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人的一生有三分之一的时间会用来睡觉。这个时候大脑就没有主动的意识。如果一个人永远没有意识,就意味着离开了这个世界。如果一个人不用睡觉就能活着,那就意味着他延长了差不多三分之一的生命。
即使在不睡觉的时候,我们的大脑也并非总是处于“有意识”状态。我们一天中的很多行动都是自动行为,这些自动行为基本可以视为是无意识的行为。比如吃饭洗脸走路等。除了这些活动,还有很多活动也是无意识行为。想一想,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就是一天下来到了晚上,想不起白天都干了什么?当你有这样的想法,很可能白天的大多数行为都是无意识的。
牛津正念中心创始人马克·威廉姆斯说,如果一个人每天只有1小时的“有意识”活动,他即使活了30年,也就相当于一个每天有3个小时“有意识”活动的人10年的经历。换句话说,如果两个人同样经历了30年,相当于每天有3小时“有意识”活动的人比每天只有1小时“有意识”活动的人多活了60年。这个差距听起来很大。人与人差距往往就是这样大。
当你打开手机的视频不停地刷视频的过程,往往就是“无意识”地活着。如果一个人处于有意识的状态,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但是刷手机的时候,因为你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所以就是“无意识”地活着。
“有意识”地活着就是知道自己此时正在做什么,而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体验。如果一个人“有意识”地活在每一天,那他的生命体验就会非常丰富,他的生命质量就很高。如果一个人喜欢“打发”时间,他们就是更多生活在“无意识”中。在有限的生命时间里,不同的“框架”就有着不同的生命质量。如果你的框架是:既然生命有限,人人都是要死的,那么生命就没什么意义,过一天算一天也挺好。这样的框架就更容易“打发”时间,或者也叫做“杀时间”;如果你的框架是:既然生命有限,人人都是要死的,那么生命就变得意义非凡。因为“死”的状态会延续更长的时间,而“活”就变得非常“奢侈”。所以要认真地过“有意识”的生活,而不是打发时间。弗兰克尔说:“人并不是因为某个意义而来到这个世界的,人活着本身就是意义”。
如果一个人死了,他就彻底失去了“意识”。如果一个人活着的大部分时间都是”无意识“地活着,这对生命来说无异于是一种极大的浪费。
痛苦也是一种意识。很多人为了逃避痛苦,会主动过”无意识“的生活。比如他们会借”喝酒“来麻痹自己的意识,让自己变得“无意识”。其实“痛苦”也是人生的一种体验。不经历风雨,怎能知道彩虹?你无法想象一个从来没经历过痛苦的人如何能够体会到快乐?就像一个从来没有挨过饿的人,怎能体会到“吃饱”的美好?
过“有意识”的人生,享受不同的人生滋味。
今天,是美好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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