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误会远比误会要简单得多
爱•祭篇|局2017年10月12日 星期四 阴
郁郁葱葱的虞城是一座美丽的城市,四季如沐春,空气中有温润青栀的香味。五十公里外的山涧下开满红的曼珠沙华、白的曼陀罗华,红白相映,青郁的涧底漫溢出粉红的色泽。
今天是我第三年的忌日,一千又九十五个日夜里,我从没有孤单过。有一种爱,在你离开的日子里,会以另一种方式延续……
听着那轻缓的脚步声,似乎怕惊扰了我的鼾梦,我知道是她来了。每年的这一天,她都会带着晨露的青涩气息来到我面前。今天她穿了藕色的长裙,微风拂过时,露出纤细的脚踝。嗯……,那是什么?油画笔若隐若现的色泽,仿若当年她晕红的脸颊。
我叫卜修拉,31岁,不,应该是28岁,因为我已经死了三年了。她叫颜汐,是我生前的女友,我最爱的女人。我爱她,从新生入校那一天开始,她左右摇摆的黑马尾搅乱了我平静的心湖水。枯燥的大学生活因为她的出现呈现彩虹般斑斓的色泽。两年的时间迅疾而逝,离校的那一天,我像个奔赴沙场的死士接受她如幕般风雨的洗礼……
“乖了,不要再哭鼻子了,我们还会天天见面啊,还会晚安的抱抱,还会嗯嗯……哈哈哈,你再这样哭下去我的脚都会被你的玻璃球砸成蒙古包啦!”
“臭萝卜,你讨厌……”
“拜托拜托,我的爱哭鬼,搞的生离死别一样,我每天下班还会接你放学啊!”我们约定,等她毕业就穿上婚纱做我的新娘,婚纱的颜色是通透的粉红色泽。
日子一天天忙碌起来,事业成功的步伐比我想象中要快了许多。这样才行啊,我要为我的爱哭鬼缔造坚固的堡垒。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车子停在斑马线的一侧,看着倒数的数字屏翻转跳跃,眩晕瞬间吞噬了我的视线。
“萝卜,你怎么了?”好基友慕弋的声音从副驾驶座传来。
“可能昨晚没休息好,换你过来开……”
终于扛不住慕弋蛇女附身般的死缠烂打,经过了一系列的检查,那个架着厚重镜片的天使叔叔通知一周后过来取结果。
一周后,冰冷的诊断书装进贴身的口袋,我像个孤魂野鬼一样游走在镜湖的边缘,湖水漫淹浸湿了我的脚面……
“慕弋,我要离开爱哭鬼,帮帮我好吗?”
“你做不到的……”
“我想她为我哭一次而不是一辈子……”
“你说,我来运作……”
“你知道我只爱她,没办法让陌生的人靠近我的身体。”
“我,算陌生人吗?”
“慕弋,你?”
“就让我最后为你做点事吧……”
当轻缓的脚步声响起,我知道是她来了。房门打开的瞬间,暧昧的气息充斥着密闭的空间……
看着她强忍住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我好想把我的爱哭鬼紧紧地抱在怀里,一辈子。开车追出去的瞬间,我感觉到从未有过的轻松和释然,制造误会远比误会要简单得多。斑马线前,眩晕又一次主导了我的感官神经,身体扬起的抛物线,点缀着黑曜石般暗黑的色泽……
仿若时钟复制粘贴般的同步存在,她离开后的不久,慕弋的身影在满目粉红中格外养眼。
他叫慕弋,30岁,是我的死党、好基友。三年的时间,岁月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如果说真的有什么变化,就是曾经闪亮的眼神中没有了光芒四射的小星星,多了忧郁沉静的气息。也许他已经长大了,不再是那个牛皮糖一样缠着我的猴尾巴。
他是大二入学的转校生,成绩优异却有点孤僻,总是喜欢一个人呆在图书馆啃书皮。一次篮球友谊赛,有点体力透支的我在休息区假寐,他高高瘦瘦的身影在我视线边缘的暗影里摇来晃去。
“卜修拉,卜修拉,嗨,臭萝卜,你没事吧,你……”我突然洞开的瞳眸中映射出他慌若惴鹿的窘迫模样。
“哈哈哈哈,慕弋你个大笨蛋……”看着他小女生样儿脸颊泛起的晕红,我的心脏漏跳了半拍……
那之后的时间里,慕弋的名字被‘爱迪生’的绰号取代。三人组中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无虚名的最佳节能大灯泡。
我密谋着毕业之际俘虏颜汐做我的新娘:“慕弋,你说女生喜欢什么颜色的婚纱?白色?象征着纯洁。紫色?象征着优雅。或者蓝色……”
“嗯……,粉色吧,通透的粉色……”
也许是过度劳累了,视力下降的厉害,总是一瞬间就晕的找不着北的感觉真不爽。
当冰冷的诊断书拿在手里的瞬间,字符跳跃犹若恍惚的斑马线。我做了这辈子,不,有生之年最艰难的决定:“慕弋,我要离开爱哭鬼,帮帮我好吗?”
“你做不到的……”
“我想她为我哭一次而不是一辈子……”
“感情中最不可原谅的就是,背叛!我会帮你布一个局让她误会你劈腿了,你想要什么样的女二号?”
“你知道我只爱颜汐,接受不了陌生人……”
“我,是陌生人吗?”
“慕弋,你?”
“她不是整天吃醋说我是你的小老婆么。”
那天,我没有像往常一样去接我的爱哭鬼放学,任由手机里张宇唱完了整首《给你们》。当轻缓的脚步声响起,我知道,是她来了。慕弋赤裸的身躯在我的身体下涩涩颤抖,深陷床单的指尖褪却了血的颜色……
对不起,我最爱的爱哭鬼……
对不起,我的小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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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三篇文章毕竟出自一人之手,用语习惯和叙述手法大同小异。故,只评一篇哈。
优点在于环境部分。文中的环境描写,几次出场都很不错。所用词句细腻而优美,颇有些散文化的特点。表扬。
再说不足。
其一。环境描写语句和叙述性语句在风格上存在差异。环境语句细腻优美,叙述性语句则显得有些直白。而最为关键的几处对白,更是极具青春网文气息。这就有问题。同一篇文章,三种文风。读来,不免觉得画风突变,有失流畅。
其二。以疾病或其他意外因素来推动故事情节,这应该是很多写手爱用的方式。但我并不推荐。故事,越贴近现实生活越好看。那么试想,现实生活中的意外,虽有,却极少。所以,我推荐,可以试试让男主因为其他原因选择离开女主。比如受制于经济,为了高攀。或者本身对婚姻充满恐惧等等。如此,故事可以更具现实意义,也更易引发共鸣。
以上,浅见。勿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