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站在全球的视角下与历史的长河中,古今中外,大多数国家只要领土足够大,都会将领土划分为若干空间单元,逐层派官员进行管理。
这些空间单元就是行政区,划分行政区的过程则为行政区划。
行政区是国家对地方进行行政管理的空间区域,而行政区划则是根据政治需求与地理原则确定施政范围的过程。
地方行政制度与行政区划,前者体现的是政治的空间,后者涉及的是空间的政治,两者构成政区地理的核心。
地方行政制度是国家为了方便行政管理而划分行政区域、设立地方分治机构的制度和措施。
由于地方行政制度服从于国家管理地方的需要,因此国家政治制度不同,地方行政制度必然不同。
自夏商周三代中国进入国家阶段,以公元前3世纪始皇统一列国为界,前面属于分封制时期,自秦进入郡县制时期。
作为国家政治制度,分封制与郡县制两个时期实现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完全不同。
前者具有共主政治的特点,后者则表现出鲜明的集权政治,由于国家政治制度的差异,建构了完全不同的地方行政制度。
02
分封制也称封建制,封建就是封邦建国。
邦与国的受封者不仅是受封土地的管理者,也是这片土地的实际拥有者,因此分封制下的国家具有共主政治的特点,即天子与土地的受封者均为有土之君,共同拥有天下。
中国历史上作为国家的政治制度,分封制结束于秦始皇统一天下,即公元前3世纪,而这一制度起始于何时却难以明确,因此这是一个说得清下限却说不清上限的问题。
夏商周是中国历史上的早期国家,迄今为止对于三代中夏朝的研究没有发现直接的文献记载,对于这段历史的认识主要依赖夏以后历史文献中的追溯或传说。
虽然太史公的记载中说夏王朝已经实行分封制了,但更多的历史文献对于夏王朝的追溯,却说明的是氏族为这一阶段的主要社会组织,基于氏族形成的部落、部落联盟乃至方国构成了国家。
这一时期的国家政治,构成国家的部落、部落联盟、方国拥有的土地不但不是通过分封获得,反而国家却是由部落、部落联盟、方国的土地组合而成的。
到了商代,商代国家的政治空间与地方管理分为内服与外服两个圈层,内服、外服也被称为王畿、四土,王畿与四土均为商王朝版图之内的疆土,而疆土之外则被称为四至。
王畿、四土、四至构成的圈层不仅对应着具体的空间区域,而且也存在着不同的政治属性与管理方式。
属于内服的王畿是商王直接掌控的政治区域,具体管理由商王派遣官员进行,这一区域不实行分封制。
王畿之外属于外服,这是商王的间接控制区,主要有诸侯、方国等。
商代诸侯身份的获取途径不相同,第一类为派往当地的官员或军队驻守的据点转变为诸侯;第二类为子弟受封为诸侯;第三类属于归顺商王朝的方国受封为诸侯。
三类中,前两类的土地均来自于商王即国家所有,具有真正意义上的“裂土封侯”的特征,而第三类归属商的方国不同,他们的土地是通过政治性的归属,将自己的土地纳入商的领属之内,与商的原由土地组合在一起,构成商王朝的版图的一部分。
四至,是政治上不受控于商王朝,但却在商文化影响范围内的区域。
由王畿、四土、四至构成的空间圈层,是商王朝政治控制与文化影响的基本范围,在这一范围随着距离越远,控制力也逐渐变弱。
事实上商王朝的领土从王畿到蛮荒,不存在规整的空间圈层,同时在地广人稀、政治力量不足的背景下,商王朝的领土具有不连续分布的特点,无论内服还是外服都存在无人控制的地域,处于原生态之状,或为外族活动的空间。
站在地理的视角审视夏、商两代的政治制度,夏代是否存在分封制尚不能断言,商代确实存在具有分封制特征的土地领属形式。
但商代在外服建立的诸侯,与西周实行的制度并不完全一致,存在裂土与组合两种形式。
这两种形式的分封,在建构国家领土的同时,也决定了政权对于空间的掌控,具有由具体到形式、由实到虚、由紧至松的基本关系。
03
西周时期全面实行了分封制。
分封制的核心是宗法制,而维系宗法制的基础为嫡长子继承制。
在分封制的系列中,天子、诸侯、卿大夫自上而下构成不同层级,但是无论哪一层级,嫡长子(正室妻子所生长子)均是继承者的唯一选择。
嫡长子之外的其他儿子则属于分封对象。
周天子出于分封系列的顶点,嫡长子承袭天子之位,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国嫡长子承袭国君之位,其他儿子则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嫡长子承袭大夫之位,其他儿子则为士。
父子具有血缘关系,受封之地具有地缘特征,用血缘关系维持地缘政治是分封制的实质,即通过分封令自己人分布在各地,代天子守疆固土。
周人起于西方,迁入关中后,以此为起点,建立了自己的基业。伴随着武王伐纣,周人的版图不断向东发展。
面对新的政治形势以及东部土地,周人对自己的疆土分别进行管理,这就是位于关中、洛阳及其毗邻地区的王畿与东部的分封之地。
