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曾全力以赴地爱过一个人吗?
还是执一勺爱,尽力而为?
By 颜酡酡
01 我初初见你
大概三十年前吧,那会我小姨还是一个美丽的单身大姑娘,虽然她现在有160多斤重,但不妨碍我从她当年的照片中,捕捉到她那黑不溜丢的大眼睛、顺着肩膀斜搭在胸前的大粗麻花辫,和那被青春的荷尔蒙顶得非常饱满的苹果肌。当年人们的审美还没有被开了眼角、垫了山根的蛇精脸给搞坏,所以我小姨当年是美女这点毋庸置疑,风姿绰约的那种。
据此,我推断我小姨夫对我小姨第一眼的好感,一定是因色而起,不不不,我不能这样描述一个好人,应该叫做,有眼缘。
判断一个单身女青年有没有谈恋爱的有效手段之一,就是看她是不是每个周末都按时回家。那会我小姨刚刚参加工作,每个周六都按时按点回我姥姥家,周天晚上再按时按点坐末班公车回单位公寓。
她上班的地点在城市的最西边,而我姥姥家在城市的最东面。我们那个城市是在黄河的一段河谷中,整个城市的布局就是沿着河展开的,显得特别随便。城市东西两头中间的路程,在那个人们完全不知道堵车为何物的年代,都有两个半小时之长。
你知道的,浪漫的爱情故事发生之前,往往是傻白甜女主角正把自己作进一个闹心的场景里,一副生活不能自理的样子,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那不给自己留后路的小姨每次都坐最后一班公车回厂,于是,那天车在途中一坏,她就被妥妥地撂在了半路上。
在那个没有神州专车、没有滴滴打车、没有出租车,连个三蹦子都没有的年代,人们八点以后没什么事就不出门了。大晚上,一大姑娘,被撂在两个城区交接的类似于城乡结合部的街头,尤其我小姨又是一个有着饱满苹果肌的美女,这不就是给犯罪分子下手创造了教科书般的天时地利人和吗?
就在此时,仿佛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的盖世英雄那样,我的小姨夫脚踏老永久二八自行车,出现了。
李宗盛有两句歌词:“我初初见你,人群中独自美丽。”在一群同时被破公交车撂在路上的市民当中,男孩儿走上前去,独独关心我的小姨这么晚了没有车怎么回家,当时的他大概就是这歌词里唱的心情吧。
世间所有的灯光一刹那熄灭,一束追光打在身着蓝色连衣裙的女孩身上,空气中悬浮的灰尘漫漫散散地飞舞,宛若心绪。
为了表明自己不是坏人,只是目的单纯地想助人为乐,我小姨夫先后出示了身份证、工作证,顺便对自己的个人、家庭、工作等基本情况进行了一个必要的介绍,表示绝对把我小姨安全送回家,一旦有非分之举,请我小姨尽管找组织举报。就这样,我的小姨款款地坐在了小姨夫的永久二八后座上,一手攥着这街头邂逅的小伙子的身家证明,一手小心翼翼地扶着自行车后座的零部件,做好了随时跳车的准备。
此后的每一周,小姨不再周末按时回家了,小姨夫的老二八自行车,频繁往返于这座狭长城市的东西之间。
没错,李宗盛的那首歌,副歌部分便是这么唱的:“就让我随你去,让我随你去,我愿陪在你的身边,为你挡风遮雨……”
02 从此为爱受委屈
小姨和小姨夫的感情,是伴随着我小姨的咆哮声不断加深的,你要问这咆哮的频率,我只能说,always。
“高小军,你给没给别的姑娘看过身份证?!”
“高小军,不就见一下我爸妈嘛,你至于这么紧张吗?”
“高小军,结个婚你把头发吹这么高干嘛,看着脸更长了!”
“高小军,家里的花儿你就不知道浇一下呀!”
“高小军,花儿我都浇过了,你要淹死它呀!”
而小姨夫总是一脸宠溺地看着小姨笑,那眼神无限辽远,仿佛能装得下我小姨一辈子的絮叨和咆哮。当然,没有谁是无缘无故地被人当作宝贝一样捧在手心里的,被宠爱的宝贝一定有自己发光地方,只是很多人终其一生都没有遇到那个能看见这光芒的人,而我小姨就是那千万分之一的幸运儿,遇见了被她的光芒亮瞎了眼的高小军, 盲目地爱着她。
那个年代,手头里刚刚有了些存款的姑娘们,开始流行起戴金饰。我大姨、二姨和我妈的脖子里都挂着个亮闪闪的金坠子,而小姨刚刚结婚,家底子还没存下,哪有多余的钱买首饰呢。于是我小姨夫像开了挂一样,低价入手了一台坏掉的摩托车,每天晚上,趁我小姨去厂里值夜班的时间,修好摩托车,出去载人拉活,跑一段时间就转手把修好的摩托车卖掉,再买一辆坏摩托车进来,再修,再拉活,再卖掉……白天上班,晚上赚外快,辛苦是可以想见的,但小姨夫从来没有提过一个“累”字,还乐呵呵地跟我小姨说:“这样还能骑摩托车接你下班,多帅!”
