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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辱母者——少年的你,如此美丽

刺死辱母者——少年的你,如此美丽

作者: 江北不吃米 | 来源:发表于2017-03-26 20:36 被阅读7087次
    图片来自网络

    这么久以来,除了美国总统辩论,我没写过其他严肃的社会热点话题。一是自己对热点不太感冒,二是我深知自己的水平——一个写厕所读物的男子。

    所以,今天这篇文章,严格意义上来说,是我第一次写社会严肃话题,当然也可以看做是我写作生涯里第一篇严肃文学。

    昨天,也就是3月25日,《南方周末》爆料出“辱母杀人案”,也可称为“于欢案”,短短一天时间,舆论迅速升温,这桩发生近一年、一审已经判决、二审刚被受理的案件引发全国人民的讨论。

    首先,在这片文章里让我们回顾一下这到底是一件怎么样的“杀人案”,它为何又能引起全国网民的热议。

    女企业家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苏银霞最终抵押了房子凑到254万元后,被告知依旧欠款17万元。随后,吴学占开始了暴力催款。

    2016年4月14日,吴学占手下杜志浩等11人将苏银霞和其儿子于欢困在财务室里,当面播放黄色录像,人身攻击和羞辱,用鞋子捂住苏银霞的嘴巴,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最后,杜志浩甚至脱下裤子,当着于欢的面,用极端手段侮辱苏银霞。

    苏银霞的职工报警,民警到场后仅仅说了一句“要帐可以,但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这时候,苏银霞的儿子于欢已经到达崩溃边缘,之后在一片混乱中,从桌上摸到一把刀捅向了那些侮辱自己母亲的人。最终造成一人死亡(杜志浩,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2017年2月17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正当防卫辩护不成立,因为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而法庭考虑到被害人自身存在过错,将于欢从“故意杀人罪”降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何为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我没学过法律,不太懂。法院是这样解释的——虽然当时于欢收到人身自由限制,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他与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可能性较小,所以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至于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我再把刚才的案情回顾的一句话拉过来:最后,杜志浩甚至脱下裤子,当着于欢的面,用极端手段侮辱苏银霞。

    此句话中的极端手段为——杜用自己的生殖器往苏的脸上蹭。

    在聊城法院的审判官们眼中生殖器并不能称作工具,我猜可能他们是没有。

    判决书中的另一句“他与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可能性较小”更是让人发指,生命健康权难道只指身体而不指精神?长达一小时的极端侮辱对母子二人精神上的伤害远远大于法官口中的所谓的生命健康权。

    而另一句“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伟大的警察叔叔用一句“要账可以,但不能动手打人”雄伟的向世人证明了他们就是吃干饭的。

    所以当事人于欢用自己的行动也向世人证明了马雅可夫斯基大爷的经典语录是一种多么的无奈和痛苦:当社会把你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了,你身后还有一条犯罪的路,记住,那并不可耻。

    当然,那并不可耻。

    在杀人案事发4个月后,吴学占因涉黑被聊城警方控制。而杜志浩证实是吴学占涉黑组织成员之一,被刺前涉嫌曾驾车撞死一名14岁女学生并逃逸。

    但从新闻上看来,杜和他们当地警方的关系好像还不错。

    我想这对在小城市长大的人来说并不陌生,当地涉黑人员和警方的关系都是那么的暧昧,暧昧到让生活在最普通最底层的劳苦大众感到心寒。

    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昨天《南方周末》报道后舆论迅速发酵,在这短短一天的时间,我们就等来了官方的密集通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已派员调查于欢故意杀人案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已对“于欢故意伤害案”依法启动审查调查

    山东公安厅回应“辱母杀人案”:已派人赴当地核查

    山东高院通报辱母杀人案:已受理上诉正审查案卷

    山东聊城市委:调查警察不作为、涉黑犯罪等

    我相信大家都应该能想到,这个案件如果没有在如此强大的舆论影响下,它应该就如同我们看不见的千千万万个案件一样,石沉大海,当事人得到的会是最坏的结果,黑恶势力照样逍遥法外。

    这起案件之所以会引发如此强大的舆论,无非就是它戳到了公众的痛点和共鸣。因为它所投射的现实层面已经渗入社会观念——保护自己的母亲是身为人子应当所做,伤人却又确确实实触犯了法律的网。

    前者是人心人伦,后者关涉法治正义,二者都连着公民尊严。

    而在人情和法治之间,我们又该如何做出抉择?

