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企业扣员工押金合法吗?
百度说不合法!
企业说合法的,因为他写进合同了。
劳动法说不合法!
最后员工还是被扣了一千五押金!
2020年五月,我母亲与一养鸡场签了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有一项是扣一千五押金,员工离职时一并退回。我母亲是农村人,根本不懂法,当时她也没仔细看,就写了名字画了押!
员工合同这合同给谁看都是霸王条款。每一项都要求员工怎么做怎么惩罚,却没有写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和惩罚。就这样的合同,你们觉得合法吗?
而且过份的是,他们直接从12月工资中扣了这一千五的押金。还不给我母亲请假回去看病。理由是厂里缺人,不给请假,让买药吃着!
我觉得这种做法不仅仅违法,而且严重违反了以人为本的宗旨。我觉得我们国家是很好的啊。可是为什么这种事会这么多?拖欠工资,乱扣工资,不给请假,不准离职。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权利这样做?
我觉得憋屈!
于是我打电话问他们厂长,厂长说:“我没有义务跟你说,我们厂都是这样的,我们合同写了!”
然后我又打电话咨询法律服务热线,法律顾问说:“企业怎么可以这样?你直接写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交给厂里,他们不同意就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然后我母亲不会写字,找厂里的秘书打印了一份离职申请书,签了名字就放厂长桌上了。厂长说一个月以后就可以走人了。
可我觉得一千五为什么还要扣?而且是从十二月工资扣的?我查了他们的社保也没给交。
于是我又打市民热线投诉,市民热线说:“请耐心等待,我已经记录了您这边的问题,后续会有人跟进处理”。我问她多久可以有结果?她说:“十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过了两天,有个地方政府的女的打来电话,用的方言,大概了解一下情况,然后第二天去他们厂里调查了。我高兴极了!下班想打电话问问结果,没人接!
我又找到那个女的的微信!(之前打电话她让我加的她微信)。跟她聊了结果。她的意思是,离职,再退回这一千五。
我问她我母亲现在能回去看病了吗?她说这个你得去跟厂里说,跟她讲没用。然后我就火了,我说:那你们调解的结果是什么?不还是扣了一千五?不给放人回去看病?她说你跟我讲这个没用,要去跟厂里说……
我说那我只能继续找市民热线投诉了。她说:你随便!
然后删除了我的微信!
我知道这件事没戏了。只能这样了!但是心里实在是很窝火!这就是老百姓办事的现状!
怪不得大家都要争先恐后考公务员!突然我又明白了一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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