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琳之前并不觉得自己无趣,直到今天她才发现并承认了这一点。
她喜欢旅行,但是上班以后的十年间,她旅行的次数一个巴掌还有剩余。她喜欢读书,总是不停的买买买,然后读了开篇便放到一边,即使破天荒读了一半,当下有了觉悟,不几天又被抛之脑后。她喜欢石头,从便宜的水晶到昂贵的翡翠,但她却嫌累赘买了也不戴。叶琳化妆台的抽屉里,放着好多的“宝石”。金发晶的手链、绿幽灵的手链、金沙石手链、珍珠手链、砗磲手链、白水晶的项链、和田玉项坠、蓝水翡翠项坠、紫翡翠项坠……可是没有一件精品,虽然喜欢但不舍得购买精品,心在高阁身在草屋。她喜欢花花草草,可是养啥啥都不活,娇气的茶花、薄荷不说,就连皮实的绿萝、橡皮树、富贵竹也都养的奄奄一息。她懂得欣赏,却又嫌麻烦不去修饰自己。一直认为那样俗气,现在却发现外表都不精致的人生一点也不优雅,内外也是相互影响的。
叶琳突然觉得自己就是一个俗的不能再俗的普通妇人。什么内心的高贵像是长久以来装模作样。她计较钱够不够花,计较别人喜不喜欢、重不重视自己,计较自己到底是付出的多还是索取的多,计较自己的日子是不是比别人过得好……
叶琳翻看着手里的这本书,感觉自己的俗气形象跃然纸上。
“唉,原来你一直是个俗人!”叶琳合上了书,无奈的摇摇头,看着窗外。
夕阳的余晖洒在了书皮上,“庄子“两个字显得更加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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