    安提戈涅说: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法律从来都不应该是冷冰冰的,也不可能超越社会一般认识。就像习大大说过的话:国家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律效果从来都应该是要和社会效果保持一致的,只有这样,它才能成为法律。

    在中国,从来没有那个时期像现在这样人民会如此期待过法治的进步。法治进步也从来不只是司法机关的事,更需要每个国民的参与。网络给了群众更广阔空间,让我们这些普通群众不仅去见证去期待,更是直接参与到法治进程中去,成为推动发展的重要力量。

    我们在推动法治发展,法治发展也在反哺着我们。在面对着群众的声音的时候,中国法律应该会有些许的进步吧,至少,她不应该辜负国家和社会和社会中的我们。

    二审的判决我不做猜测,但我想,今天强烈的舆论是否有可能影响最终的审判结果。如果有,即使是那么一点点,我想今天这么多人在发声、这么多人在悲愤,那也是值得的。

    在这桩杀人案件中,不管谁是“最应该受罚”的人,最值得同情和受到最大伤害的人永远是于欢。

    他今年才不过二十二岁,和我的年纪相似。母亲受辱对他而言本就是难以愈合的伤害,如今或许还面临着牢狱之灾。

    或许,他的一生会因此毁掉,相比杜的死亡,这要残忍的多。

    其实,最后的话我非常想写给他。今天民众都在发声为他请求,这或许会影响一审的判决,但最好的结果也只可能是减罪而不可能是无罪。

    我想说的是,不论结局如何,他的选择在为人子上也没有错,即使他触犯了法律。

    他也要相信法律总是应该有意义,就像我们都曾听过的那句话一样:正义也许会迟到,但它会来的。

    因为在世人眼里,少年的你,如此美丽。


    希望看完文章的你们能点一个“喜欢”,这是对我最大的鼓励。谢谢!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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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末十七:建议去看看彭宇案。。
      • 爱国者1583398:大家没有明白吗?现在的法律只是针对老百姓的,是咱们的党管理老百姓的
      • MumaRen007:还轮奸了呢,你居然不知道。不看判决真可怕。
      • 一个人玩毛毛球的萌小猫:舆论冷却后,看到这样的文章,不免唏嘘。笔者文中提到,你不懂法律。是的,看了全文之后,的确你是不懂的。最后,请问你在动笔之前,是否看了判决书
      • a噜噜不瘦十斤不改名:我知道,杀人是不对的,犯法是不对的,可是换作是我,我会把这些人千刀万剐。另外,远离高利贷,平安千万家。
      • 归去来兮_c8c8:果然只是“一个写厕所读物的男子”而已。
      • 汉仁商贸:人类之所以比其它动物高级,不是因为人类更聪明,而是因为人类是有思想的精神动物!
        不然,亿万民众天天辛辛苦苦的劳累,难道图的就是为了吃得好,住得好,穿得好?
        这岂不比其它低级动物更可怜,更可悲,更不幸?

        君不见世间千千万万普通的低级动物,何曾需要劳动?何曾有过约束?照样快快乐乐自由自在的过完一生!
        自然界的食物链也证明了普通低级动物存在的价值,而且亿万年来的历史也证明了它们是可以长期这自然界生存的。我们人类固然不会被其它动物生吞活剥,却也难逃自然生与死的命运,终究人人都会有百年一劫。
        所以说人类的努力也不是为了自然界的生存能力!(起码相对于其它动物优势不明显)

        为了人类可以站在食物链的顶端,摆脱被其它动物侵犯的命运?
        我们祖先创造了两个字,叫做报应!
        人类貌似站在了自然界食物链的顶端,然而祸害人类的、对人类威胁最大的不恰恰也是人类自己吗?
        所以人类拼命努力还是没能摆脱普通低级动物类似的威胁!

