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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今天没有兴趣没收灵魂

神今天没有兴趣没收灵魂

作者: 最后命运或结局已显然可见者 | 来源:发表于2018-12-07 21:55 被阅读9次

作者:刘辘辘

第一章 方卿想

1

新生活

--1982年6月美国纽约拉丁美洲裔侨团赞助租用一架可以喷洒烟雾的飞机在纽约的蓝天上写下这样的诗行:

我的上帝是饥饿

我的上帝常说“不”

我的上帝是腐肉

我的上帝是癌症

我的上帝是伤口

我的上帝是痛苦

我的上帝是白雪

我的上帝是幻灭

我的上帝是天堂

我的上帝是空虚

我的上帝是贫民窟

我的上帝是上帝之爱

我的上帝是潘帕草原

我的上帝是奇卡诺人

——苏里达

学校是在建立在城市的墙子河畔一片洼地当中,方卿想所在的班级在柱廊的对面。

绵延不绝的长廊和数不胜数的柱子组成一道道光影,在有日光的季节里令人炫目不已。

他很少一个人在柱廊那边行走,别的同学倒是很喜欢成群结队地在傍晚课间休息的时间里聚在那里。

记得上次去过,还是进学的一年,具体是哪一年记不清了。可能是春天、或者夏天、实际上,秋天的可能性大一点,毕竟升学搬迁选在秋天是不成文的规矩。

秋后,有许多事情能做成。

比如看几本诗集,或者浏览一些名为消遣实际等同杀时间的网页。

慢慢地,会发现,好多事情,都没有什么意思。

方卿想找到了好玩的东西,这个东西叫做“诗歌”。很遗憾,他既不会读诗,也不会写诗,只是由于一个偶尔的下午,像所有的下午一样的平常下午。

他路过几间低矮的砖房,上面有佚名人士的涂鸦,文字与图画,有红色、黑色、绿色以及白色组合的画面。

如果这些词句组合在一起,也能被称作诗歌的话,那也太奇妙了吧。——他心想。至于自己能不能写诗呢,这不是现在要考虑的问题。

有的时候,他甚至觉得自己这辈子注定是个文盲了,当然,这文盲并不是指掌握文字的数量,而是理解词意的能力。

有那么一部分人,天生就有和文字沟通的技巧。

有人会读苏里达的诗吗?即使这位诗人总是时时刻刻变着法儿的赞美祖国,挺可爱的。方卿想也喜欢收集书籍,不是一般书店里上新的书。

他喜欢是那种大学城里,树丛中,隔着栅栏的小书店,那里面有许多二手书籍,运气好的话,还能淘到年代久远的孤本。

这种书根本不是用来观赏的,只能用供养形容了。

连出版社,也有喜好,偏爱作家出版社,或者商务印书馆、古籍出版社也不错的。

封面简洁、无奇怪的腰封、配色高级——能有名家译文就更好了。

想要一间书房。

这是方卿想从前的梦想,他想着在没有电子设备的书房里,摆一张方正桌子,养一棵巴西龙骨柱,自己坐在一边慢慢地整理书籍,或者打扫灰尘。

拿什么工具呢?一块普通的吸水毛巾,一把绑着艳丽鸡毛的掸子——鸡毛掸子只会让灰尘飞舞地越发张扬。

还有一台小型吸尘器,吸尘器是极为实用的,只是拆洗起来不太方便。应该一次性花大价钱,从同等品牌当中选择最贵的那一款才好。

如果以对自己不忠心为题来问话,方卿想会回答:我不是真得这么想,即使有那么几秒钟脑海中闪过了这些念头。但你了解的,全都不是真实的。

——正如先人所说此处不养爷自有养爷处,处处不养爷,爷到外国去!

虽然不用功,在读书这份事业上,他从来是秉持着“罢了、服了”等歪理来苦心经营,奈何时运不济,大环境不好,自身条件又太差,不上不下。

转眼已经霸占了最末排座位一年之久。

方卿想喝了一口杯子里漂浮着的冷水,迄今为止,周遭暂时没有可供吸热闹的机会—大家都在认真上课。他继续啜了几口,心中有些索然无味。该下课了吧?

