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人的披风
麦克原以为这是一块破桌布。
它半掩在一堆杂物垃圾中,沾染油渍,毫不起眼。
偏偏麦克是眼尖的人,他蹲下身,把牛仔裤磨开的洞拨到一边,用膝盖撑着身子,双手扒开两旁的秽物,把这块布拉挖出来。
“也许洗一下晾干,还能凑活着用。”他为今天的意外收获感到欣慰不已。
麦克是无业游民。确切的说,被淘汰的人,三年前的全球金融危机让他从资深投资人变得一贫如洗,如今成了这片城北垃圾场无数游荡挣扎的流浪汉中的一员。
有人说麦克是因为偷老板的手表被开除的,麦克从不承认。
麦克起身,打算去东边不远的小河,突然身后传来一阵扰乱,麦克已经分辨出他的爱犬小黑呜鸣的哀嚎。
小黑扑向麦克,后面紧跟着追过来两个街头流氓,一个莫西干,一个大背头。
“喂,我说,”莫西干把手里磨成黑色的棒球棒扛在肩上,冲着麦克吼道:
“这是你的狗吗,小子?”
“啊,嗯?对,对,它。。是。。我的。。”麦克一紧张就结巴:“。。它叫。。小黑。。”
“这狗偷我们的东西吃,还顺便吞了我们五十美元,”大背头一脸横肉,瞅了瞅麦克羸弱的样子变成了一脸鄙夷。
“小。。。小黑?吃钱。。?怎么。。可。。”
“啪!”没等麦克说完,莫西干一记闷棍就冲着麦克拍下去。
“唔——唔!”小黑疯狂了,跳起来准备跟莫西干搏命!
莫西干吃了一惊,一个趔趄栽倒在地。旁边的大背头迈过来,一脚把小黑踢开,突然从兜里摸出一把斑驳的手枪,指向被麦克护住的小黑。
“你倒霉我也不走运,看你就没钱,也好,上送你们上路!”
“噗,噗——”两声沉闷罪恶的枪声。
片刻又片刻,麦克再次确认自己听到了开枪声,他紧闭眼咬紧牙,希望能缓解哪怕一丁点那种已在脑神经中排演多次的剧烈疼痛。
但是不痛。
怎么还不痛?
麦克本能地眯开眼,发现莫西干和大背头愣楞地站住了,眼神里混杂着不解和惊恐。
他终于完全睁开眼,三个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聚焦到了麦克身上裹着的那块破桌布。
后来麦克向别人提起那次挨枪子,凭空增添了无数的细节:
“哦,是的!对方是两个人,这么高,对,对,跟你身后这扇门一样高!我跟他们对打,我教训他们,没错,左勾拳,左勾拳,右勾饼!谁让他们惹我的狗呢?你说开枪?他们有枪啊!是这么长的手枪,见过吗?两枪打在我胸上,对,对,就是这里,摸一下!没事,当然没事啦!因为我有超人的披风!”
这时候麦克就会带着十分的骄傲十二分的虚荣拉开皮外套的一点点领口,露出一小块仿佛洗过多次而褪色的红布料。
众人像鸭子被人牵着伸脖子一样前凑,麦克就像蜗牛一样后缩,还不忘补上一句:
“那两个小丑逃跑地飞快,否则我一定亲自送他们去警局,哈哈哈!”
麦克和他的“超人的披风”悄悄地传遍了整个地下城市。从前欺负他的人再也伤不了他,看不起他的人开始附庸而来,他开始其他人一样获取了自己的地盘,有了报废的旧车厢作为固定居住点,有了所谓的朋友,时不时还和其他人一起倒卖点破铜烂铁。经过数次“实践”,他发现这块神奇的披风不仅刀枪不入,而且隔热防水,无所不能。
有次麦克去便利店买面包,马路对面的五金店忽然失火,麦克“冒险”救下了两个女学生,一时名声大噪。有时候躺在不再露天的卧铺车厢中,麦克甚至开始遥想伸张正义,主持公道。
一天黄昏未散,麦克喝得微醺,他在回车厢的路上踉跄时,看到这款手表。
这一瞬间,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它吸引,甚至记不清自己以前是不是真的偷过那块表,他那被酒精略加催化过的大脑里思绪起伏,他想着自己救过流浪狗,自己吹下的牛皮,他想着上周那场火灾,他甚至想着下一次,如果有下一次与公司老板的见面,他该怎样开场白,要不要握手,手上要不要戴表?
凌乱的思路在短短一秒钟后,只剩下一个念头:
它在橱窗里,我得弄出来。
一番笨拙的操作后,重力报警器响了,店里追出来一个人,手里握着还沾着奶油的餐刀。
又一个大背头!
麦克竟然感到惊喜掺半,可是贪婪在正直前占了绝对上风,他并不想放手。
两个人追打了起来。
距离麦克的旧车箱两个路灯地方,大背头的奶油刀刺中了麦克。
痛苦之余,麦克不甘心地用尽力气摸了摸身上被捅破的超人披风。
跟报纸一样薄。
麦克和他的披风突然消失仅仅在这片垃圾场激起了小小的波澜,很快就平静了,甚至有人讽刺一切都是编造的谎言,哪里来的超人的披风?
没人在意,城北垃圾站的旧车厢旁,半掩在一堆杂物垃圾中,静静躺着一块破桌布。
超人的披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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