        为了更长寿?

        如果人类拼死拼活的努力是为了更加长寿的话,那人类就更可怜了,乌龟都不如,不是吗?乌龟还能活千年,人类的个人寿命能够达到100年都心满意足了,按照这个逻辑的话你就接受人家骂你乌龟吧!因为这是在祝福你长寿。

        到底人类拼死拼活的努力劳动是为了什么呢?

        为了所有人类的尊严!人可穷!头可断!血可流!人类尊严神圣不可侵犯!人类尊严就是我们人类毕生不懈努力最神圣的价值。这就是人道主义!而懂得维护人类尊严的人才算拥有了起码的思想与精神!否则人类比普通的低级动物还要低级,还要下贱!
        永远记住,维护人类尊严就是人道主义!
        人类尊严神圣不可侵犯!
        我不知道、也没资格判断那几个黑社会犯了什么罪!
        但我知道它们侵犯了人道!人道!人道!
        犯了人道竟然不会犯法,请问是人道的低贱还是律法的疏漏?
        假如,维护人道,行为过当的话,假如维护人道构成犯罪的话,请这位法官脱下官服,让我来重复那个邪恶的动作,然后请宣判我死刑吧!
        本人重新编排了思想道德等级,把世人分为正义与邪恶两类,正的层面分为8等40个级别,邪恶亦分为8等40个级别,届时人门时常可当镜子照一照。
        这能够充分保证个人知识产权的时候我会择机发表!希望大家关注!谢谢大家!
        本人文化水平有限,空怀满腔热血,未能给社会带来一丝贡献,深表歉意!
        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当以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亦希望权贵人物能够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


      • 王岩巍橱柜衣柜厂家:你的评论中肯有度,在你这里看到了理性的光辉
      • 46d100a313fb:还鼓励杀人,辣鸡
      • 74f6a9c0262c:无路可走的时候只能靠自己
      • 东野圭吾的粉丝:民意能左右法律,才是法律的悲哀。第一,借高利贷的时候,就该知道这是无底洞;第二,那几个恶霸该死,但是应该是法律制裁,不是个人;第三,杀人了,有罪,但是希望轻一点。
        汉仁商贸: @东野圭吾的粉丝
        有没有搞错?
        关于你说的第一点,请问借钱的人是于欢吗?
        你的第二点,也不成立,因为于欢是在制止正在进行犯罪的黑恶势力,而不是对已经犯罪之后的黑恶势力展开打击报复!
        还有,请搞清楚,法律法规是需要在现实中不断完善和进步的!大家发声支持于欢也不是你所讲的左右法律的执行,而是表达自己的观点。
        还有,法律法规是为人民服务的,谈不上什么悲哀,真正的悲哀是法律不能为正义人士伸张正义。