此刻的心情不好用弦上之箭形容,因为虽然十分的期盼,但又留恋教室里的时光,即便自己并未利用这些时间来做出有意义的活动。

用简单的话来说,离开学校和抛弃学习是相互独立的,作为学生,时常有不想上课的想法,这是自然存在的,对很多人来说,也有存在的理由和意义。

而离开学校其实某种角度来讲,并没有必然的存在,来到学校,离开学校,学校不会因为个人意志的转移而改变什么。

等他这样叼扯了半天之后,铃声便合时宜地响起。就在这时,一阵轻呼,“方卿!”视线循着声音找去。

对面楼道左拐位置最里面的那间教室后门打开了一丝缝隙,一张软绵绵的苍白脸庞急切地探出,嘴里叽里咕噜地不知在讲些什么。

方卿想并不去看他,自己默默收拾了便当盒和两本册子放进书包里,随后大踏步地从后门走出。

“呃……怎么不等我。”

因为跑得过快,肚子里灌了不少凉风,导致他说的话都是支零破碎的。

“腻味呗。”

方卿想当真生气地皱了眉。手指往上方提了提穿着的黑色长袖衬衫,同时发出了几声无意义的叹声。

“诶,因为我叫错了名字吗?你不是说名字只是代号,别人赋予的东西,对自身并没有影响呀。”

“我是方卿想。”

“我知道的,卿卿。不是有一首词这样说吗?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

“ 不是,不是这样的,是:方卿想,尚朦胧。”

2

此时,方卿想记得自己刚过十七岁的生日,就在不久的以前。这个年纪正是想象力极为丰富的时候,所有的情绪也变得分外生动。

即便这些情绪只是被称为记忆的复合组成。

但相对来说,由于思想暂时未能掺入杂质,因此也如山涧泉水,越是什么味道也没有,一望到底,就越有益于身心健康。

医院、大厦……方卿想是把它们混为一谈的,当然,并不是每一所医院都刷了白色的墙,衬着红砖绿瓦。很多医院,通常都伪装成了民房。

从外面一看,和图书馆没什么区别。又有点像写字楼,就是那种会有穿着格子衬衫、运动鞋、头发稀疏和颈椎低垂的人出没的地方。

每一处街角,每一棵飘着飞絮的大树,步履匆匆的人们,他闭着眼,都能感受到这些气息。

“不要紧张,放松肌肉——别发抖,看嘛,忍着就过去了。”

方卿想打算睁开眼睛,看看医生长什么样子,是男是女,是学生还是教授。或是问一问,为何麻药的质量堪忧,您做的每一个动作我都了然于心。

血从棉花里蹦出来,尚未呈现出滴答滴答的状态,只是太痛了。

周围充满了死一般的寂静,只有刀划过皮肤,一道液体顺着血管涌动的声音。

虽是昏迷,可并没有失去所有知觉,在头皮被扎破的那一刻,有什么东西,砰地一声,碎掉了。

那些护士的身影突然像玻璃墙上光影一般,随着距离愈来愈远,变得模糊不清尔后渐渐地消失。

反挑式手术刀、白色纱布——纱布没有颜色,向下——向下——成了粉末一般的物体。

方卿想死了,他说。他说的不是方卿想,想死了。而是方卿想死了。这并非在玩什么奇怪的文字游戏,只是内心想法的一种真实露出。

方卿想对生活的热爱表现在每天晚上十二点睡,早晨五点起,跟着人流走进车站。别人放下包裹,他就乖乖站在一旁,有人凑近身边,他便起来让座。

尽管很多言论只能说给自己听,譬如背着二十多斤课本压垮了身子的中学生和朝五晚九满脸疲惫的上班族才应该好好在座位上休息一下。

听起来却格外刺耳,有老生常谈的意味。

方卿想把对麻药的喜爱刻在木板上,三棱锥子,一笔一画,认认真真地凿着。麻药能让人不再痛吗?显然对一般的普罗大众是这样的,但这世界上偏偏也有麻药不耐受者。骷髅头、大腿骨和鹤嘴锄,这些元素组成了死亡,而死亡却不是通过肉体的腐烂变质来呈现。

然而……他为什么没有选择死掉呢。如果神把这个选择交给他手上,神会说,按照神的想法,他可以有自己的决定,例如“自我了断得到下地狱的回报”是较为常见的。

不要父母,不要同学,不要朋友,不要两个人整天黏在一起,不要和喜欢的人对视—不要在得到后马上失去。

这些想法像是带着果味软糖的芬芳从他的脑子里冒出来。

他说,就当是为了自己留下。

作为孩子,在家中的身份其实是母亲口中所说的:“你到街上去卖的钱也要分我一半。”

