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腹为婚”源自汉代,刚开始为了安抚功臣,后来为何变为陋习?
作者:枯木
“指腹为婚”也叫“指腹婚”,指子女尚未出生,就被父母指定了婚姻,是我国古代的一种特殊嫁娶形式。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后就已经销声匿迹,如今年轻人估计都不知道有此习俗,然而年龄较大的老人还会记得,另外在一些戏曲戏文中,依然保留和记录了古代“指腹婚”的民间传统。
诸如著名黄梅戏传统曲目《女驸马》,就是讲的这个故事。大意是湖北襄阳道台之女冯素贞自幼许配李兆廷,后李家败落,岳父母嫌贫爱富,逼其退婚,另攀高枝。冯素贞男扮女装,冒李兆廷之名应试中魁,被皇家强招为驸马,经历了种种曲折,终于如愿以偿,成就了美满姻缘。
在戏文里面,冯素贞为了追求婚姻幸福,毅然抗争,其父母嫌贫爱富,遭到贬抑。然而事件起因就是“指腹婚”,这在古代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婚姻形式,那么,“指腹婚”起源于何时?如何形成的呢?
我们先来谈谈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在我国古代,婚姻是原始社会后人类社会繁衍生息的基本方式,而逐渐形成的婚姻制度,则是封建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最初目的是为了确立社会伦理关系,有利于人口正常繁衍,避免发生争斗,从而制订的稳定婚姻关系,起到了维系氏族与社会稳定的功能,同时具有追求婚姻幸福和家庭和睦的内容。
从现有历史资料来看,在西周时期古代婚姻制度已经非常成熟,甚至构建了几千年来婚姻制度的基本框架。一般来讲婚姻关系成立有三大原则性前提,那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同姓不婚”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一夫一妻制”最初是为了为避免封建制度的继承关系混乱,因而“一夫一妻制”和“嫡长子继承制”成为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一夫一妻可以有多妾,子女分为嫡出和庶出,在继承和待遇上不同。这种制度一直到民国时期才被废止,然而事实上是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后才完全废除。
“同姓不婚”是古人出于伦理和生理两方面的考虑,具有非常科学的依据,如《国语·晋语四》:“同姓不婚,恶不殖也。”,《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认为同姓通婚将影响种族的繁衍和后代的素质。这也是古代人数较少而采取的优生制度。“同姓不婚”一直施行到清代,随着人口的增多才变为同宗不婚。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古代婚姻制度的必要条件。这种婚姻制度最迟产生于西周,诸如诗经·齐风·南山》“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诗经·幽风·伐柯》“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孟子·滕文公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等等。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产生的原因是古代以“孝”治天下,遵从父母之命视为天理;再加上古人认为父母阅历丰富,自然希望子女幸福;还有一个就是为了确定婚姻关系的合法性。这三个理由确定了婚姻必备的基本形式。其实还有一个隐含的内容,那即是古代把子女作为私产,贵族之间经常通过联姻方式来缔结稳定的社会关系,从而稳固社会地位。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其存在的一定合理性,然而也有很多弊端,历史上有太多的悲剧。诸如《孔雀东南飞》中的焦仲卿、刘兰芝夫妻,梁山伯与祝英台等等,然而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民国期间才被取消,可是对社会民间的影响现在依然存在。
由于古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结婚的必备要件,而媒妁可以随便找,因而父母之命才是真正的要件,只要父母决定了子女婚姻,一般是不可更改的,于是就出现了类似《女驸马》中冯素贞不得不出逃的情形。
而“指腹婚”则是“父母之命”的一种形式。依笔者猜测,这种形式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存在。古人兴趣相投,爱好相近,经常义结金兰,诸如《周易·系辞上》:“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于是可能会产生“爱屋及乌”的想法,于是对子女做出婚配的指派也未为不可。
然而确切的历史资料并未,惟只有《史记·韩信卢绾列传》中有“卢绾者,丰人也,与高祖同里。卢绾亲与高祖太上皇相爱,及生男,高祖、卢绾同日生,里中持羊酒贺两家。及高祖、卢绾壮,俱学书,又相爱也。里中嘉两家亲相爱,生子同日,壮又相爱,复贺两家羊酒。”,看得出汉高祖刘邦的父亲和卢绾父亲交好,二人同年同月同日生,相亲相爱,后来卢绾跟随刘邦近一生。笔者想如果当时卢绾生下来是女子,两家结成“娃娃亲”非常有可能。
当然,这只是笔者猜测,不能为准,真正关于“指腹婚”的最早记载,是东汉时期光武帝刘秀和东汉名将贾复的故事。贾复(9年-55年),字君文,南阳冠军(今河南省邓县西北)人,是东汉开国元勋“云台二十八将”第三。贾复儒生出身,少习《尚书》,被老师李生称赞为将相之才。新朝末年聚众加入绿林军。归顺刘秀后,随其击信都、攻邯鄣、战真定、破邺城、平定郾城、召陵、新息等地,战功赫赫,建武十三年(37年),定封胶东侯。
贾复虽然出身文士,但是临阵果敢、身先士卒,在东汉中兴功臣中以勇武见称。贾复在王莽末年在征战五校农民起义军时,身受重伤,光武帝刘秀十分悲伤,为了安抚功臣,便指腹为婚。《后汉书·贾复列传》记载:“我所以不令贾复别将者,为其轻敌也。果然,失吾名将。闻其妇有孕,生女邪,我子娶之,生男邪,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
这可能是关于指腹婚的最早记载。也是刘秀的驭将之道,主要目的是起到安抚将领,避免有后顾之忧。虽然天子一言,驷马难追,可是后来贾复病愈,并且继续建功立业,被封为侯,然而刘秀却“选择性遗忘”,并没有把女儿嫁给贾复之子。史料记载刘秀五位公主,贾复五个儿子,都没有一个结为亲家。
然而,指腹为婚之风却逐渐在民间流行,并且随之衍生的“娃娃亲”也颇为常见,人们相互攀附结交,成为好友之间或者权贵之间亲上加亲的常见婚姻方式之一。普通好友之间,还可以看为君子之交,纯属兴趣爱好相投,爱屋及乌,以便结为两世之好;而权贵之间,并非是君子之交,而是利益相聚,就有点政治婚姻的意义了。
久而久之,指腹婚和娃娃亲逐渐成为一种陋习,然而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年代,即便是生出来的是傻子,或者对方是无赖,不少人爱惜自己的羽毛,珍惜自己的名誉,反而视子女为私产,枉顾子女幸福,强迫子女婚嫁,于是造成了很多不幸的故事,这在《红楼梦》中贾迎春就是典型的代表。
若以现在眼光评价《女驸马》,其父母所谓的嫌贫爱富,其实很难“定罪”,只不过是希望女儿得到好的归宿而已;而冯素贞坚持“指腹婚”就有点过于执拗。只不过这是故事,在戏文中演绎了李兆廷家道败落后,投靠冯府,二人朝夕相聚,日久生情,也算是补了一个大窟窿。貌似赞扬追求婚姻幸福,其实“指腹婚”就是婚姻幸福的最大障碍,剧中人维护的只不过是一种落后的婚姻形式罢了。
如今,指腹婚和娃娃亲已经明令禁止,在民间很少存在了,然而其封建陋习的影响依然存在,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阶层,即便是没有“指腹婚”之类的幼稚举动,可是门当户对和权贵联姻的形式依然时有耳闻,正所谓时移世易,形式变化了,可是一些糟粕依然很难根除,也许这是人的惰性之一吧。
2019/12/15榆木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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