。田野里也一扫整个冬天的雪白,田间地头的一株野花自顾惊艳着,一排排的杨树三天抽芽,五天便繁盛如华盖,一切生命都各自生长着,蓬勃着……

    从麦收开始,处于黄河流域的故乡的夏季,就正式宣告来临了。满坡的麦田经过半个月的作业,最终颗粒进仓,秸秆堆到田头成为麦垛,麦垛的形状和紧实度,是衡量一家农户农耕技术精湛的最好的标准。我们这一代的孩子,童年是属于田野的,每年的麦收时分,是大人一年中最辛苦的时候,却也是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在田头嬉戏玩耍,或是麦垛间穿梭着捉迷藏,或是追着卖冰棍的小哥,所有的场景和画面,都在如今关于故乡、关于童年的回忆里。

    故乡的夏季,天气总是多变的。乡间小道上,两旁的杨树一直延伸到路的尽头,密密的杨树叶洒下碎碎的阳光,黄昏的微光里,树叶飘飞,阳光闪烁,有风,有不眠不休的蝉鸣。顷刻,风突然凌乱起来,空中飞舞着的树叶如一只只命运不受主宰的蝴蝶,一抬头,天已如泼墨般,像一幅画师正在作的水墨画,一点点的灰黑色,氤氲开来。豆大的雨点,密密麻麻,瞬间铺天盖地。天地之间的水帘不是只有至上而下的静态,更有水帘左右的游离,像一波一波袭来的乳白色薄纱,宛如初夏的风吹麦浪,也是一波一波,只是是绿色,是金色。当然,这雨来得快,去得也快。早已按捺不住的孩子们,光着脚丫,冲着重新露出的夕阳喜笑颜开:捉蝉时刻到来!

    因为名字中带秋字,所以总是对秋天有着一份特殊的感情,没有古人谈起的那份肃杀与寂寥,只有一份细腻和美好,记得以前两个笔记本封面上都是秋字,朋友笑谈我对秋有种痴迷。如今,经常忆起故乡的秋,这份痴迷几乎发展成了一种执念。

    最爱的是秋天的夜晚和清晨。夜凉如水夜,屋顶上堆着厚厚的一层玉米棒儿,盘子里放着喷香的花生和红薯,褪去一天秋收的疲惫,尽情的舒展四肢,仰望星空,思绪飞上银河,细细辨认着,牛郎织女星。那时候的我,每一年都会依偎在父亲的臂弯里,重新听他讲一遍这个美丽的传说。今年,姐姐家的女儿扑闪着大眼睛问我:“姨姨,可不可以给我讲一下牛郎和织女的故事 ?”

    一夜秋风起,清晨的小路上,厚厚一层落叶,落叶上面是早上刚下的露水。空气中氤氲着似有非有的雾气,收割完的玉米和棉花,只剩空空的枝丫,或站或躺,静静的待着,只有草丛中蛐蛐儿的声音,和偶尔跃过的一只雏蛙。如今的我,求学在外,见惯了城市的车水马龙,对于记忆中的这段静谧又朦胧的场景,格外珍惜。待在这个没有秋的城市里,也只能徒凭几幅秋景图和赏秋诗聊以慰藉。

    偶尔阳光会暖暖的,偶尔雨声伴随着寒意从阳台传来,无论什么天气,都会给赖床找到借口,卸下了在外打拼的劳累和防备,会在冬天的早上舍不得从睡梦中醒来,或是梦到了许久不见的人,或是梦到了再也回不去的情景,会闭着眼睛留恋那份虚幻的温存。

    年初六下雪了,是那种很有感觉的雪,世界被覆盖的感觉,走上去有咯吱咯吱的响声,踩上去有留下的脚印,晚上更有雪落的声音,屋檐上也有了冰凌,雪人也堆起来了,雪仗也打起来了,麦苗也被瑞雪覆盖了,这个冬天,这个春节,只此一项,便心满意足矣。

    故乡的四季,曼妙动人。我每年都会在寒暑假抽时间回去看看,四季还在,田野还在,美景还在,但看风景的那群孩子却再也回不来了。故乡的背后是童年,是回不去的地方。故乡的背后是朋友,是如今散落在天涯的我们。

    已经二十五、六岁的我们,一边奋斗一边迷茫着。我们上学读书,立志要走出那个偏僻角落里鸡犬相闻的农村。到如今,有些人已在他乡结婚安家,当我们错把他乡当故乡的时候,才发现,属于自己的故乡,再也回不去了,瞬间就泪流满面。

    我想,我们终归是要回去的吧。那些条路,那些片树叶,那些闪烁阳光,那些亲人面庞,总是会有暖流,会有感动,在某一刻突然就涌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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