对的,就是这样的角色。除了肚子可以吃饱以外,在饭桌上吃饭,只能夹自己面前的菜吃,稍不注意,就会被一巴掌拍碎手里的碗。

不论年龄大小,一旦家中发生了变故,罪魁祸首便是他。

若地板上多了几根头发,便等同于犯下了杀人、放火、嫖娼和贩毒这类罪行,要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洗礼方能保持灵魂的洁净,这是母亲口中脱出的言语。

作为学生,一旦懒惰起来可真得是无冬无夏,由于长时间的瞌睡而使得脊椎的各个部位发出了不同程度的呻吟,在热气当中毫不费力地打起哆嗦。为了融入浩瀚的学习当中,需要把每一条神经都拉出来抻开捋直,尤其必须给皮肤表层注满纯净的山泉水。

最后,也是极为重要的一步,那便是仔细思索调查族谱,看看其中是否记载了文化人的影子。

答案当然是不言而喻。方便卿想打算在念书的年纪里都长期坚持跟着自己的内心来学习。

有一次老师自作主张地说:“你不如现在去打工吧,比在这里熬日子好,起码不浪费钱。”老师说得理直气壮,仿佛学费是从她口袋里掏出来的,带着莫名的愤懑情绪。让人联想到每一部花鼓戏当中都有的哭哭啼啼。

第一章 方卿想 2

2

方卿想对北城倒是情有独钟,当然,只是偏爱某一处景色而已,和风徐徐,旭日高升,呈现了一派祥和的自然姿态。

正是为了这些似有似无的事物,才摆正了踏出家门的脚步。

“支配这个世界的,除了太阳还有别的吗?”方卿想可能是由这些记忆联想到了孩提时代。

在燕山山脉南麓的某一处村庄,和祖父母共同度过的日子。那里每一年都是差不多的气候,温度会随着身体抖动的频率而发生些许细微的变化。

太阳不再热烈,而是变得温吞,类似刚出锅的鸡蛋被倏地一声塞进冰箱冷柜当中的状态,心冷得慢一点而已。

这样的日子,方卿想不会萌生出邪恶的想法,当然,还是会因为妹妹的存在而变得躁郁。不过是个争夺资源的物价——他总是这么想。

祖父并没有责备方卿想,即使他多次表达“应该在肚子里死掉就好了”这些说法,也不过是被罔顾。

发现妹妹的鞋子在祖父房间门口是某一天的早晨,那个时间,日光刚从窗户里钻进来,只在门槛上投射了几束微妙的光束。

那是一种黄色的光,里面爬出了黏糊糊的虫子,凡是它经过的地方都不可避免地留下了亮晶晶的痕迹。

方卿想是根据这些痕迹得出了一个结论,而这结论昭示了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他一把抓住了几只虫子,这虫子便从肛门和嘴里挤出一堆黄绿色的汁液,手心再轻轻地用力压制,虫尸便成了一团碎屑,风一吹,飘得满屋子都是腥臭味。

妹妹对方卿想的动作没有丝毫的惊讶,她只是睁大了眼睛,嘴唇微张,从嘴里吐出了红色的气泡,那些气泡还没有飞到天花板的时候就在半空中炸裂。

他看着这些气泡似乎是明白了什么,想对妹妹说些话,但最终只是瘪了瘪嘴,转身便走,从后门跑进了前山。

妹妹望着他渐行渐远的脚步声,脸上浮现了不易察觉的微笑。不是能带动嘴边两边皮肤纹路的笑容,而是由耳朵旁边拉扯出两根丝线,再循着这两根丝线向上引动。

向上——发出了喉咙深处的颤动。

这一年春天,妹妹像往常一样,跟着大家去松山丛林里采蘑菇,她的手腕环着一个提篮,是今年的新毛竹做成的篮子,边角还泛着隐隐的绿。

妹妹一向非常勤劳,每一回都不孚众望——总能找到别人找不到的蘑菇。

绿色、红色、白色、黑色、青色、蓝色等等这些,都是彩虹的颜色。

彩虹出来的时候,妹妹回来了。当时天色向晚,路上并没有灯,靠着别人窗棂里丢出的光,妹妹回来了。

她忙活了半夜,把这些蘑菇一个个掰开蒂,洗净泥沙,有的做成了汤,有的炒成了菜。

方卿想自己也吃了,不过只吃了一点,可能是趁人不注意喝了几口汤,然后摆手表示自己中午吃得太饱,目前暂时没有多少食欲。

他心中不好的预感已经变成了现实,这些现实在发生以后伴随着妹妹的消失就马上不复存在。

从那天以后,方卿想便转学进了现在的学校,母亲唉声叹气了好长一段时间,表示毕竟在乡下能省出不少的钱——奈何无人看管。

方卿想万万没有想到妹妹梦里会来见他,妹妹望着瘫坐在墙角的方卿想说道:“现在没有别人了,可以告诉我了吗?”这回换他笑了。

他想说,难道你不知道吗?

