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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摇滚朋友之超哥

我的摇滚朋友之超哥

作者: 熊阿狗 | 来源:发表于2017-09-15 10:58 被阅读0次

    超哥是我的一个滚友,去年夏天,他背着大包小包带着梦想来到了成都和我一起住了几个月,他是一个性格奇特的人,顶着一头红色的鸡冠,个子不高。我们一起喝大酒一起唱大歌然后分别离去,而类似的故事在中国各地正在发生着,中国的摇滚青年们就这样辗转地活着,活着又如同死去。

    我和超哥相识于13年的上海长江迷笛音乐节,当时他和我大学最好的兄弟吊洲组队去了上海,而我从安徽赶去和他们汇合,我到三甲港的时候脑浊正在大声的吼着《给我一刀》,愤怒的朋克三和弦带动着台下POGO的人潮如同炸锅的蚂蚁,那时候肖容还没走,脑浊还是我最喜欢的中国朋克队。

    迷笛的精髓在迷笛营,可能很多没去过迷笛营的人并不知道那里是一个什么地方,在我看来那是我能想到的在中国最自由自在的地方,上千顶帐篷聚集在一起,到处都有聚集了几个人到几十个人不等的团体,他们手中拿着吉他,手鼓,甚至还包括了二胡,小提琴等乐器。这群人来自中国各地,为了摇滚乐聚在一起,唱歌跳舞打炮裸奔。

    我们三个人扛着酒开始串场,13年超哥还不是现在这样的朋克标准鸡冠头,我们徘徊过几个群体,不知道唱了多少遍《公路之歌》和《罗马表》,最终加入了一群山东来的团伙,带头人是一个叫炫酷的兄弟,唱着跳着喝着不知道怎么的我们就开始跑起圈来,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战局,后来足足有几百人,带头的兄弟是个拿着老式录音机放金属的大汉,最后我们到了营区门口又开始组织死墙,那是夜里三点多!而迷笛营的躁动仿佛才刚刚开始。

    13年长江迷笛压轴的乐队是复出的舌头,十年没有公开演出但一演出就技惊四座震慑全场,看完之后真是难以平静。不过再牛逼的现场也有结束的时候,我和超哥吊洲进行道别,我回贵州,他们回北京。当时我也没想到,后来超哥还能来到成都,和我一起混上几个月。

    第一次见到超哥痛哭流涕是在一个喝醉的夜晚,那天我们喝了不少,最终聊起了他在北京开的青旅——稻草人青旅。那是一个两室一厅的民房,在北四环惠新西街北口,由于无证经营的缘故,超哥被强行关闭了青旅,亏了钱不说还被逮到局子里面关了几天,这种滋味任谁都不好受,所以这也是他换个地方生活一段的缘故吧。我也不知道怎么劝说他,看着他喊着父母哭了一宿。

    超哥是个特别放的开的人,能玩各种各样的游戏,最绝的就是真心话大冒险,他表演拉不出屎将手伸进去扣的绝活更是令人叹为观止。而他又是个特别感性的人,每次都能看到他在朋友圈发一些长的没有欲望点进去阅读的煽情话语,完全和他莫西干发型的朋克形象不符。更由于他永远穿一件“活结乐队”的T,所以我们笑称他是朋克的发型金属的打扮民谣的心脏。

    可能由于压抑的太过了吧,超哥渐渐的逢酒必醉每醉必疯,这一刻他才是真朋克,拉着人在酒吧里喊迷笛精神,在大街上踹别人摩托车,指着身边的兄弟狂骂。所以让超哥安静的在酒后睡觉,也是一个很难以攻克的超级question。

    成都的这几个月,超哥在酒吧打了一段时间的工,期间赶去上海看了14年的长江迷笛,回来之后呆了一两个月又去往北京,走的时候太匆忙,甚至没喝过一次离别酒。

    我是很早前就答应为超哥写一篇文章的,当时我说超哥我要给你写一个东西,他说写了会不会有姑娘,我说必须的,你就等着姑娘来找你吧。他说那你赶紧写······结果这篇文章一直拖到现在,也不知道那些摇滚妞们看了这篇迟来的文章,还会不会爱上超哥。如果爱她,请去北京MAO Livehouse找他,现在他正在那里为中国摇滚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时常在想,是什么让超哥这么感性的人变得那么愤怒?中国喜欢摇滚乐的人,又都是什么人?

    翻看那些现在活跃于地下的知名乐手的简历不难发现,他们在走上音乐这条道路之前很多都是混混,只知道打架惹事,就跟电影演的一样,是音乐拯救了他们。其实这个剧情并不狗血,因为只有看过摇滚乐现场的人才知道宣泄荷尔蒙还有这种高明的途径,而打架在这一刻显得是那么的低端。

    碍于我天朝的体制,歌词是个极其敏感的东西,主宰体制的老头们显然还没意识到堵不如疏的道理,你让流行乐手去说几句大不韪的话那肯定是不现实的,所以那群愤怒的青年们也就只有通过摇滚乐将这些东西弄出来表达一番了。当然摇滚乐也有例外的清新调调,甚至还有将之作为装逼的工具并衍生了伪摇这种新生产物,这里我们就不作过多评论了。

    有一个记录中国树村的纪录片叫做《自由的边缘》,树村是中国的金属村,在北京郊区,很多后来知名的乐队就是从那里两天吃不上一顿饱饭走出来的。纪录片里面租房给摇滚青年们的房东阿姨有一句话说的很有意思,她说这些孩子啊,都挺单纯的。就玩玩音乐吃吃饭,不高兴吼几声就没事了,我还不愿意把房租给那些正儿八经上班的呢,憋着坏。

    房东阿姨的有句话我是赞同的,那就是在我接触的所有群体类型里面,摇滚青年绝对是非常单纯的,比在公司认识的同事,比在体制内摸爬滚打的公务员,比在文联拉帮结派的作家们要简单的多。说到自己喜欢的音乐可以高歌,不高兴了喝点酒吼几声也就对了,干不出啥丧心病狂的事情来。在POGO的时候谁倒下了绝对周围的人会把人群一下子推开将其拉起来,钱包掉了几千里地也会给人寄过去,这都是在我音乐节亲眼目睹的真事儿,没有半分虚的。

    诚然,我国摇滚乐的普及还在路上,没有像欧美那样成为流行音乐,外界可以接受人们穿的跟周杰伦陈奕迅一样却难以接受摇滚乐的穿着打扮,像我的朋友超哥这样的摇滚青年还在“被妖魔化”的道路上走着,首先那一套非比常人的红色鸡冠发就看上去不像个好人,更别提还有那些唇钉鼻钉纹身的其他朋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这么折腾你父母知道吗?

    思想的自由与独立,躁动的热血与青春,敢于与一切不平等死磕!这应该是很多摇滚狗信奉的精神,但很明显要坚持下去是一个多么难的事情,也正因为如此才有那么多摇滚狗被社会搞得头破血流。不过又如何呢?世界正因为丰富与不同才显得如此可爱。

    超哥是我的一个摇滚朋友,坐过几天的号子,觉得迷笛是乌托邦,喝了酒爱发酒疯,干过很多操蛋的事儿。而我身边还有很多的摇滚朋友,他们可能说话都在用嘶吼的方式,他们可能在大街上就能开始甩头,他们可能穷的叮当响,但是无一例外他们都是真诚的,爱恨分明。

    而我想,他们就是我离不开摇滚乐,最重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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