西周时期以宗周为中心的关中与以成周为中心的洛邑联为一体,构成王畿。
王畿与封国不仅拥有自己的空间,而且实行完全不同的管理方式:
王畿是西周国家的政治中心,受周王室的直接行政分配;封国则在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名义下实行独立管理。
西周版图之内虽然存在两种管理方式,但拥有的空间却不对等:
周人起步于关中,故西周初期王畿拥有的空间优于封国;但随着分封制的逐次推行,封国越来越多,不仅超过王畿之地,而且形成明显优势。
这一空间尺度的变化,不仅仅涉及地理,而且影响政治。
分封制不是西周首创,但在实行中与商代有所不同。
西周经历两次分封,伴随着变更封地与增加封国,西周经历着版图不断扩展与领属空间不断增大的过程。
武王封同姓宗室周公旦于鲁、召公于燕、异姓功臣太公望于吕,并将同姓贵族封于管、蔡、霍,号称“三监”以监视殷商遗民,分封地的位置基本集中在西周国家能够控制的区域,这时候的西周版图还限于王畿周邻之地。
成王时,周公平定“三监”之乱,东征成功,于洛邑营建成周的同时实行第二次分封。
这次分封首先更移旧封之地。其后又新封至数百国,其控制范围北至辽宁,西抵陇东,东至于海,南到长江中下游。
西周时期宗周、成周是周人的核心区,分封之初也在这一带形成姬姓集团的主要控制地。
成王时期周公东征成功,将周人控制区大幅度向东扩展。
伴随这次空间扩展,周宗室的封地以更封的形式同步东移,并在周天子王畿之外形成次一级的政治圈层。
西周初期分封制中,受封者包括姬姓和非姬姓贵族,非姬姓贵族多为伐纣灭商或平定“三监之乱”的功臣。
无论姬姓还是非姬姓,分封制的实行说明周天子不具备对于天下的全部掌控能力,他直接能够控制的只有王畿,而王畿以外则通过分封委托给他人管理。
分封制这一委托政治特点,通过受封仪式中授土又授民这两个内容表现得十分清楚。
西周早期铭文称:
受民受疆土
说明受封,不仅得到土地,还得到土地上的民众。
土地和土地上的民众是两个概念,土地是构成国家的实体,而民众则是支撑国家的基础。
通过授土、授民,名义上周天子为天下共主,拥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权威。
事实上,分封制近似于完全性财产转移。诸侯不仅是封国内民众的管理者,而且是土地的拥有者,固然天子对于不臣服的诸侯拥有夺封与征讨的权力,但这样的权力仅在西周前期表现出实效,此后周天子为“名义共主”的特点越来越明显。
西周分封制中,诸侯以下继续分封,但各诸侯国国君对于卿大夫采邑的控制能力却强于周天子对诸侯。
经过分封,天子名义上拥有天下,诸侯有国,卿大夫有家,分封制下国家分属于各自拥有实权的受封者,天子、诸侯、卿大夫皆为有土之君,因此天下、国、家具有相对独立地位,此时的政治具有鲜明的分权特点。
《大学》中有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语,即构成国家的封地、封国治理好了,天下自然太平。
当周天子将王土、王臣分封给诸侯,国家获得了什么?
分封制,这既是针对国家管理采取的政治制度,也是用利益换忠诚的政治举措。
获得了王土与王臣的诸侯有义务拱卫王室,代天子守疆固土,并向天子纳贡、协助天子讨伐逆臣,所有都是天子用利益换忠诚的结果。
当然,用利益能否换取永久的忠诚,西周王室及其臣子自然考虑过这样的问题,“血浓于水”不仅是今天通行的道理,因此理论上姬姓诸侯比非姬姓诸侯更靠得住,利用姬姓诸侯牵制非姬姓诸侯,是其中一项方略。
首先从数量上说,众多封国中姬姓诸侯占有明显的优势。姬姓与周天子同姓,血缘关系使这些诸侯的可信任度高于非姬姓诸侯,其封国地理位置也自然处于关要之处,占有交通优势是这些封国主要的地理选择。
所有交通冲要地带均具有重要的军事地理与政治地理意义,地处这些地方的姬姓诸侯国不仅承担控制四方、拱卫王室的任务,而且空间上对非姬姓封国形成分割之势,进一步发挥监视、牵制非姬姓封国的作用。
这些非姬姓封国与姬姓封国之间的位置关系,体现了用血缘关系维持地缘政治的政治地理思想。
总结起来,西周时期的王畿与封国是两个政治属性完全不同的区域,王畿是王室直接控制区域,各个封国则通过分封委托给他人管理,这样的委托依靠制度本身以及用利益换忠诚得到的回报,而姬姓与非姬姓封国之间的布局则是利用地理实现进一步保障的措施。
姬姓封国既要有拱卫王畿,控制交通冲要的位置,又要起到空间上分割非姬姓封国的作用。因此,西周分封制是政治与空间的结合体,地理因素不仅仅构成政治的发生地,而且时刻左右着政治的发展进程。
非独立行为能力者请勿入内。本文纯属一个毫无远见和真才实学的小小房地产行业HR从业者的愚昧见解,仅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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