我们从小在这里长大,哪里都去不了,你说话的时候,只有空气当中的灰尘作伴;

你走动的时候,会有人结草做陷阱,就像有一次我们去田埂上割草,有人在路中间用酸模叶蓼做了一个圆环,

你的脚自己主动放进了那个草环,然后被缠住绊了一跤,一头栽进了旁边的秧田里。

当时正值春耕,田里到处都是细密的淤泥,你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上岸,由于损伤了一些稻苗,你从自己家的秧田里拔了几扎稻苗赔给别人。

方卿想最后说自己说出这些往事并不是为了邀人回味,而是这些事情会自己冒出来,用非常尖利的声音来吸引注意。

“真是佩服你。”妹妹的胸腔发出了平静的声音。“你知道弱者的反抗是没有意义的吗?即便要付出很多代价,也在所不惜对吗……那么,万一事情败露,你当怎样?”

“我倒是想有人发现呢,说实话,我的内心没有一丝愧疚的情绪,你知道,有些人天生便是恶鬼投胎,神也许是想要这样的恶鬼在人间遭受一些磨难来弥补上一世所犯下的错误。

但恶鬼始终是恶鬼,不会因为受到了一点洗礼而把黑色的心变作了红。

你还记得我们一起看一本书,那书的名字是《碧岩录》,是一本很老很老的书,比你我加起来的年纪大得多。

书中有言:丹霞问僧:“甚处来?”僧云:“山下来。”霞云:“吃饭了也未?”僧云:“吃饭了。”,霞云:“将饭来与汝吃底人还具眼么?”僧无语。

长庆问保福:“将饭与人吃,报恩有份,为什么不具眼?”

福云:“施者受者,二俱瞎汉。”长庆云:“尽其机来。还成瞎否?”保福云:“道我瞎得么?”

妹妹听了并没有反应,她只是讥笑道:“你说这些有何意义,我想问你为何要杀掉他们。”

“他侮辱了我,我是他的亲人。她知道,她没有帮我杀掉他。所以他们要一起被杀掉。”方卿想轻轻地把手从床沿边拿开,然后指着它讲道:

“母亲在床上生下了我,我死在床上,应当应得。”

妹妹虽长相普通,圆圆的眼睛却一直给人一种温良恭顺的印象,此时,她的眼睛正往外渗出了晶莹的液体,这些液体扑通扑通地往地板跳去,在接触地面的那一刻。

炸裂、飞溅、消失在太阳底下。

她说:“我要走了,哥哥。我什么都不会说,我一直都在等人来找我。彼时,我也许正在麓山的脚底下呢。

会有一块亿万年前由泉水凿成的巨大岩石压在我的尸体上面,它看起来有一吨重,是岫岩一般的材质,外观看着黑乎乎的,其实里面有一颗绿色的心。

但这样的石头会给我带给不少的麻烦,我的骨头可能会被野狗叼走,或者是野猪。据我所知,现在这个年代,野猪的身影约莫异常少见,因此不用太过于担忧。

野狗倒是不少,垃圾堆旁、贵妇人的脚踝处和婴儿的脖颈边。越来越多的野狗,会扑食我的腐肉……”

妹妹站在窗前,她的侧影变得稀薄,似乎完全失去了往日的活力光彩,只剩下浓浓的倦怠。她依旧是笑着,扭了扭身躯,像爬虫那样灵活的关节,

上上下下,缓慢地动。

随后在刹那间消失在蒙着薄雾的玻璃墙里。

第一章 方卿想 3

3

昆仑磅礴,思之贞也。

            ——《太玄经》

方卿想坐在椅子上照镜子,盯着镜子里布满红血丝的眼睛已经半个小时了——并不是因为昨夜失眠。

红血丝形成的原因有多种,血管破裂、眼角感染、用眼过度和天生容易流泪。

也不是迷信,自从眼睛中下方的痣被激光烧掉以后,便很少有眼泪主动出来,这不得不说是一桩值得庆祝的喜事。

所有美好的东西都有自己的颜色,在方卿想这里,开心是红色的。

红色指甲油一样的艳丽,随着水流慢慢地剥落,破败不堪混着颓圮的碎片掉下,仍然带着血色,多么生动的颜色!