      • 282c12c9bde5:如果没有舆论的力量,真不知道结果会怎样。也许,某些部门会在金钱的驱使下,昧着良心把这事儿按下来。
      • 夏至未至_5419:为舆论出一份力。
        江北不吃米:@夏至未至_5419 好孩子:blush:
      • 咯咯咯女:真的挺心痛的,国家如果这样,人民怎么去爱戴这个国家,怎么以我是中国人为荣,人这一生都挺不容易的,还是都有点怜悯之心吧
        江北不吃米:@咯咯咯女 会有的
      • 云旭_f16a:这些专家,教授们。公检法的姥爷们。你们为国家为人民长点心吧
      • 云旭_f16a:现在的社会你把小偷。强盗打坏了你犯法。还得给看病掏钱。把你打坏了没人管。所以见义勇为着没有啦
      • 打纸牌的驼鹿:连自己父母都保护不了如何为子女,法理应是保护,而不是是非不分,而不是用钱财可以收买,天朝法制的缺陷何时能够完善?
      • ad84d3db37a0:我还是不希望看到好多人马上就把这个问题上升到国家的层面
      • 9c8e65ce682b:引用一段话:当他们来抓共产党时,我没有出声,因为我不是共产党员;当他们来抓犹太人时,我没有出声,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当他们来抓工会成员时,我没有出声,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最后当他们来抓我的时候,已经没有人能站出来为我发声了。
        我们不能成为最后的人,只有当最开始时候发声才有可能保护我们自己,否则最后也没有人能为我发声
      • 好青年就是我:一个国家需要法律,但是当法律存在的意义已经微乎其微时,日子可能就要回到曾经,被悲剧可能也要发生了
      • 那一天111:杀的好,这是人性本能的反应
      • 小崽仔呀:当社会把你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了,你身后还有一天犯罪的路,记住,那并不可耻。 道出了多少对社会的无奈啊,真令人心痛。
      • 陆书林律师:这是吾国警察出警时对
      • 逸之:恶的人死有余辜,应该让他们一辈子生不如死。
        江北不吃米:@逸之 恶人会有恶人治的,
      • PPU:我是觉得于欢的一辈子算是毁了。我是于欢,不管能不能减刑,我都不知道还能相信什么,即使旁人再如何奋力发声,日子是要自己过的,心底的痛无法抹去,不知道要花多久才能走出。内心是深刻的绝望。
        PPU: @江北不吃米 是啊。最后无非维持原判或改判,只是坐牢年限不同,可是孩子的一生谁来买单。
        江北不吃米:@PPU 心理怕是难以康复!
      • 喜欢的名字都不让用:当社会逼得你无路可走的时候 别忘了还有一条路 那就是犯罪:clap:
      • 64585d8ae540:只有舆论压力大了才会管。像现在丢东西或者骗子之类的警察根本不管~
        江北不吃米:@木哈买L 舆论压力
      • b17f394994cf:要钱可以,不能打人,那就说明警方是承认这张借条的可信度,我就想知道法律什么时候承认高利贷了。还有她钱还不了是加息后还不了还是本金,这才是原因
        用户dzjnni070c:@云雾缭绕之 我覺得這樣的警察失職應該判刑
        b17f394994cf: @江北不吃米 警察有好有坏没错,但这不是理由,警察的职责就是维护法律的权威,如果不能,那要警察干嘛,还有就是审判的时候也根本没有提到这件事情,法律是大众的,不是私人的
        江北不吃米:@云雾缭绕之 警察有好有坏
      • 蛋黄肉:最好判死刑缓刑,毕竟还有三个人和警察没杀
      • 992901a83eda:一审判决书看一下吧
      • 杏栀:不明真相,听到的也只是只言片语。我们感动于男儿血性,感动他的孝。却也为这样的事情感到悲哀,只希望法律能在这样的社会里继续完善。
      • 3640521c13e9:百善孝为先。 站在一个子女的立场。他并没有错。 再者换位思考。那我们每一个人现在他的角度环境来处理这件事情也许都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江北不吃米:@杜杜杜先生 至少在孝道面前,他做的并没有错
      • 无謁:当社会把你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了,你身后还有一条犯罪的路,记住,那并不可耻