就这样,高小军攒够了给媳妇儿买金项链和金坠子的钱。一个周末,小姨回娘家,小姨夫单位有事不能一起回去,便执意要把小姨送上公交车。他透过公交车的玻璃窗,看着自己心爱的姑娘,姑娘戴着他赚钱给买的首饰,这必定就是这世界上最有成就感的事情了。之后小姨夫对我妈提起那一刻的时候说:“三姐,我看着我媳妇儿脖子上也金闪闪的了,觉得真好啊!”
是啊,真好啊。
03 连道别的话都没有一句
大概是我小姨夫上辈子欠下我小姨很多恩情爱意吧,所以这辈子他就来到我小姨身边,拼尽全力地对她好,是来还债的。
所以,债换完了,便要走了。
肝硬化晚期,从确诊到永别,竟也只是短短半个月的时间。
一个原本普通的不应该被记录的上午,医生做了判决:即刻住院。立即。马上。
高小军顿了顿,轻轻对医生说:“明天一早,我会来住院。今天下午有些事情,要,办一下。”
诶?怎么天儿一下子就凉了。
哦,是要入秋了。
小姨夫回到家里,翻出我小姨所有的秋裤。小姨现在人胖,大腿根儿上尤其肉多,总是好好的秋裤哪里都还是新的,裤裆就被磨破了。高小军把快磨破的秋裤一件一件地给里面加上称补起来,把已经破得不好补的统统扔掉,买来新的,过水洗净,叠好,放在旁边。
小姨粗心,常常“大姨妈”来了才发现家里没有卫生巾了。这一次,高小军把媳妇儿常用的牌子多买了一些备好,够用大半年的吧,半年之后,媳妇儿大概也能习惯身边没有人继续替她操心了吧。
冰箱冷冻室里的肉呀,装在塑料袋里看上去都一个样子,小姨肯定区分不开哪个是牛肉,哪个是羊肉、猪肉,高小军一一写了小纸条塞进塑料袋里,想着等他走了,家里其他人来照顾伤心的小姨,做顿可口的、有营养的,也方便些。
一件事,一件事,实在太多了啊,多到要一辈子那么长才能做完,可是高小军只有一个下午了,就为媳妇儿再多做一件事吧,再多做一件。
当天晚上,小姨夫把医生的诊断告诉了小姨,难以想象是经过了怎样的一夜啊。第二天一早,小姨陪着他,高小军住院了。半个月后,他走了。
写词的人呐,这歌唱到后面,未免残忍了些:“只是你又何必,狠心将一切都抹去,你绝情飘然远离,连道别的话也没有一句。”
04 从此心上多指痕
北方的清明时节,天气还没有转暖,小姨每年都带些酒去给高小军扫墓,帮他暖暖身子。
年轻时候常常咆哮的任性女孩儿,如今已不再凌厉张扬,被生离死别磨过的人,心上总比旁人多几道指痕。
“高小军,我学会做饭了,今天带几样菜,给你下酒。”
“高小军,闺女上中学了,说以后考大学想学医。”
“高小军,家里换房子了,别走错路啊。”
“高小军,闺女谈对象了,男孩儿大她几岁,知道疼人。”
一年一年,活着的人讲述着,衰老着,肩头落满尘埃,心头沐浴霓虹,“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可惜没有你,陪我经历一遭”;
他在照片上永远沉默着,永远地年轻着,永远是那个三十多岁、温柔似海、善良能干的高小军,全力以赴地爱过一个人,直到生命尽头。
你曾全力以赴地爱过一个人吗?
我们总是习惯执一勺爱、尽力而为。在我们的天平之上,聪明、得失、分寸、余地、退路……这些比爱优先、重要,是本能和生存的技能,是自保的铠甲,而爱是软肋,是遥不可及的月亮,不可捉摸的月亮引力搅得我们原本平静安稳的心海潮汐起伏,摇摆动荡,失了安宁。
这些无关对错高低,只是全力以赴爱过的人显得格外珍贵——他们品尝过我们尽力而为时所能获得的苦乐悲喜,也奋勇地冲破潮汐,沐浴过月亮皎洁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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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颜酡酡
图丨LSO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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