他的这双眼睛,有的时候是男孩子气的,有的时候是女孩子气的。大多也带孩童的故作天真和少年的生来老成。说起来好像非常矛盾,他再次以确认肯定的姿态,

看了看,似乎听见眼睛说——我擅长为之前所经历的一切买单。

不能死掉。

怎么可以就这样死掉?

教室又重新嘈杂聒噪起来,他看见自己的桌椅课本被一群人齐心协力抬了出去。他们把桌椅放在教学楼的最上面一层,那层楼是没有安上窗户和房门的,

因此从楼下往上看还能把里面的东西瞧个明明白白。

课本则是丢在一个大坑里,那个坑底有黄泥,由于长期焚烧垃圾而变得黑漆漆一片,每一抔泥土都带着花圈发亮的味道。

“我现在的模样一定和监狱里蹲了二十年的劳改犯一个德行吧。”他看着大坑说道。

他望向那个人,一个浑身刻满了“最原始的情欲”特征的人。

心里突然涌起了温柔怜爱的情绪,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感觉,不会因为对方的性别而改变。

那个人却用晦暗的眼神来回复他,仿佛在说——只涉及爱而不涉及欲念。

他觉察到这个意思之后,几乎要笑得倾倒在地,他用手捂着自己的胸口,指着里面感慨道:“我并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呐。就算过了这么久又怎样,其实也只是过了一天而已。

你也不用管我现在是一具雕像而是一个活人。我之前没有做过的事情,不代表我不想做,事实上,我现在可以掌控绝大多数东西的走向。”

“我昨天就知道了。”他大喇喇地说道,“你说过你要死在潮白河里,但你忘记看天气,这几年雨水并不多,水质也非常差。”

以同学的身份来看,方卿想实在不算是一个能够引人注意的存在。

他最终死在了楼道口,从十三层楼跳下。

第一层,方卿想并不想就这样步父亲的后尘,一般来说,作为死者的儿子在情绪上还是应该悲伤的。在感情上他却只有惶恐,还未摆脱“口业”的魔障。

他很懊丧地对母亲说:“我太蠢了,我不该把你的所作所为透露,对方也算是和我认识多年的长辈,我就像一个在粪坑里捡到钻戒的傻子一样,

为了一点钱,把自己搞得浑身臭。我现在也很蠢,为了一个水性杨花的婊子愧疚。我这愧疚是给我死去的父亲的,而你和他同为一体。”