        江北不吃米:@周天的鑫 :grin:
      • boboaa:人民警察也该反思反思了 有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保护人民安全的责职嘛……
        江北不吃米:@0c89506dbd55 有好警察也有不好的
      • 53e7c9227741:中国的法律就这个蛋样
      • i_can_fan:怎么不去为贪官污吏去煽情?他们也是死有余辜?人家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为了家庭生活更好一点。有的也是体制环境迫不得已???。。。。。你们这种人多了,“法治中国”真是任重道远!
      • cfdde14ae920:记住一个中国法则,有钱有势有权的都是弱势群体,法律只是用于统治控制底层民众的工具。
        江北不吃米:@cfdde14ae920 别这么悲观消极,向上一点。
      • 扑朔m1离:就算于欢无罪,他余生的阴影又该谁负责?说到底,不管怎么样,他都是最无辜的,在我看来,那些警察也该有罪,自己在现场还发生这种事,就是他们的失职!
        江北不吃米:@扑朔m1离 现在也在查警察失职呢。
      • 黅非昔比:说得好!喜欢!给你打赏喽
        江北不吃米:@黅非昔比 谢谢!
      • a66dedcd21a5:写得好,怪只怪法律太冷漠
        a66dedcd21a5:@江北不吃米 好像不会太多吧,不都是根据条文判刑吗,像反抗这种逼债软手段不是还不能算自卫吗?
        江北不吃米:@几行字来形容 法律应该也会考虑人情吧!
      • 风见鹤:为人子女,杀人亦不后悔!
        江北不吃米:@风见鹤 不过尽量还是别杀吧
      • 李青木子:作恶多必遭天遣,这是因果报应。
        江北不吃米:@李青木子 那就多行善吧:blush:
      • 036b27391b52:让我想到了水浒传里的梁山好汉们,一个个被逼无奈,最终走上梁山的情景,
        036b27391b52:@江北不吃米 目前在一党领导下的和平年代,是不会也不可能允许存在的,:no_mouth::no_mouth:
        江北不吃米:@灵犀一指666666 目前我国还是不会出现梁山的
      • 睡不饱的书生:对于同一件事,因角度不同,看法天差地别的情况在这世上比比皆是。
        江北不吃米:@睡不饱的书生 嗯。
      • _哒哒:我觉得杜某: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江北不吃米:@leizhenda 还了
      • lucy大人:看这个新闻,简直不能忍。
        lucy大人:@江北不吃米 会有结果吗?就怕又不了了之了。
        江北不吃米:@lucy大人 能做的就是等待事情发展
      • Lucky白色风车:请作者现在再去仔细看看新闻和判决书,然后再看看你这篇文章是否合理,任何事情不要见得风是得雨,自己本身的判断也很重要😜
      • 邹佳欣Curtain:当今社会,欠债还钱和杀人偿命已变得如此复杂!
      • 转交遇见陈绮贞:很多人就喜欢春秋笔法,听风就是雨,煽动民意,真相是什么管他呢,反正大部分人都不会深入去了解,没有一点怀疑精神,看了点网上别人写的文章,就表达一下自己不知道哪里来的观点。是作者也是读者共同造就了现在烂透了的媒体新闻环境。
        1972293eb5d3:不知道你是怎么写出这段评论的,也不清楚你是否仔细读这篇文章了,只能说,脑子是个好东西,希望你有。
        我们那些信仰要忘记多难:@转交遇见陈绮贞 脑子是个好东西,希望你有。如果有一天你家里紧迫,你妈去贷高利贷还不起被人用生殖器抽插小嘴嘴,我希望你不用用刀子捅款的人渣们,因为那样违法,你正确的做法是,安稳的跪下,静静的看着你妈给人口。
        _慕情_: @转交遇见陈绮贞 作者已经站在非常理性的角度来评判这件事情了,你还想给他戴个误导大众煽动民意的帽子?在你看来,人人都应该沉默,这才是正确的?脑子是个好东西,希望你有。
      • 浮生_若茶:因为在世人眼里,少年的你,如此美丽。
      • BinZzz:看到别人这样怼你父母,请问有哪个不还手?法律帮不了我,我就违法,国家不庇佑我,我就叛乱,别忘了,中国5000年来的历史都是这样过来的
