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唐山“教科书式老赖”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一案在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当庭宣判,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黄淑芬当庭表示将上诉。
案情简单回顾:
2015年10月,河北唐山赵香斌被车撞成植物人,历经两年多治疗,最终抢救无效去世。法院判决显示,肇事司机黄淑芬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各项损失85万余元。
在只赔了2.6万元后,两年里,黄淑芬不但没有真诚道歉,拒绝继续赔偿受害者家属,反而继续买房买车。2017年6月8日,法院正式立案,判黄淑芬赔偿约93.6万余元,立即生效,限10日内赔付。黄淑芬依然拒绝。
受害人儿子赵勇公布了数段黄淑芬拖欠赔偿的“教科书式耍赖”的音频及视频,引发广泛关注。
本案审理过程中,罪犯全程所表现出来的心态和作为,震碎了受害人儿子的三观,当然也震惊了国人,震惊了世界。
与之类似的还有此前惊动国人的“杭州保姆纵火案”,不久前才才二审终审,罪犯莫焕晶被判死刑。
鉴于两个案件具有相似性,罪犯(注意不是犯罪嫌疑人)性格特质也极其相近————而且都是看似柔弱的女性,容易让人放下戒备————所以放在一起分析。
两个罪犯具有什么样的人格特质?
两个罪犯都具有自恋人格障碍。
自恋人格障碍是在我过去的犯罪研究里提到最多的人格特质。
这里再温习一下自恋人格的诊断标准:
自恋型人格
DSM IV中详细阐明了只要个体出现了以下列举的5项(仅一半以上),即可诊断:
1. 夸大成就和天赋。
2. 对无限的成功,权力,荣誉,美丽或理想爱情有非分的幻想。
3. 他们相信自己是独一无二的,他们认为自己的这些独一无二的“能力”只有少部分高地位的人(机构)才能理解,或应该被联想到与上述的人为一类。
4. 对赞美成瘾 (经常寻求别人的赞美, 并且对恭维的话尤为敏感).
5. 认为自己享有特权。
6. 攫取他人的利益,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7. 缺乏共情: 不愿意(或我更想表述为不能够)理解他人的感受以及需求,完全生活在“自我”里。
8. 常常嫉妒他人和相信他人嫉妒自己。
9. 表现一种高傲自大(粗鲁和谩骂)的行为或态度。
读者可以将两案资料中罪犯的言行可以一条条比对。
需要注意的是:两案中的罪犯,都觉自己最牛逼,自己爽到才是最重要的;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房、车、钱、赌瘾、脱罪,对受害者一家人的尊严、健康、生命,无一例外均采取了居高临下的冷漠、视如草芥的态度。
两案件中的罪犯是否具有反社会人格?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特征是高度攻击性,缺乏羞惭感,不能从经历中取得经验教训,行为受偶然动机驱使,社会适应不良等。
以下是反社会人格和一般犯罪者的其中2条对比:
一般犯罪者往往有计划和有预谋地达成犯罪,反社会人格多不能;犯罪者违法目的明显,反社会人格多受情感冲动支配,犯罪动机较模糊。
由上可以看出,两案的罪犯行为都是有明确的目的和计划,所以不是反社会人格。
我们需要警惕什么?
我以前专门写过一篇文章《世界将因猪而毁灭》,分析最可能毁灭世界的人格特征————毁灭性地自我封神。
自恋型人格障碍以及包括它的“黑暗三联征”,都具有极强的破坏和攻击性,甚至具备毁灭能力,是人类极其需要警惕的毁灭型人格。
可惜的是,在这个吹捧成功至上的时代,黄淑芬和莫焕晶伏法前,估计还有不少这样的人,每天在朋友圈里疯狂的刷着”有房有车“是追求成功,是伟大的挣钱的行为,是"正能量“;而受害者一家如此悲惨是因为他们太”弱“,要么”穷“,要么“智商情商低”,是”负能量“,所以,”你弱你该死“。
如果世界有一天毁灭,那么最有可能是被这几种人格的人毁灭。而他们,正在为加速世界的毁灭拍手点赞。
图片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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