第二层,他也问自己:在这二十四小时里难道就没有神出来履行一下工作职责么?可能有,可能没有。

从意识剥离肉体的那一刻开始,性别就渐渐地模糊成了一种特殊的矛盾。他想了想,好像很久没有见过妹妹了,他也知道妹妹并不想看到他。

但是为什么不想见他,为什么一句话也不说了。

他还未得到明确的答案。

第三层,方卿想陡然考虑了一个问题,那便是该如何表现自己的美。按理说,这个时候不是张扬的节点,身体一旦变为尸体,就没有丑或美之分了。

只是看你是把美放在前面,还是把丑藏在后面。他的痛苦在漆黑的眼睛里尽情地表现,而却在泪水的冲刷当中磨灭,在这些视线当中,母女两人都是躶体。

第四层,他并不想否认自己的精神异常,从吃蘑菇的年纪里。所以后来的好长一段时间,他常避免这些菌类的出现。

吃在某些程度上也可以体现生命的活动轨迹;吐也可以表达暗示,一切分明在说胃部的蠕动是富有代表性的,因此在它有抗议情绪萌生的某一点,

就要根据那一点做出相应的反应,这也不算是厌食。

第五层,方卿想逐渐注意到那个人的名字笔画,他花了好久时间才想起,对于尚朦胧的印象大多是梦里得到的。方卿想完全忽视了尚朦胧的存在。

他这时候才看清自己并没有多喜欢人家,只看得出自己是“薄情寡义的典范”。

但事实真相是,作为倾慕者来说,在方卿想的脑子里、手里、眼睛里受到的迫害比身体受到的歪曲要严重得多。

第六层,他自责在之后的几个月里没有达到变节的程度,这变节不是指对国家社会家庭,而是对自身的背叛。

方卿想的真实想法在二零零三年写给尚朦胧的信里表现得十分清楚了。无非是对人家的照顾很是感谢,对自己的鲁莽冲撞非常痛悔。

“原本我们可以做好朋友的对吧”,而我做出的事是令人讨厌的强奸犯才会想到的恶行。

我曾讲过自己是恶鬼投胎,没有一丝一毫的共情能力,没有人类俱有的善良,没有对同伴的友爱,没有嗜好的事物,没有长期坚持的方向。

我不是被镣铐困住的灵魂,我是镣铐的一部分。

第七层,“对过去的年月有仔细地翻找过吗?如果过去没有进行这一动作,那么,现在估计也不会有,”“良心它自己藏在脂肪当中,是肥腻而金黄的脂肪,

它擅自把实际存在的血液从血管当中逼退,随后恶狠狠地清除。”

我回到家的时候,家里到处都流动着汩汩鲜血,红色染透了每一面墙壁,冰箱里放着头颅,我打开最上面的一层,拿出了一盒饺子。

就着这盒饺子打发了午餐,当时来不及买酱油或者姜醋,所以吃下去的动作是有些艰难的,可能用生吞来形容会比较合适。

方卿想这时试图不允许自己以毫不在乎的口气来阐述他口中所描写的往事,他想用活生生的心灵来体会,总得来说,情绪总要被什么碾压一遍,才会妥帖。

第八层,午夜一点,不是很晚,可以说是凌晨开始。方卿想走过黑暗的围栏,穿过一条羊肠过道,到了厨房,他看到母亲拿着打泡器忙活着,

哦,他担心母亲的心脏,那是属于二十岁的年轻姑娘才有的心脏。这样一颗鲜活的心脏被安在四十岁的躯体中实在是过于委屈。

幸好,二十岁的心脏顷刻间便明白了大脑的暗示,它在为父亲寻找死处。

他却记得父亲欲言又止的模样,他没有喝紫菜蛋汤,一口都抿不下去。他在饭桌上提到少年时在乡下遇见的凤尾蛱蝶,它飞得很快,穿破空气的速度令人目不暇接。

想要抓住它,就要具备矫健的身姿和清晰的视力。

“我老掉了,我一只都抓不到。”父亲猛地抬头说道。

第九层,“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一号,父亲吊颈未遂。同年十月二十六号,父亲从楼顶飞下。”方卿想在一张纸条上写着。

他揉了揉那张米黄色的碎纸片,在手心里捏成一团。把目光从窗外收回又继续摊开写道——我要努力活到三十岁。

第十层,一九七六年,望海楼大教堂前,父亲穿着蓑衣短裤,从几棵白蜡树中间走过,他看了看那些砖石,想要用手触摸,犹豫了个把钟头,最后什么也没有做。

他直直地走过,只看了几眼。方卿想的眼神黯淡了几分,他想听一个完整的故事,而不是许许多多的琐事。

但父亲说,生活等同于琐事,琐事却不是生活。

“我同你一样年纪的时候,我连一条鲶鱼都舍不得杀,我喜欢它的胡须,还有黏糊糊几近发亮的脑袋。我的善良给我的生活带来了苦难。所以,只争取活到了四十五岁。”

第十一层,“这个世界是无情的,你无所谓,我有所谓,这是我们之前的差别。”母亲是这样说的,她微微地笑。方卿想最讨厌这种面部表情浮动不大的扯动,

还有那刺耳的声线,他觉得别人喉咙里可能藏着一条铁线虫,可怕的虫子,即使砍掉它的脑袋也死不了。

只有用火来烧,混着汽油,和无数的棉花纸屑,凡是可燃物,就有燃烧的使命。

第十二层,尚朦胧哭着对方卿想说自己没有想到如今发生的一切,也无法接受这些事实。他以为对面的人是女孩子,其实他是男孩子。

优柔寡断的女人和心狠手辣的男人,你选择做哪一种?一个人的意识如果非常清楚,就很适合考虑谋杀或者自杀。只要保持理智和知觉的灵敏,事业便不难成功。

第十三层,方卿想感到胸闷气短,一口气堵在嗓子眼出不去,外面的氧气也进不来。

他继续问自己:“你的妹妹在哪里?”

“妹妹死掉了,是的,她自己选择离开的。”

“可你是独生女。”

“不,我是独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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