        逸之: @Storydo 可别轻易杀了他们,要让他们生不如死。
        Storydo:侮辱我,可能我没多大反应,但是这样对自己的亲人,在警察不作为的情况下,我觉得杀人可能是唯一的办法了,我只想说,杀的好,别说坐一辈子牢,就算杀了我,也不能欺负我的亲人,何况还当着自己的面,忍不了
      • 六月寒: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 一霏姐姐学写作:当社会把你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了,在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马雅可夫斯基
        36ebf669fc93:@一霏姐姐学写作 马雅可夫斯基:我没说过这话
        一霏姐姐学写作: @一霏姐姐学写作 如果有如果,就不该发生这样的悲剧!先是银行抛弃小企业,妈妈贷了高利贷(非法),再有再有警察的不作为,杀人犯没有在监狱里呆着跑来辱人家的母亲,你来扯山本五十六?
        独一默行: @一霏姐姐学写作 所以山本五十六并没有错喽?
      • 蓝亦青:套用海洋法系的陪审团制度,估计这个案件的结果会大有不同。
        蓝亦青: @蓝亦青 就是欧美的法律。
        江北不吃米:@蓝亦青 海洋法系听着好高深,我不是专业的:grin:
      • f14aecb24d82:感觉作者大部分都是抄袭
        江北不吃米:@咯咯呵呵 真是不好意思,我大多采用的是新华社的通稿,当然新华社也可能不准确,但至少比你要准确。至于你口中的水军,我想你肯定来简书不久,简书包容不同的作者和不同的观点,但就是不包容水军。我在简书码字二十多万,如果是水军,我早就被简书封号了。
        另外,你可以不喜欢我,也可以不喜欢这篇文章,那就不要再选择阅读这篇文章和在这篇文章下评论。因为那样没有必要,你不开心我也不开心,何必呢。
        也许这件事以后会有悖论,但那也只是我的事。我发表我的观点,最后打脸我也敢认。
        你说你拉黑我多好呢,图个清净。
        f14aecb24d82: @咯咯呵呵 事件经过并不明确,都是水军相互攻击,然而你却草率采用
        江北不吃米:@咯咯呵呵 是复制,文中大部分是在阐述事件经过和判决结果以及解释。
      • mambacurial:判决书有明确写案情的发生 媒体报道有些夸大 杜某露出了阴茎但并没有抽打的动作 作者表达自己的观点也无可厚非 你仔细看看细节 可以发现法院判故意伤害是有道理的 因为杜某侮辱他母亲和他拿刀捅那四人不是同时发生 相隔了一段时间 因此可以判定为有报复心理的故意伤害 还有一点 非法拘留的立案条件是8小时情节严重拘留或是24小时拘留 警察没有办法也是因为没达到立案条件 我也希望判防卫过当 但是法院确实有他的理由 我昨天看到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一个人写的分析文章 有兴趣可以去看看 几个疑点都有合理的解释
        zhangli:在一个女人和她儿子面前拿出自己的工具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
        mambacurial:@咯咯呵呵 人家有自己的观点 法律也保护言论自由 水军很多都被道德绑架了 没有理性分析案情
        f14aecb24d82: @mambacurial 这篇文章我感觉是水军,大部分都是抄袭的诶
      • 775d805b566a:少年的你,为人子的你,站在道德的制高点。
        江北不吃米:@鹿簺 少年的你又何尝不是
      • iCodingShow:也许只有舆论的压力, 才会起作用吧
        iCodingShow:@江北不吃米 支持你, 写的很好.
        江北不吃米:@海_哥_哥 且不说这件案子了,就说我这篇文章吧,争议就大的不行了,骂我的也不少:sob:
      • c9d7c1346834:毕竟有人死伤,但是法律不在乎人情,请按照当时的情况给予公众能够接受的判罚。同时严肃处理当地官匪一家的事项。
        江北不吃米:@夜nice :grin:
      • c9d7c1346834:毕竟有人死伤,但是法律不在乎人情,请按照当时的情况给予公众能够接受的判罚。同时严肃处理当地官匪一家的事项。
