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语出《论语》,又是至圣先师孔子的观点,因而千百年来被无数人奉为圭臬,堪称“将心比心”的典范之语,然而世间真理很难被一语道尽,在我看来,此话实则有待商榷。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为自己不希望得到的,不要施加给别人。这般推己及人的态度原本无可非议,但细思之下,其实却有逻辑不通之处。其一:“己所不欲”是否真的为“人所不欲”。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们的出身与成长经历不同,其思想、喜好、习惯等也有千差万别,如同口味,有人爱吃辣,自然有人不喜辣而喜甜;我们不希望受到他人的批评,或许有人偏爱听别人的指责之语以静思己过。可见我们自身不喜爱的事物,不见得别人也会排斥,“已所不欲”未必是“人所不欲”,我们如以自身的好恶来评判别人的取舍,则是大大的不妥。
其二: “己所不欲”是否真的不该施于人。我认为未必,这点在教育方面体现得尤其突出。生活中的我们大多数都是平凡人,人非圣贤,其行为便不可避免得会有于情、于理、于科学规律等不甚契合之处。譬如学习,多数家长自身也会有惰性,也不希望有人强逼,不喜欢束缚,但对孩子,我们却丝毫不能疏于管教,尤其把学业作为唯一出路的“寒门士子”,即便孩子再排斥,出于理性分析,我们也要将刻苦学习的意志“强加”给孩子。对于一些我们不愿意做,却于当事人成长、成功有利的事,有时虽说蛮横,但我们也不得不将其“施于人”。
其三:“已所欲”是否可以尽施于人。正如前文所言,人心各有向背,亲如兄弟,尚且可能有云泥之别,何况普通人呢?我们所喜爱的东西和希望得到的待遇未必入得了他人法眼,若是强加于人,只怕会适得其反,平添怨恨。比如有人爱好书法,我们非要他和自己一起学习武术,此举无异于拉犬上磨,贻笑大方。何况每个人的认知水平与对事物看法不同,如我们可以认识到多读书的重要性,他人未必有这样的见识,若是强逼不爱学习的朋友读书,只怕又是制造矛盾之举。
总而言之,在“已之所欲”是否可以施于人这一问题上,我们首先要考虑它是否为“人之所欲”,切不可以己度人,平添烦忧。此外还要考虑“人所欲”是否为情理所容,要保证自己施于人的事物不出法度与常理之限,也符合帮助人成长成才之基本原则,综合考虑之下才能确定是否可以“施于人”。最后,名言之所以能传世,必有其义理,但一句格言要将人世间的种种情况,诸多变数考虑尽,却是难于登天。我们不妨取其合理之处加以继承宣扬,但也要保持批判性精神,如此方不违古圣先贤之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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