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多少希望就有多少失望。
如果你将希望寄托在这个尘世,很可能,结果就是这样。
因为,理性的人,人人都寻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难免不发生各种利益冲突。
在法治健全的地方,法律、法规可以被制定出来,规定先后顺序,强制执行,平衡这些利益冲突。
即便这样,法律、法规仍然不能覆盖到执行的方方面面。因为有鞭长莫及的细节,以及局势的随时变化、更新。
往往,法律、法规只能规定原则。执行得好坏,不仅靠个体的自觉,还依赖于中立、公正的检查、审判机关。
这样,就牵出了两个使得法律、法规执行扭曲的情况 。
一个是,群体无意识犯罪。或者说,群体有意识犯罪,在法不责众的环境之下。
主观或客观上,群体理性低于个人理性,这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的大众心理学名著《乌合之众》所想表达的主题。
这是一种非常具有智慧的高超洞察。
此书是人类群体心理研究最好的著作之一。
法不责众,是非常常见的人类社会心理。
最显著的,比如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是如何发生的,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
一帮金融精英、投资银行、储蓄银行、信用评级机构、房屋抵押贷款民众,如何把一个强大国家的经济搞到崩溃。
没有一个人参与者心智不正常。主要参与者,甚至是这个国家的“精英”。
但是极少有人清醒地认识到风险对理性的偏离,以及这种偏离的疯狂程度。
极少数清醒的人反而被当作“疯子”、“傻瓜”来嘲笑。
这是一种无意识之恶。或者说,一种明知故犯、博傻的恶。
某种意义上,一种无形的逻辑体系一旦被人采用,只要参与者足够多,足够多样化,就会形成互相依存的生态系统。
这种生态系统本身具备生命特征,它的各类参与者会主动维护这种生态的存续,个体的非理性就这样进入到这个生态系统,且发酵、叠加,直到这种对理性的偏离发生崩溃。
这种生态越庞大,持续时间越长,崩溃的发生也就越大,影响越广。
一种被广为接受的金融工具,房屋抵押贷款证券(MBA)的风险,在它没有浮出水面之前,被社会光鲜亮丽的体面所掩盖,食利者像寄生虫一样贪婪地吮吸,无论怎样提示风险,根本停不下来;下面是脓疮烂肉,直到烂到骨髓。
在法制健全、金融工具完备的国家,极少数清醒的人可以利用这种认知差异,利用新的金融工具来制造、发行金融产品,对赌这种真正的恶和疯狂。
而这种局势一旦逆转,逆转发生,这种新金融工具就会起来推波助澜的作用,加速它的崩溃。
不是后者导致了崩溃的发生。大大厦将倾,它只是在崩溃已经发生的时候,落井下石。
结果是什么呢?
大房贷基金(房利美、房地美,据说中国海外投资机构也有不少仓位)破产,MBA价值归零,坚挺的百年银行(德意志银行)、金字招牌的投行(雷曼兄弟、大摩)倒闭,大量人员包括“精英”一朝失业、露宿街头,大量房贷失信、人们失去他们的房屋、财产……金融风暴席卷全美,波及全球。
然而,这个恶之体系的强大原动力并未得到彻底清算和根除。
除了深度介入以至不可收拾的参与者,参与罪恶的原始肇因,银行、信用评级机构这些作恶者并没有被深度追责。
甚至”大而不倒”(Too big to fall),摩根斯坦利被美国政府出手相救。
反而那个清醒的新金融工具的始作俑者被送上审判台!
真是找到一个好的一个替罪羊。
这意味着,这种情况在这个国家可能会卷土重来。
也意味着,这种情况在其他新兴国家可能会重演。太阳底下无新事。
这就牵出了法律、法规被扭曲的第二种情况,检查、审判机关的中立、公正性。
即便这个国家的行政、立法、司法已经三权分立,只要三者深度卷入某个体系、某种事件,都不太可能保持完全的中立和公正。
更何况,如果连这种预防机制都不设定的话,情况会怎样,不可想象。
永远不要低估乌合之众的愚蠢和顽固,也不要迷信精英阶层的能力和强大。
真相就在那里,累积的危机终究会发生崩溃。
不能左右趋势,总能保持清醒的洞察吧。
不能寄望于尘世,必须找到精神寄托吧。
那是个广袤世界,你可以尽情寻觅,充分验证。
如果一个东西令你失望,你可以继续上路,继续寻觅,直到你找到那种“这就是了”的东西,拥有像回家一样的心安。
途中即家舍。必须找到这个如意门。
而这个如意门,必须安顿身心灵,不能使你疏离。
“我的心欢喜,我的灵快乐,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诗篇16:9)
以上,是我昨天刷美片《大空头》的观感,一部金融《乌合之众》,更坚定我的持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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