      • 十壹先生:真正的恶魔,是无限膨胀的民意。
        明明_白_白: @旧痂 你也不过是被影响的另外一批人而已。
        woniu:不过觉得从证据上这对母子也是占理的。
        woniu:legal high
      • 暇思芸悟:正义也许会迟到,但它会来的。希望这个美丽的少年,不会等到耄耄之年
        江北不吃米:@暇思芸悟 :blush::blush:
      • 小鱼啾啾:刚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心里居然暗暗在想怎么不把他们都杀了呢,那才解恨。
        江北不吃米:@半城烟沙终究是梦 杀人毕竟非要付出代价,我们只希望这个代价能小一点。
      • 少女于生:这个黑霸犯了四个罪1.非法拘禁2侮辱妇女.放高利贷4.威胁恐吓,这种人真该死
        6645275a661a: @少女于于生 那个警察这样都不抓他。
        克里斯蒂娜: @少女于生 还撞死一个女大学生,肇事逃逸
        江北不吃米:@少女于生 他们犯罪得法律来惩罚,人来惩罚又触犯了法律。有点怪怪的。
      • 柴柴学长:那些因拆迁受伤的人同样应当受到原谅。
        江北不吃米:@弑君之臣 也许吧
      • 一个酥:看了一遍判决书,被害人供述和员工供述并不是媒体宣传的,警察来看了一眼,说不能打人,然后开车走了。
        判决书上写的是员工看见催款人侮辱苏银霞母子,然后报了警,当时苏母子二人和十一个催款人在接待室。
        警察来了之后,说不准打人,十一人均说没有打人,苏银霞说他们打了他儿子。然后十一个人中五六个和警察出了接待室,苏母子也要出去,结果被余下五人扣在了接待室。
        然后,于欢拿刀捅人,几人拿凳子打他,警察闻讯赶来夺下了于欢的刀。
        江北不吃米:@一个酥 嗯,都要理性看待,我也需要理性:grin:
      • 36ebf669fc93:你们这些人为什么要去凑这种热闹?能不能等事实调查清楚之后再来煽情?为什么要相信一个记者的一面之词而不去看看判决书?
        L乐乐哈:这不是凑热闹,只是看不过去
        江北不吃米:@未生_2a19 其实你可以选择不看。
      • 江北不吃米:写这篇文章只是站在身为人子的角度上写的,至于法律,自有判定。不管如何,于欢确实伤了人,他应该为此付出代价,我们只希望代价能轻一点。
        76e40a6d0074: @江北不吃米 以前看过一个案例是强奸案造成男生生殖器官骨折失血过多死亡,然后判了女生刑,但是知道故事是假的,所以一直当笑话看,现在看这个真实的案例真的感觉大同小异,那么真实而又悲凉的笑话
        江北不吃米:@巫妤姑娘 最好的结果可能是防卫过当吧
        76e40a6d0074: @江北不吃米 正当防卫为什么算犯罪
      • 陈易困:刚才在网上有看到一个反转,说这个苏银霞是个非法集资的,自己也做过高利贷巴拉巴拉… 感觉有点像黑吃黑,但是,就于环的做法而言,我还是觉得他属于正当防卫。
        江北不吃米:@树之蘑菇 确实如此,法律都不好界定。
        江北不吃米:@陈易困 很难界定。
        树之蘑菇:@陈易困 法律上规定的正当防卫……怎么说呢,不是大家想的那样,作为法律人都很难断定什么样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什么是防卫过当
      • 一枫叶:终于知道为什么《水浒传》里面有那么多的梁山好汉了。 我爱我的国家,可是我的国家不爱我。可悲……
        9c8e65ce682b:梁山好汉真正是被逼上山的不是很多
        一枫叶:@江北不吃米 希望如此,我才去守护我的国家
        江北不吃米:@枫叶之秋者 祖国会爱你的!
      • 阿灬满:人活着就是为了保护一些东西,有些东西不复存在的时候。活着,又有何用?
        阿灬满: @江北不吃米 带着仇恨去活着,人会痛苦。或许活着可以去用钱去搞一些枪械。然后把关于这件事的所有人,全部杀掉。
        江北不吃米:@阿灬满 活着才能去保护。

      本文标题:刺死辱母者——少年的你,如此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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