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毕业后再未谋面,他还是一眼认出了坐在斜对面银色长椅一角的她,捧着一本杂志,身材微腴,短发。“嗨”,他提着行李箱坐在她旁边,面含微笑。她放下书,抬起粉颈,眼睛依然秋水般亮闪,折出一片惊喜:“是你呀,老同学,好久不见!”"是呀,是呀!没想到能在这里遇到你,太神奇了!”他连连感叹。“几年不见,你的普通话大有长进呀!”她略带调侃地笑道。“谢谢你的肯定,必须的。”他也笑了,而思绪不由被扯回十年前的大学时代。
他是沉默寡言,性格内向的人,来自偏远地区农村。爹娘砸锅卖铁供他上学,他也不负众望,考上省内这所重点大学,村第一人。人们都说,大学生活多姿多彩、令人目不暇接。其实他更喜欢高中紧张的学习生活,有强烈的存在感和充实感。所以其他室友大把地挥霍青春打游戏或泡妞时,他常常一个人落寞地提着纸袋,走在校园那条去往图书馆的林阴道上。林阴道长长的,很像他家通往村口的那条路。他常常希望走下去,一直走到家门口那棵柳树下。
“同学,你坐了我的座位,可以让下吗?”被人打扰,他有点气恼。慢慢抬起头,一个女生站在他面前:个头不高,干净利落,尤其是眼睛,闪亮。他从来不曾这样近距离看过一个女孩,即使在中学。他怦然心动了,不知为什么。现在大学霸座之风愈演愈烈,桌上常贴一方纸,大大书曰:某君已占用此座,谢谢!然而该君常是占着茅坑不拉屎,偌大的阅览室就这样被白白瓜分殆尽。他看到了,书下那方小纸上有她的名字:林琳,字体干净利落,如她的短发。他无奈起身,拿起书本,环顾四周,白茫茫一片,如同刚才洗衣房处晾晒的一床床被单。“我对面,没有人。”她招呼他,当他尴尬不已时。他满怀感激地投她一眼,坐到了对面。然而他的心始终无法恢复如初,粗粗地跳动着。嗓子也有点干痒,想咳又怕惊扰别人。捱到阅览室闭门,他才逃也似的离去。
那以后他多次去阅览室,打开书本前,眼睛不由朝那个方位瞟去,她偶尔在,与他相距甚远。后来不再出现,占位的纸头也消失不见了。至到英语听力大课时,她再次出现在他眼中。
那次她迟到了,从外面慌慌张张地跑进来,一屁股坐在他旁边,鼻翼一层细细的汗。她冲他一笑,显然还记得他。他的身体微微一震,也咧了下厚厚的嘴唇,然后戴上耳机练听力。那节课他几乎什么也没听进去,老觉得右侧身体有电流酥酥地通过。她和他同一学院不同专业,她是新闻专业,他是中文。
那晩她走进了他的梦里。梦中,她的眼睛亮亮的,布满了夏晩的天空。他觉得自己恋爱了,爱上了那个叫林琳的新闻系女孩。醒来后他狠狠抽了自己一巴掌,你特么有条件谈恋爱吗?你是干什么来的?可是他仍无法遏抑住骚动的心。她能感受到吗?他躺在床上黑着眼圈想。
他的异样被室友发现了。他们宿舍只有他还是一处男,太不正常了。于是决定帮他一把,背着他给她所在的寝室打电话,报上他的名号,说他喜欢她。他获悉后,一个星期没理那帮好事者。
事情既己至此,他觉得有必要跟她解释一下。解释什么?拔通电话时,他也没怎么想清楚,只是心慌,接电话的正是她。
“你好,我是朱大堂。”
“你是谁?”
“朱大堂——”
“你说话我听不太懂,朱大肠吗?”她笑了,银铃般的。
他懊恼地挂上电话,眼泪下来了。他说不太好普通话,夹杂大块的土腔。所以他尽量不开口,他一直有努力在学。还是给她写封书信吧,他擦掉眼泪想。后来他真写了满满两页纸,讲他的家乡,他的求学之路,他现在的苦闷与欢乐,然而那封信迟迟没发出去。他也被室友嘲笑了四年,土包子就是土包子。
他渴望经常见到她,然而大课一周才一次,他找机会坐在她旁边不远处。她好像也有觉察有双眼睛盯着她,但她只是甩甩头,抛出一个亮亮的眼神,而他忙不迭接住。听力课大二就停了,从那二人再未产生交集。大学校园似乎并不大,但他似乎再没见过她。不对,食堂里好像见过一次,她和一女生手挽手有说有笑从他身边飘过。他呆呆地站住,目送她离开,消失于黑洞洞的女宿舍门口。
她后来有了男朋友,体育系的,而他一直单身,至到今天。
“你一个人?”他忽觉抛出这个问题有点不太合适,在一番客套话后。
“对呀,你现在肯定是家庭幸福美满,看你春光满面的。”她眉宇间一丝忧伤猛然撞进他的心里。这时,侯车室内催促上车的甜美的女中音响起。“我该走了,我们下次再聊。”她站起身来,冲他一笑,朝剪票口慢慢走去。他目送她的蓝白身影走了进去,一辆红白相间的列车静静地卧在铁轨上,等待着她的上车。他猛然站起,大声喊叫她的名字,朝她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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