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破烂的读书人
文 |傅小展
我常喜欢用这个名词给自己贴标签。捡破烂在别人眼里可能是一份卑贱的工作,可读书有时候看起来跟捡破烂差不多,同样是埋头在垃圾堆里翻找值钱的玩样。运气来了说不定能找到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连吃几顿山珍海味,运气差时好歹有一份口粮不至于饿死。捡破烂如此,读书亦然。
我谓读书就是这样一个过程。书本的良莠不齐是常态,毕竟这个时代更新知识的速度太快,而人的阅读能力有限,经过时间沉淀下来的经典作品相对于整体虽然是小数目,仍然会让大多数人止步不前。于是在经典的书堆里捡垃圾有点小题大做,可是对于知识的汲取却不是这么一回事。你无法表达出捡到宝的那种欲与人说的激动之情。
因为是捡破烂,所以破烂也分几类。一类是喜欢故纸堆里翻新思维,一类是喜欢外国文学甚于国内的文学,也有一类则是一生不看文学类书籍只钻研经济社科类的知识点。他们分工明确从一开始就朝着自己预定的目标前行,路边的野花对他们来说如同草芥不值一提。他们足够专注,牢记一万个小时理论。于是,这几类人在某个领域成为了佼佼者。然而这些人毕竟是少数,他们的职业要求如此。
大多数人则不是。他们有一份工作,读书只是闲暇时间的调解手段。他们不奢求读书给自己带来如何的变化,只希望手上的书不要枯燥。就是这样,仍然有很多枯燥的书流经他们的手最终搁置在书架上。
读书人有一个装逼的嗜好,喜欢时下流行的书站在自己的书架上,偶尔自己也能翻上几页。但是大多数的命运如同打入冷宫的妃子,如果没有必要的阅读基本上就在那里吃灰吃土。当然,畅销书的热点预示着这些书的命运不会太惨,总有人会在那里讨论这些书。于是为了融合圈子,重新翻阅这些书是必然的。好景不长,畅销书不像鸡汤文可口,依然免不了被遗弃的命运。
当然,这种方式的读书没什么不可,尤其是ip大热的时候。影视剧拉动小说的需求,让很大一部分人为了追求影视剧的结局涌入书店购买相对的小说。这是好事。
但对于我这种捡破烂的人心态就不同了。往往大热的影视剧在小说阶段就无意中碰到,然后快速横扫有种像是饿汉扑食又或囫囵吞枣的局面。过了一段时间就记得一个大概,而往往这种大概会时常模糊自己的记忆,等到影视剧大热的时候才会渐渐清晰,然后处女座的强迫症上来开始挑三拣四。这种感觉可能女性阅读者会比男生更强烈一些。
读书对我来说,没什么特别的喜好。我就只会漫天撒网,一网下去捕到什么就是什么。于是,我时常喜欢碰到什么就读什么书。如果读着不喜欢了就直接放弃,然后继续寻找下一本。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你能看到各式各样的书目与内容,渐渐地会练出看到一本书的名字就知道它大概会是什么内容的本事。坏处是相对的,就是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书是哪本。也可以这么说,你会发现一本书紧跟着另一本书出现,而且读书多了就像摸到了命门。往往一本好书索引读得下一本书同样也是好书。长久下来,你会发现你的阅读量蹭蹭地上去。
也有一部分原因是自己喜欢写书评。读一本书,意义在于读书的过程。因为要写书评,就得收罗知识点,尽可能得吸收书的内容。以前写东西只要一个大概,没什么要求;现在是书评,写得就要深入全面一点。这里就不得不发挥捡破烂的本事,对着整本书把值钱得与不值钱的分门别类,然后组织语言保存下来。
而写书评的要求会让人更注重书里传达的思想,一般会比平常的读书更深入一点,往往会朝着有价值的方向挖去。同时,写书评会有一种触类旁通的本事,它能让你横向比较以往读过的书目,会在一本书的吸收时联想到另一本书的价值。作家有时候就注意这个方式,因为它能让你学会别人的写作技巧,会潜移默化地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或者说是表达能力。
这种能力尤其体现在思想上。这时你会对着收罗来的思想找一个中心点,然后编织自己的语言,而这种过程就是蔓延不息的过程。你会想到哪里就写到那里,可能刚开始只有几十个字,写久了你会发现刹不住车。书在脑海里会越发呈现出你没注意到的细节。等写完修改的时候,一本书的内容就摆在眼前,就同垃圾堆里翻出的宝物一般。而且,这时你会发现你所写的内容不仅是书里的思想,还是你平时想要表达却抓不到话题的思想。这种畅快就同一个老友会晤,知根知底又不愿相互戳破。
前面我这么说,很大程度上是得意于最近连写了好几篇书评(会陆续发布在公众号里)。我发现写得时候跳出了好多曾经读过的书目,有些只记得大概,有些情景特别真实,还有一些是突然发现这个方式其他书上也碰到过。这种错觉特别奇怪,是读书多了造成,还是思考太多了产生幻想。不得而知。
不过,以前觉得读书就是犯傻浪费时间,因为你会发现读书给不了物质的满足,而精神的满足在外人看来又是没影子的事。很多人觉得读书就是一种无知的过程。现在不觉得,尤其是独处的时间长久,越觉得自己有种捡破烂的感觉。每当发现一个新的事物,都会有莫名的一种喜感。而且把这种感觉写下来特别舒心畅快。
所以做一个捡破烂的读书人。没什么不好!能读还能写,时间久了还会遇到新的朋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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